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经法.国际法学47讲(应试版).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
编号:63287
书名:商经法.国际法学47讲(应试版).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
作者:曹新川等编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
出版时间:2015-4-1
入库时间:2015-4-15
定价:72元
特价:50.4元,70折,省21.6元!
[图书内容简介]
司法考试中的商经法•国际法学
——2015年修订版代前言
商经法部分
在多年的司法考试辅导过程中,被考生朋友问得比较多的三个问题是:司法考试到底难不难?司法考试怎么考?我们该如何复习?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司法考试很难。涉及15门学科,考察的法条众多,内容极其繁杂,复习周期漫长,早就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第二个问题,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概括来说就是“重者恒重,新增必考,综合性考察。”只有牢牢把握司法考试的这三个命题规律,才能在有限的复习时间内加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第三个问题,要有计划性,要有针对性,要能吃苦,要能坚持。
具体到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部分,在最近3年的司法考试中总分值都在98分左右,对于各位考生朋友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要想在这部分取得较理想的成绩,就必须对该部分的学科特点和复习方法有准确的把握。
一、商经知法的学科地位
从近三年的司法考试情况来看,2012年商法52分,经济法35分,知识产权法11分,合计98分;2013年商法52分,经济法35分,知识产权法11分,合计98分;2014年商法52分,经济法35分,知识产权法10分,合计97分。
在其内部,最重要的公司法部分一般考30分左右(包括卷四的案例),占到了商经知识产权法总分值的1/3,商法的一半还多,是重中之重。其次《劳动法》和《合伙企业法》近几年的分值也在10分左右。其他内容诸如《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银行法》《税法》《著作权法》等,一般分值都在3分左右,只是在有修改的年份,会加大考查的力度。剩下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极少出题。所以,在备考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最重要的、考察频率更高的内容上。
二、商经知法的学科特点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部分的特点是多、杂、散、乱。从涉及的法律法规数量来看,本部分在司法考试中是最多的;从内容来看,它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其繁复庞杂,而且各部门法自成体系,互不相干,缺少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概括来看,商法部分理论性较强,考查重点集中在对基本制度的理解方面。经济法部分法条众多,整体难度不大,考查重点集中在对主要制度的记忆方面,特别是在细节方面的考查。不可否认的是每年经济法部分都会有一些很偏的知识点被考查到,考生千万不能因此而丧失对于经济法复习的信心。知识产权法部分理论性、专业性都很强,尤其是修改变动的部分是出题的绝对重点,就像2014年对《商标法》考查的那样。
特别注意:每年出台的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是当年命题的重点。本书在编写的时候已经把近两年商经知识产权法部分新增加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尽可能的包括在内。
三、本书的编写要求
司法考试不同于大学的期末考试,司法考试的教材也不同于大学的教材,本书按照“司法考试考什么,我们书中就写什么”的原则,重点讲解考试要点,总结辨析考试难点和相近知识点,对于考试价值不大的内容尽量摈弃掉,以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另外,在语言上用词尽可能通俗易懂,切忌艰深晦涩。
四、备考方略
首先,由于本部分的内容以法条型学科为主,理解性的内容并不太多,在有限的考试时间内,需要考生尽快做出准确的判断,这取决于大家对内容的熟悉程度。所以,对商经知法只能是多看法条,通过归纳、总结、对比、联想等方法加强记忆。同时不能忽视真题,要更加重视真题,不仅要通过试题查缺补漏,而且要通过试题了解命题的思路,掌握答题的技巧,综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自己在实战中应用法条的能力。
其次,在司法考试辅导过程中,我发现绝大多数的考生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总想面面俱到,由于担心遗漏而不愿做出必要的舍弃。这反映了部分考生对于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还不够了解。大家应该明白在商经知法考试中,80%的章节都会有试题,但是80%的分值都落在20%的知识点上。也就是说,商经知法的考试重点比较突出。本部分复习的关键是要做到区别对待。所以,针对不同的法在历年考试中所占分值大小和难易程度,制定不同的复习策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有先后、有取舍,这才是拿到高分的不二法则。
最后,商经知法的考查已有理论化、案例化发展的趋势,考题的综合性越来越强。不仅在一个部门法内将相关的考点综合考查,有时甚至会出现实体法和程序法综合考查的试题,可以说对考生的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建议考生不要考试之前才临时突击,这样效果不明显,最好在五月份就开始准备。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是一段曲折而煎熬的心路历程,很多考生不堪重负,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半途而废,成功唯一的法则就是当别人都已经倒下去的时候,你仍然能咬牙挺过去,最终的胜利属于那些坚持到最后的人!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朋友能够顺利通过2015年司法考试!
