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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议(提交稿)
编号:69247
书名:中国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议(提交稿)
作者:于海涌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6-4-1
入库时间:2016-7-4
定价:68元
[图书内容简介]
"中国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已经国家立法机关全面展开,这部《中国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议》则纯属作者个人进行学术研究的兴趣之作,内容包括:
1.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思路。主要解决民法典和《民法通则》、2002年民法典草 案、民事单行法、司法解释、公序良俗等之间的关系。
2.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立法体例。作者提出了“先总则,后分则” “先人身,后财产” “先权利,后救济” “先国内,后涉外”的九编制设想。
3.中国民法典的条文起草。按照九编制对中国民法典的条文进行了整体设计。
2016年2月作者收到中山大学转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16] 5号文件,征求对民法总则草案的修改意见,作者便将个人设计的民法总则编连同整部民法典立法建议稿一同直接提交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希望这部个人设计的民法典草案能够为全国人大的中国民法典编纂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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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目录
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思路和立法体例
一、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思路
(一)关于《民法通则》和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安排
(二)关于现行民事单行法的安排
(三)关于最高法院民商事司法解释的安排
(四)关于风俗习惯、交易惯例、司法判例和理论学说的补充作用
(五)关于法典编纂中的删除、修订和增补问题
二、中国民法典编纂中立法体例问题的争议与思考
(一)人文主义和物文主义的问题
(二)债权编的问题
(三)人格权编的问题
(四)民事责任编的问题
(五)民法和商法之间的关系问题
(六)附编的问题
三、对中国民法典立法规划的基本评价
(一)立法机关应该先制定民法总则,然后再制定民法分则
(二)立法机关应该先制定贵州163权利法,然后再制定救济法
(三)未来民法典编纂面临的困难
四、中国民法典编纂关于“九编制”立法体例的构想
(一)“先总则,后分则”
(二)“先人身,后财产”
(三)“先权利,后救济”
(四)“先国内,后涉外”
(五)中国民法典“九编制”的立法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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