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证据法学(第四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编号:70750
书名:简明证据法学(第四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作者:何家弘,张卫平
出版社:中国人大
出版时间:2016-11-1
入库时间:2016-11-7
定价:39.8元
特价:33.83元,85折,省5.97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作者吸收了“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作者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作者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本书分为十六章,具体包括证据法在何处,什么是证据,证据有哪些分类,什么是司法证明,司法证明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司法证明的一般方法是什么,如何取证,如何举证,如何质证,法官如何认证,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有哪些特殊的证明规则,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如何确定司法证明的标准。本次修订,根据2015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证据部分的修改内容,做及时更新,以适应教学的需要。
[图书目录]
第一章证据法在何处 1
一、认定案件事实离不开证据法 2
二、证据法的基本模式 3
三、证据法的不同含义 5
四、证据法的渊源 5
五、证据法的选择适用 9
第二章什么是证据 11
一、古代人如何查明案件事实 14
二、如何理解“证据”一词的基本含义 16
三、证据都是真实的吗 17
四、如何理解证据的真实性问题 18
五、如何给法律事务中的证据下定义 21
六、诉讼中使用的证据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特征 21
第三章证据有哪些法定形式 26
一、证据的法定形式概述 27
二、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 29
第四章证据有哪些分类 40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41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43
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45
四、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本证与反证 46
第五章什么是司法证明 50
一、司法证明有哪些特点 52
二、司法证明有哪些分类 59
三、什么是证明对象 62
四、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66
五、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69
六、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71
第六章司法证明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75
一、实事求是原则 78
二、遵守法制原则 79
三、人权保障原则 81
四、证据裁判原则 83
五、直接言词原则 85
六、公平诚信原则 87
七、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 88
第七章司法证明的一般方法是什么 92
一、证明方法的历史发展 93
二、逻辑推理的证明方法 96
三、司法认知 98
四、推定 100
五、小结 101
第八章如何取证 103
一、何为取证 105
二、取证应遵循怎样的规则并满足哪些要求 107
三、如何寻找、发现、获取证据 121
四、如何固定、保管证据 129
第九章如何举证 134
一、举证责任的含义 134
二、举证责任的承担 137
第十章如何质证 140
一、质证的概念及意义 141
二、质证的模式 144
三、质证的主体 146
四、质证的客体 147
五、质证的内容 149
六、质证的程序 150
七、质证的方式及法律效果 151
第十一章法官如何认证 153
一、认证的概念 154
二、认证方式 156
三、认证原则 157
四、认证规则 159
第十二章刑事诉讼有哪些特殊的证明规则 162
一、刑事证据规则的性质和功能是什么 163
二、有毒的树结出的果实有毒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69
三、你有权保持沉默吗———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 179
四、只有口供能够定案吗———补强证据规则 194
五、“直接来自马嘴”———传闻证据规则 199
六、文书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吗———最佳证据规则 207
七、“亲亲相为隐”具有合理性吗———证人特权规则 211
第十三章民事诉讼有哪些特殊的证明规则 222
一、举证时限制度 223
二、证据交换制度 224
三、证明对象与无需证明的事实 226
四、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230
五、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 231
第十四章行政诉讼有哪些特殊的证明规则 235
一、行政诉讼的证明责任为什么由被告承担 236
二、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应当来自何处 239
三、行政诉讼原告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246
四、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有哪些特点 250
第十五章如何审查评断证据 253
一、审查评断证据的内容 254
二、审查评断证据证明力的标准 255
三、单一证据证明力的审查评断 256
四、全案证据证明力的审查评断 265
第十六章如何确定司法证明的标准 269
一、证明标准的概念 270
二、证明标准的性质 272
三、证明标准的多元化 274
四、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 277
五、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 279
六、我国的证明标准 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