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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丛书
编号:64805
书名: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丛书
作者:白泉民主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
出版时间:2015-7-1
入库时间:2015-8-19
定价:47元
[图书内容简介]
民陪审员培训读本丛书
内容新颖 本套培训读本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吸收融合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中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最新举措。尤其突出“以审判为中心”,对民事、刑事庭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阐述。
契合实际 本套培训读本内容包括岗前培训、民事庭审、刑事庭审和诉讼调解四块,基本覆盖了人民陪审员的实际工作所需。丛书收集和整理了全国各地的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内容丰富、资料翔实。
语言通俗 考虑到许多人民陪审员并未经过专业的法律职业培训,本套丛书语言通俗平实,行文中注重理论阐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便于人民陪审员理解掌握。
2014年全国法院提前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员总数达到了20.95万人,参审案件219万余件。人民陪审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的非职业法官与职业法官一起审判案件,遇到大量实体法与程序法上的问题,人民陪审员对自身普及法律知识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为配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出版社组织山东、浙江、辽宁和安徽四省高院法官培训学院,编写了本套《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丛书,共分“岗前培训”“民事庭审”“刑事庭审”和“诉讼调解”四册。
序 言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将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断发展完善。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财政部制定一系列文件,涉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管理和保障等各个方面。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到2014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20.95万人,增加12.5万人,增幅为146.5%,提前完成“倍增计划”,从数量上缓解了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不足问题。2013年11月,经中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19个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首批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了积极探索。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历史阶段。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作出重大部署。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出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流程、参审程序、工作保障、日常管理、责任追究以及改革试点期限等多方面对试点方案作了进一步细化,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取得成效。
完善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监督审判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有利于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公正司法;有利于开展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伴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全面落实,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来,对司法审判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和监督。广大人民陪审员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自身社会阅历丰富、了解乡规民约、熟知社情民意等独特优势,在参与案件审理、促使当事人和解、服判息诉及自愿履行裁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19.6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8.2%。同时,人民陪审员还积极参与审理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和未成年人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积极参与审理一些社会关注、案情复杂的案件,纠纷化解效果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国情和司法实践,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能力,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增加选任的广泛性和随机性,让更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的基层群众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更加集中地通达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促进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感。要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进一步完善参审机制,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切实解决一段时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突出问题。要完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坚持全员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充分运用集中讲座、庭审观摩、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要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完善履职保障,切实维护人民陪审员合法权益,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配合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满足“倍增计划”完成后广大人民陪审员对业务培训的需求,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出版社会同山东、浙江、辽宁、安徽四省高院法官培训学院,共同编写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共分“岗前培训”“民事庭审”“刑事庭审”和“诉讼调解”四册,内容涉及法律知识、司法礼仪以及庭审程序、事实认定、调解程序和方法等方面,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人民陪审员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是审判工作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法。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是为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2015年7月16日


[图书目录]
上编 基本法律知识与陪审制度(1)
第一章 法的基本知识与理论()
第一节 法的概念与释义()
一、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的要素()
三、权利与义务()
四、法的渊源、体系与效力()
五、法的作用与价值()
第二节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含义()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法律关系的主体()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
五、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三节 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法律行为的特征()
三、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四节 法律程序()
一、法律程序的含义()
二、法律程序的特征()
三、正当法律程序()
第五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五、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二章 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第一节 中国司法制度概述()
一、中国司法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二、中国现行司法制度体系()
三、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中国侦查制度体系()
一、侦查机关的组织特点()
二、侦查机关的职权()
三、侦查机关的组织机构()
四、侦查工作制度()
五、刑事警察制度()
第三节 中国检察制度体系()
一、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特点()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三、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
四、检察院工作制度()
五、检察官制度()
第四节 中国审判制度体系()
一、人民法院的组织特点()
二、人民法院的职权()
三、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
四、审判工作制度()
五、法官制度()
第五节 中国律师制度体系()
一、律师制度概述()
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三、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六节 司法********()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审判********的重要文件()
二、审判********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 域外陪审制度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第一节 陪审制度的历史渊源与发展()
一、陪审制度的历史渊源()
二、现代陪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英美法系陪审制度()
一、英国的陪审制度()
二、美国的陪审制度()
三、英美法系陪审制度的争议()
第三节 大陆法系参审制度()
一、法国的参审制度()
二、德国的参审制度()
第四节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概述()
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新内涵()
四、2015年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中编 人民陪审员素养(117)
第四章 法官职业道德()
第一节 法官职业道德概述()
一、法官职业道德的内涵()
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节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一、忠诚司法事业()
二、保证司法公正()
三、确保司法廉洁()
四、坚持司法为民()
五、维护司法形象()
第五章 司法礼仪()
第一节 礼仪()
一、礼仪的含义()
二、礼仪的实质和原则()
三、礼仪的特征和作用()
四、礼仪、礼貌、礼节的联系和区别()
五、礼仪的分类()
第二节 司法礼仪()
一、司法礼仪的含义()
二、中国古代司法礼仪概说()
三、西方国家司法礼仪概说()
四、当代中国法官司法礼仪概说()
五、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六、法官在遵守司法礼仪中应注意的问题()
七、法官遵守司法礼仪的重要性()
第六章 审判纪律与廉政规定()
第一节 审判纪律及惩戒制度()
一、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司法纪律的
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惩戒制度()
三、案例评析()
第二节 廉政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廉政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二、人民陪审员如何做到廉洁自律()
三、案例评析()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为什么要遵守审判纪律与廉政规定()
一、我国人民陪审员的特殊性质和任务()
二、我国人民陪审员的人员组成现状()
下编 人民陪审员实务(181)
第七章 参审程序与基本工作规则()
第一节 诉讼程序概述()
一、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二、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诉讼制度()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的职能()
一、延伸审判职能的民意联络员()
二、借助角色优势的办案调解员()
三、正确行使权力的案件裁判员()
四、促进司法公正的审判监督员()
五、加强舆论引导的法律宣传员()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过程()
一、参审准备()
二、参与庭审()
三、参与审判——审后合议()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的规范化管理()
一、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
二、人民陪审员工作规则()
第五节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思维机制()
一、逻辑思维()
二、形象思维()
三、直觉(灵感)思维()
第六节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思维原则()
一、独立原则()
二、中立原则()
三、理性原则()
四、程序原则()
五、保守原则()
第七节 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思维误区()
一、习惯道德思维()
二、偏好行政思维()
第八章 案件事实的判断与认定()
第一节 案件事实与证据()
一、案件事实的内涵及特征()
二、证据的概念及特征()
三、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关系()
第二节 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
一、证明标准概述()
二、刑事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
三、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
四、行政诉讼证明标准()
第三节 案件事实的认定()
一、案件事实认定的基本方法——推理的运用()
二、刑事案件事实的认定方法()
三、民商事案件事实的认定方法()
四、行政案件事实的认定方法()
第九章 诉讼心理()
第一节 诉讼中的心理学()
一、诉讼形成的原因()
二、诉讼心理的特点()
三、心理学在诉讼中的运用是我国的司法传统()
四、诉讼中几个心理学理论的应用()
第二节 当事人诉讼心理()
一、当事人诉讼心理的主要表现()
二、影响当事人诉讼心理的因素()
三、当事人心理健康的维护()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心态建设()
一、法庭上的心理学技术()
二、人民陪审员的心理素质()
三、人民陪审员不良心理的预防()
附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
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4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2005年1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0年1月1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
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5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方案》的通知
(2015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5年5月20日)()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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