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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总则篇(上)
编号:6365
书名: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总则篇(上)
作者:赵秉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01-4-1
入库时间:2002-5-17
定价: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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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科学文库
总 序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
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
贯彻,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毋庸置疑,现代刑事法治在
现代化法治国家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而刑事法律学科也相应
地为国家所重视,成为公认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繁荣最为显著
的主要法学学科领域之一,并被首批纳入建设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之
规划。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刑事法学需要进
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以刑事法律学科为研究
领域的国家重点学术研究机构,系1999年12月首批建立的15个教
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中国人民大学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学
科的部分专家学者为专职研究人员,同时聘请国内外一些知名刑事
法专家学者作为兼职研究人员。中心主任为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赵
秉志教授,中心执行主任为知名中青年刑法学者卢建平教授.中心副
主任为知名中青年刑事法学者何家弘、甄贞、郑定、黄京平教授,中心
顾问为著名刑法学家高铭喧教授暨中央政法机关几位专家型领导同
志。在学术研究范围和布局上,中心以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刑法学
科为龙头,涵盖古今中外刑事法学之主要学科和研究领域。中心下
设四个研究机构和研究方向:第一研究室以中国刑法为研究方向;第
二研究室以刑事诉讼法暨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为研究方向;第三
研究室以中外刑事法律史为研究方向;国际刑法研究所以外国刑法
与国际刑法为主要研究方向。刑事法学相关学科的有机结合和研究
队伍的合理组合,乃是中心鲜明的优势互补之特色。按照教育部的
要求,中心应当是具有明显科研优势和特色的国家级刑事法律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并经过努力使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
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刑事法学学术界乔享有较高声誉。为达
此目标和地位,中心要以学术研究为核心,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实行
全面开放,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学术交流,引导和促进刑事法
律学科的发展与完善,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的、名副其实的刑事法律科
学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
“刑事法律科学文库”是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
主要系列著作项目,计划出版国内外刑事法律与刑事法学方面(包括’
刑法、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刑事物证技术、
刑事法律史等领域)的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著作与译作,著译者
以本中心专职、兼职研究人员为主,并向国内外专家学者开放。旨在
繁荣、深化和开拓刑事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积累刑事法学方面的学
术成果,为提高我国刑事法学的研究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000年1月
第一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1
1.刑法属地原则的排他性……………………………………1
2.如何在“拟制领土”内行使刑事管辖权……………………7
3.我国刑法惩治跨国犯罪的理论基础………………………12
4.对我国域外公民如何适用我国刑法………………………18
5.我国刑法如何体现对国家利益的保护……………………26
6.我国刑法依照何种原则惩治国际犯罪……………………32
7.如何解决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刑事管辖冲突………………38
第二章 犯罪基本特征和罪与非罪的区分………………………71
8.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71
9.如何判定行为的刑事违法性………………………………81
10.司法实践中如何看待行为的应受惩罚性………………86
11.对“迷信犯”能否以犯罪论处……………………………9l
12.罪与非罪的区分…………………………………………94
13.刑事义务冲突
——由一则虚拟案件所引发的思考……………………104
第三章犯罪主体…………………………………………………125
14.对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
如何处理…………………………………………………125
15.对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怎样追究刑事责任……131
16.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者应对哪些犯罪承担刑
事责任……………………………………………………135
17.如何认定与处理跨责任年龄段的犯罪…………………140
18.对危害社会的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如何
处置………………………………………………………142
19.如何认定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151
20.如何认定犯罪后患精神病者的刑事责任………………154
21.如何确定心神衰弱人的刑事责任能力…………………156
22.如何确定生理性醉酒人犯罪的刑事责任………………166
23.病理性醉酒与刑事责任…………………………………178
24.如何确定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187
25.如何认定单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197
26.犯罪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204
第四章 犯罪主观方面……………………………………………212
27.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212
28.不确定故意行为应当如何定性…………………………227
29.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间接故意的成立…………………236
30.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242
31.如何确定混合罪过案件中的定性问题…………………249
32.对违法性认识错误应当如何定性与处理………………258
33.犯罪过失中注意能力的判定……………………………2邱
34.注意义务及其履行………………………………………279
35.犯罪过失中应当预见的对象……………………………286
36.注意义务与注意能力的关系……………………………294
37.无知犯罪问题
——兼谈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分……299
38.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分…………………308
第五章 犯罪客观方面……………………………………………313
39.如何界定刑法中的危害行为…………………………313
40.怎样划分刑法中的作为和不作为………………………321
41.不作为犯罪应具备哪些客观要件………………………329
42.如何确认不作为人是否负有特定法律义务……………336
43.怎样认识危害结果及其在犯罪客观方面的地位………345
44.应以什么标准来认定刑法中的因果关系………………352
45.如何认定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363
46.行为对象对行为性质及其危害程度有什么影响………376
47.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对定罪与量刑有何影响………383
第六章 犯罪客体…………………………………………………390
48.犯罪客体对定罪的影响…………………………………390
49.犯罪客体对罪与非罪的影响……………………………397
50.犯罪对象对定罪的影响…………………………………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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