国际法学部分
一、编写特色
如何做到“一册在手、万事无忧”,一直是笔者在编写国际法部分内容时的重点关注,其背后的深层考量是读者利益的最大化。2014年国际法专题讲座在修改完善的过程中,笔者追求的是让司考读者朋友在减负的同时,做到对知识的精准把握。由此,笔者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大幅度的优化整合,力争“知识点的高度提炼”“命题特点的恰当展示”“应试能力的提升”三者合一。
二、三国法知识体系图
国际公法
一、国际法导论:国际法的渊源、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二、主体法范围国家;构成要素、主权豁免、管辖权、承认与继承国际组织: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责任:国际法律责任三、领土法领土概念取得方式边界边境制度南北极四、海洋法: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五、空间法空气空间法:基本制度、民航责任制度、航空安全制度外层空间法:五大公约、三大制度六、国际法上的个人:国籍、外交保护、引渡、庇护七、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法八、条约法九、国际争端解决法十、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国际私法
总论绪论调整对象: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国籍、经常居所地法人:国籍、住所、营业所冲突规范与准据法:概念、结构、类型五大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查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分论权利和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代理、时效、信托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无人继承物权关系:不动产、动产物权;有价证券、船舶物权、民用航空器物权债权关系: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商事关系:票据、海商、民航知识产权程序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协议仲裁中的程序问题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规则管辖权期间、保全国际(区际)司法协助:域外送达、取证、承认与执行
国际经济法
国际贸易法私法买卖关系:公约+贸易术语(惯例)运输关系:海牙规则+无单放货的司法解释保险关系:平安、水渍、一切险承保范围+除外责任支付关系:托收、信用证公约外贸管理法2004年外贸法两反一保WTO法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04.3.1)国际投资法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承保险种承保条件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
三、国际法学考试特点分析
首先,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简称“三国法”)。在司法考试中,2011年之前“三国法”每年的考试分值约44分,2011~2014年均为39分,在整体分值微幅下降的同时,考点的分散性日趋加大,凸显三国法复习难度增加。其次,三国法所有的考题主要集中于卷一,即全部为客观题,卷三偶尔会出现国际法的内容(如2010年卷三第85题),卷四不涉及国际法的内容,因此主要要求考生对知识点的正确理解和记忆。第三,国际法所包含的三个学科无论从学科内容还是命题风格上又各有特点,其中,国际公法重在考书本知识,法条题较少,除引渡、国籍、出入境管理问题涉及法条的掌握外,读者和考生基本上以书本知识学习为主。相反,国际私法的学习则以法条记忆民为主,有一定国际私法基础的读者,教材基本可以不看,重点在于对法条的理解和应用,特别是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2013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纵横交错的法律体系”,既调整平等商业主体之间的私法关系,包括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投资、金融等商务关系,又调整国家对外贸、投资、金融等活动的行政管理关系,知识点从总量上虽不及前两个学科多,但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水平要求均较高。因此通过做题练习对知识点的透彻把握是这部分学习的重点任务。
读者对三国法知识点的学习和把握从阅读本书开始。愿众合专题讲座系列助各位读者2015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曹新川 段庆喜
2015年3月5日
[图书目录]
商 法
专题一 公司人格
专题二 公司设立
专题三 公司融资与财务
专题四 股东权
专题五 公司治理
专题六 公司变更与终止
专题七 普通合伙企业
专题八 有限合伙企业
专题九 个人独资企业
专题十 外商投资企业
专题十一 破产准备
专题十二 破产程序
专题十三 保险原理
专题十四 保险合同
专题十五 票据原理
专题十六 汇票、本票与支票
专题十七 证券法
专题十八 海商法基本规则
经济法
专题十九 劳动合同
专题二十 劳动争议
专题二十一 社会保险法
专题二十二 反垄断法
专题二十三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专题二十四 消费者法
专题二十五 商业银行及其监管
专题二十六 实体税法
专题二十七 程序税法
专题二十八 土地法
专题二十九 环境保护法
国际公法
专题三十 国际公法导论
专题三十一 国际法主体
专题三十二 国际法上的空间
专题三十三 国际法上的个人
专题三十四 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法
专题三十五 国际条约法
专题三十六 国际争端解决
国际私法
专题三十七 总 论
专题三十八 分论——冲突规范
专题三十九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
专题四十 程序规范——国际司法协助与区际司法协助
国际经济法
专题四十一 国际货物买卖法
专题四十二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专题四十三 国际海运保险
专题四十四 托收、信用证
专题四十五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专题四十六 世界贸易组织法(WTO)
专题四十七 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