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债权法的制度协调与规则契合
编号:69484
书名:物权法与债权法的制度协调与规则契合
作者:翟云岭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6-6-1
入库时间:2016-7-26
定价:39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结合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不同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相关条款与有关判例,对非债清偿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与研究:第一部分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了非债清偿的法律沿革;第二部分论述了非债清偿与不当得利的关系,二者属于包含与被包含,并列举排除了非债清偿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种类;第三部分分别探讨了在三种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第四部分从我国债权法与物权法协调的视角以及综合考虑债的客体因素分析得出了对于非债清偿在立法上应当区别对待。第五部分对文章进行了总结,得出了非债清偿产生的返还请求权等法律效果的构造直接决定于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
[图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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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清偿之于物权法与合同法的不同法律效果
一、引言
二、已经实现的债权优先于未实现的债权或是
物权优先于债权?
三、原因行为与物权变动相区分原则对于债的
清偿的价值
(一)出卖人所为给付行为之属性
(二)出卖人履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
四、结论
第二章以无权处分行为为平台审视物权法与债权
法的差异
一、引言
二、正当性基础:区分理论或其他?
(一)不容置疑的事实:区分理论已经为我国立法
肯定
(二)另类依据:由债权的基本属性所决定
三、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合同为有效?
四、恶意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
(一)出卖人为恶意时的合同效力确定
(二)买受人为恶意时的合同效力判断
五、与《合同法》第132条的权利担保规定相冲突?
六、还原事实(代结论):《合同法》第51条的定位
与解读
第三章物权性强制性规范与债权合同的效力
一、引言
二、《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之规范属性
三、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效力
(一)无效说
(二)未生效说
(三)效力待定说
(四)有效说
(五)本书观点
四、结论
第四章求证留置权的本质效力:物权或债权?
一、引言
二、留置权效力的双重性
三、留置权本质效力的证明
(一)以中国法为视角
(二)比较法上的考察
(三)总结
四、留置与留置权的分离
五、结论
第五章代物清偿:链接债权与物权的桥梁
一、引言
二、对于代物清偿理论的认识与分歧
(一)关于代物清偿制度的立法例
(二)代物清偿理论的不同表述与归纳
三、对代物清偿传统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一)对清偿本体的考察
(二)代物清偿:清偿的态样之一
(三)代物清偿契约
(四)代物清偿法律制度确定
四、透视代物清偿与原债之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二)物权行为独立性问题的再探讨
(三)揭开代物清偿结果得以发生原因的面纱
五、代物清偿契约责任论
(一)代物清偿契约无效
(二)替代物的风险归属
(三)迟延履行
(四)他种给付的瑕疵
(五)未履行他种给付
六、结论
第六章非债清偿法律问题:债权法与物权法的协调
一、引言
二、非债清偿制度的法律沿革研究
(一)大陆法系国家
(二)英美法系国家
(三)我国的相关立法
三、非债清偿与不当得利
(一)非债清偿的基本理论研究
(二)非债清偿与不当得利的关系研究
四、非债清偿与物权变动模式
(一)物权变动模式概述
(二)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的非债清偿问题研究
(三)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下的非债清偿问题研究
(四)债权意思主义模式下的非债清偿问题研究
五、债权法与物权法协调下的非债清偿制度
(一)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
(二)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决定了非债清偿应当
区别对待
(三)债的客体因素考虑
六、结论
第七章清偿抵充规则
一、引言
二、清偿抵充制度的基本理论内涵
(一)清偿抵充的基本含义
(二)清偿抵充之要件
(三)清偿抵充在债的特殊清偿方式中的适用
三、清偿抵充的类型及抵充规则
(一)基于当事人合意的抵充
(二)基于当事人单方指定的抵充
(三)基于法定的抵充
四、我国清偿抵充制度之建立与完善
(一)清偿抵充制度的设立意义
(二)我国有关清偿抵充制度的立法现状
(三)完善清偿抵充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四)我国清偿抵充制度之内容完善
(五)清偿抵充制度的体系研究
五、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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