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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并未走远:山西翼城“10.2”紫藤巷凶案调查
编号:60605
书名:真凶并未走远:山西翼城“10.2”紫藤巷凶案调查
作者:万茵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4-7-1
入库时间:2014-8-23
定价:28元
[图书内容简介]
2003年10月2日晚,山西临汾翼城县计生局工作人员马朝晖身中49刀被杀死在家中,被害人的指缝和胸前留有数根长短不一的头发,警方判断,被害人生前与凶手进行了激烈的搏斗。
该案引发了“官二代”和“富二代”所在的两大家族之间的博弈和对垒,从凶案现场提取的头发后来在公安局离奇丢失。最终,死者的妻子及其情夫,还有刑警队的三名警察等十几人先后被卷入案件之中。
本书通过还原小城居民的生活图景以及乡村底层政治的权力博弈,详实地记录了案件三次侦查、五次审理,历时十余年无法结案的曲折历程。
作者通过深入的调查,最后试图向读者证明:被送上法庭的死者妻子等一系列被告人并非真凶,而真凶也并未走远。
本书中,作者着重对案件的以下疑点进行了调查:
◆案发时间真的如警方调查的那样,是在当晚九点半以后吗?
◆ 被害人手上和身的头发到底是谁的?头发是真的丢了,还是警方在刻意隐瞒什么?
◆案发当晚,被害人妻子“行凶”时所穿的外套到底是咖啡色、土黄色,还是豆绿色?
◆ 曾经供认杀害了马朝晖的警校毕业生是真凶吗?
◆ 李文浩等三人的“招供”背后,警方真的就没有刑讯逼供?
◆ 国家领导人对本案的“亲笔批示”是否真实存在?
◆ 公安侦查形成的17本卷宗,为什么只有8本最终出现在法庭上?
[图书目录]
真凶并未走远——山西翼城“10·2”紫藤巷凶案调查目录
目录第一章血案()
一个惊人的消息开始在邻居们之间迅速传播:马狗狗在屋里头让人给杀了!
马狗狗大名唤做马朝晖,32岁,在翼城县计生局工作。此时,邻居们还不知道他身中49刀,几乎身首异处的场面有多么的惨烈,但大家凭着他显赫的家庭背景已经断定:不得了啦,这下可出大事了!

第二章排查()
不管怎么说,李慧只身一人处于血腥的杀人现场,的确显现出了超乎寻常的胆量、镇定与冷静。除了用客厅里的座机连续给亲朋好友打了三个电话之外,她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及时抢救满身是伤的丈夫。要知道,她家的邻居王建设就是翼城县人民医院的院长,她甚至直接就可以拍门向这位邻居求救。

第三章情变()
爱情真是人生中最美丽的一场梦啊,许多人都是在婚姻中醒来,发现自己身在一座坟墓。我不想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那里的确埋葬着许多人的爱情。对于李慧和马朝晖而言,时间如流水一般冲刷了九年,带走了生活的诗意和新鲜感,当初的承诺和海誓山盟都已被撕碎,化成了风中四处飘散的纸屑。两个曾经互相依靠的灵魂各自发现了新的吸引与依恋时,爱已荡然无存,索然无味的相拥而眠也就变得实在多余。第四章伪证()
与此同时,李慧已经离开案发现场,到了大姐李翠仙的家里。趁着四姐在客厅,就她一个人在卧室的工夫,她先给张永红打电话说:“我和李文浩从你家出来后,开车到了武池、西郑遛了一圈,有人问你,你就说我是晚上11点20左右从你家走的。”
张永红说:“能行。”

第五章暗战()
案发后,警察们一直在寻找证据证明李慧就是凶手;而以李翠仙为代表的李家人则最想知道警察到底掌握了什么证据,凭什么一直把嫌疑对象锁定在李慧身上,这便成就了一场暗战。

第六章敲诈()
马朝晖被害之后,翼城县公安局的刑警们一头钻进马朝晖和李慧的爱恨情仇里不能自拔。
不想,某一天,有个年轻人半路跑出来打岔,硬是把这个案子引向了谋财害命的侦查方向。

