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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保障研究:基于“事实”与“规范”的展开
编号:60764
书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保障研究:基于“事实”与“规范”的展开
作者:黄茂钦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4-9-1
入库时间:2014-9-11
定价:35元
[图书内容简介]
黄茂钦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保障研究 (基于事实与规范的展开)》尝试从事实与规范两个方面来展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保障研究。通过研究,本书形成了以下几个基本判断:第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时政话语和法律术语体现了法律人类学视野下“地方性知识”的本质和特征,第二,风险社会的民生困境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诉求;第三,目前,我国从全国到地方层面形成了通过硬法与软法合力而治来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供给问题的格局,第四,在全球化视域下,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这种 “新型的法律”促进了“以实现社会总体福利为目标 ”的功能主义法治经验的形成;第五,从长远来看,我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愿景在于构建现代性的民生发展法治方案,即确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理念,形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运行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评估机制。

[图书目录]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二)国内研究综述
三、逻辑框架和研究方法
(一)逻辑框架
(二)研究方法
四、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一)研究的创新点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第一章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理辨析:“生存风险”的制度应对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释义
(一)从事实层面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从价值层面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小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国特色的时政话语和法律术语
二、风险社会的民生困境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诉求
(一)风险社会的民生困境之一:市场失灵引致的“生存风险”
(二)风险社会的民生困境之二:政府失灵引致的“生存风险”
(三)“生存风险”的化解之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建设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内涵:民生福祉的法治保障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释义
(二)民生福祉的法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
(三)民生福祉的法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宪法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全国视域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实践
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
(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地方财政能力连接导致地区之间的非均等供给
(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城乡间的二元安排导致城乡之间的非均等供给
(三)基本公共服务受益水平与户籍、职业等政策连接导致居民之间的非均等供给
二、硬法与软法“兼收并举”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供给问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实施“混合法治理”的制度逻辑
(二)硬法在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供给方面发挥的作用
(三)软法在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供给方面发挥的作用
三、我国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建设领域取得的成绩
(一)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若干标志性硬法得以制定和实施
(二)软法规范日益成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法治依据
(三)各地在全国统一的规划下作出了富有特色的制度性安排
四、我国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缺乏基本法的统领
(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
(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存在实体法欠缺、程序法滞后的问题
(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监管与救济法律机制较为落后
(五)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专门性软法规范不尽完善
第三章 地方视域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实践
一、各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硬法规范运行状况
(一)各地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硬法规范落实全国性立法
(二)部分地方先于全国层面探索基本公共服务特定领域的硬法规范
(三)地方性基本公共服务硬法规范在发达程度上与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具正相关关系
(四)各地以“服务型执法”、“服务型司法”促进相关领域硬法规范立法目标的实现
二、各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软法规范运行状况
(一)各种类型的软法规范普遍存在于各地基本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
(二)地方性基本公共服务软法规范形成了层级丰富的制度体系
(三)“权利—义务”规则和“权力一职责”规则构成相关领域软法规范的基本结构
(四)各地相关领域软法规范的效力取决于行为人的自愿性、习惯性或受制性遵守
(五)地方性财政软法对于地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具有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
三、地方视域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领域存在着制度欠缺、规定粗放、操作浅表化问题
(二)现有规范在明确地方政府相关权责方面尚需改进
(三)现有规范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享有机制方面尚需改进
(四)现有规范在完善财政支持制度方面尚需改进
(五)现有规范在确立“法治化评价指标体系”方面尚需改进
第四章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实践的全球境遇
一、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实践的重要维度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诉求:实现基本权利与社会福祉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基础:克服“世界风险社会”的生存风险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本质属性:多元主体实施的公共治理策略
(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方式:硬法与软法并举而治
(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图景:迈向“软性法治”与“回应型法治”
二、本土化背景下各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治实践的民族特色
(一)美国的相关法治实践:以“合作治理”延续“普通法的原则”
(二)德国的相关法治实践:以“层级型”服务供给构建“社会国”
(三)日本的相关法治实践:“法律多元”孕育独特“基本公共眼务法”
(四)后发国家的相关法治实践:在赶超中追求基本公共服务的法治之道
三、全球境遇的启示:借鉴功能主义法治经验促进“新型法律”发展
第五章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愿景:构建现代性的民生发展法治方案
一、确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理念
(一)“增益民生福祉与确保机会公平”的理念
(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实现政府积极义务”的理念
(三)“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相结合”的理念
(四)“协商民主与合作治理”的理念
(五)“软法与硬法包容性发展”的理念
(六)“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结合”的理念
二、形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运行机制
(一)形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的立法机制
(二)形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的执法机制
(三)形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的司法机制
(四)形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的守法机制
三、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评估机制
(一)法治化评估机制的构成要素之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指数
(二)法治化评估机制的构成要素之二:多方评估制度
(三)法治化评估机制的构成要素之三:评估后的整改约束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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