第七章再查()
此案侦破的曲折过程仿佛走进一个罗生门。随着马卫海的失踪,周海清莫名其妙地被警方排除了作案嫌疑;案发现场从死者身上提取的毛发又离奇失踪,这起案件眼看着就要成为一起悬案了。
此时,对于推动案件的侦破,李毅开始成为了关键人物。她不仅拥有县人大副主任的职责、权力及人脉,而且还拥有作为受害者母亲所蕴含的慈悲、坚毅与执着。

第八章式微()
现在回头看来,“10·2”杀人案直接导致李慧的个人生活出现了重大变故,不仅是因为她从此成了寡妇,更因为她由此成了一名杀人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和死囚。李慧的处境还波及了整个家族,她的生活变故同时成了李家家道式微的转折点。
在李慧被刑拘期间,也就是2005年6月19日,其父李纯泰在部分村民的哄闹中辞去了北关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职务。

第九章捷报()
本报讯(记者乔明亮通讯员王霞)在临汾社会沸沸扬扬达两年半之久的翼城“10·2”杀人大案终于尘埃落定。临汾市公安局5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案胜利告破,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
目前,李慧、李文浩涉嫌故意杀人,董昀等3人因涉嫌伪证、包庇犯罪,证据确凿。5名犯罪嫌疑人现已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见于2006年5月22日《山西日报》B2:社会新闻版)

第十章招供()
在他们三人当中,文化水平最高的是李文浩,同时他还是县报的记者,总体而言,他的交代从文字表达上看来是最生动、最具体,也最流畅。
这时的李文浩,每天都让自己的想象力恣意纵横,他就如同一个编剧,源源不断地向专案组提供着不同版本的案情经过。我感觉,这段时间是他成为文字工作者以来创作经历最丰富的时期,并且展现了他成一名优秀编剧的潜质。

第十一章翻供()
3月9日,我实在受不了了,按他们的意思做了有罪供述,只有这样才能不挨打,但对于有罪供述的犯罪过程全都不是我所做过的,所以我在所有的有罪供述上签的全是假名字,就是把我名字“董昀”的“昀”字故意写错成了“盷”,把“日”字边有故意写成了“目”字边。有罪供述是假的,签名是假的,这些有罪供述不能当证据使用。

第十二章雄辩()
马朝晖被杀案第一次开庭,出庭的专业律师一共有8位。
八年过去了,谈起对当年法庭审理的印象,李文浩的姐姐李艳萍、李慧的姐姐李翠芳都不约而同地说起了一位名叫胡晓勇的律师,她们觉得是他的辩护使得法院和检察院的人开始觉得,这起案子并不是像媒体宣传的那样是一个“铁案”。

第十三章死刑()
2014年5月,我以李文浩同学的名义给做出这个死刑判决的审判长卫淑娟打电话,问她至今为止,她是不是真的就认为李文浩、李慧就是杀人凶手?她听到这个有些“愚蠢”的问题笑了:“我不认为他们是凶手,咋能判他们死刑呢?”
我和她谈及判处二人死刑的依据时,她只说了一点:“当时庭上放了审讯录像了,你没看过,李文浩把杀人经过说得可清楚了。”

第十四章调查()
通过《刑事侦查学》我知道,在刑警可以使用的70多种侦查行为中,我只有一种,那就是询问。我的调查,本质上还是采访,但是,这时的采访和侦查又有着一个本质的相同点,那就是为了获取真相,让当事人说真话。“真话”并不能等同于“真理”,“真话”只是藏在当事人心底里的真实的所见与所闻,但是,有时得到真话比知晓真理还难。
毛发()
时间()
刑讯()
色盲()
批示()
真凶()
小结()

第十五章反思()
培根说过一句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仅仅是污染了河流,而错误的审判却污染了整个水源。”
纵观马朝晖被杀案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非法羁押、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有罪推定等等怪象在此案中先后上演,涉案人及其庞大的家族人群大都是第一次如此真切地面对司法,如此大失水准的司法水平完全颠覆了他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心理预期,甚至有人对司法公正从此丧失了信心。

第十六章尾声()
在临汾中院第三次开庭审理马朝晖被杀案时,李慧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令我难忘:
“我是受害人,但却站在被告席上。本案已经十年之久,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我相信法律。”
她的话也代表了我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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