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实务与办案指引(第二版)
编号:70796
书名:公司法司法实务与办案指引(第二版)
作者:云闯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6-10-1
入库时间:2016-11-14
定价:68元
[图书内容简介]
公司诉讼的案件在实务中比较多,且实务处理中已经出现不少难点和疑问。本书着眼于公司诉讼司法实务,根据最新公司法的内容,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做了全面的修订,更新了书中的大部分案例,并且增加了最新的和最具典型性的案例,探讨了股东出资、公司治理、公司盈余分配、股权转让、公司变更、公司高管的责任、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诉讼实务中重点以及热点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参考价值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图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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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索引1
第一章公司设立与发起人责任纠纷
第一节公司设立概述
一、公司设立条件
二、公司设立登记
第二节发起人与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一、发起人及其法律地位——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机关
二、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发起人之间的合伙
三、公司取得主体资格的基准日——营业执照签发日
第三节发起人责任纠纷及司法实务
一、发起人法律责任概述
二、发起人责任纠纷司法实务
三、公司设立纠纷与发起人责任纠纷的区别
第二章股东出资与股东资格理论与司法实务
第一节股东出资概述
一、新《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
二、股东出资中的特殊问题
第二节股东出资瑕疵的法律责任
一、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二、向其他依法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在揭开公司面纱,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全体“股东”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部分股东权利被限制甚至被除名
六、行政及刑事责任
第三节股东资格确认与隐名股东司法实务
一、股东资格的确认标准与司法实践
二、隐名股东的权利保护
三、隐名股东的显名问题
四、名义股东的补偿问题
五、冒名股东
第四节抽逃出资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一、抽逃出资的认定
二、抽逃出资及出资瑕疵的特殊问题
第五节股东除名的法律问题及司法实务
一、股东除名的事由
二、公司章程在股东除名问题上的作为
三、股东除名司法实务中的特殊问题
第三章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
第一节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
一、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
二、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
第二节公司机关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大)会
二、公司的执行机关——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
三、公司的监督机关——监事会、监事
第三节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争诉情况下的公司代表权问题
第四节公司章程条款与公司决议纠纷司法实务
一、公司决议纠纷概述
二、公司章程及章程条款效力的司法审查
三、公司决议效力的司法审查
四、股东会就法律和章程明确规定属于董事会职权的事项所作之决议应为无效
五、准确选择诉由:无效还是撤销
第五节司法审查与公司自治的界限
一、司法审查与公司自治
二、避免公司决议被撤销的途径
三、司法的实质介入
第六节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第四章盈余分配纠纷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盈余分配权利概述
一、《公司法》关于盈余分配权的规定
二、盈余分配请求权与盈余分配给付请求权的区别
三、股东盈余分配给付请求权行使的条件
四、公司(或者大股东)不愿意分红的原因
第二节盈余分配权纠纷案件司法实务
一、公司存在可分配盈余且已经作出分配盈余的决议
二、公司存在可分配盈余但未作出分配盈余的决议
三、临时股东会在公司盈余分配过程中的作用
四、特殊情况下股东盈余分配纠纷的处理
第三节抽象盈余分配权理论及司法实务
一、股东压迫与合理期待理论
二、抽象盈余分配纠纷在我国的司法实践
第五章股东知情权纠纷
第一节股东知情权概述
一、《公司法》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于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权利
第二节股东知情权诉讼司法实务
一、知情权案件中的出资瑕疵及股东资格问题
二、公司监事(会)的知情权问题
三、股东兼具监事身份的知情权问题
四、法定代表人的知情权问题
五、公司知情权纠纷案中的抗辩事由——不正当目的抗辩及范围抗辩
六、知情权的行使地点——原则上应在公司行使
七、股东能否委托专业律师、会计师行使知情权
八、公司章程对于股东知情权的限制及效力
九、股东知情权诉讼中原告股东丧失股东身份的处理
第六章股权转让司法实务
第一节股权转让概述
一、依照股权受让者是否也是本公司股东,可将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两种类型
二、按照股权转让是否是出于股东自己的意志,可将股权转让分为意思转让与非意思转让两种类型
第二节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一、未办理工商登记、批准手续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效力
二、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
三、具有特殊资质的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后,公司资质不受影响
四、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的另行规定对于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五、出资瑕疵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六、因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公司法》所规定的上限,其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七、夫妻单独转让属于共同财产股权的效力
八、股权代持情况下,显名股东一方单独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九、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可撤销)
十、公司发生解散事由后股权转让的效力
十一、股权转让中的侵权问题
第三节股权转让中的特殊问题
一、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权
二、让与担保与股权回购
三、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股权分割问题
四、股权继承问题
五、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问题
六、股权被冒名转让、欺诈转让的救济
第七章公司变更纠纷及司法实务
第一节公司增资司法实务
一、公司增资的方式
二、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
三、私募(PE)增资情况下,“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
四、公司增资中的其他纠纷
第二节公司减资司法实务
一、减少注册资本未有效通知债权人,公司股东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减资过程与股东利益平衡
三、公司减资的其他需要
第三节公司合并司法实务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
二、公司合并协议的效力及履行纠纷
三、公司合并过程中对于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四节公司分立司法实务
第八章公司债权人保护法律实务
第一节公司对外担保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
二、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效力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
第二节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及司法实务
一、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关联公司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三、反向揭开公司面纱——公司对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及股东自行主张揭开公司面纱的禁止
第三节清算及破产程序中对于债权人利益的特殊保护
一、公司清算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二、公司破产与债权人利益保护——深石原则
第九章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理论与司法实务
第一节高管任职资格及法律责任概述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高管勤勉义务的司法实践
一、高管不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造成公司损失
二、高管不履行召集、主持股东会、董事会职责
三、未经公司内部程序违规对外担保
四、未履行催收注册资本的义务及协助抽逃出资
五、上市公司高管未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未依法制作、保存文件资料
七、刑事责任
第三节高管竞业禁止与司法实务
一、作为竞业禁止义务主体的董事
二、竞业行为的认定及构成要件
三、竞业禁止义务的豁免——股东(大)会是法定的作出豁免决议的机关
四、竞业禁止情况下,公司归入权的行使应以公司受到实际损失为前提
第四节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第五节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下的高管责任
第六节侵占、挪用公司财产与高管责任
第七节关联交易、自我交易与高管责任
第八节与公司归入权相关的几个问题
一、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属于侵权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
二、归入金额如何确定
三、归入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否同时提起
四、归入权的行使是否受时效限制
五、归入权诉讼是否必须由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
六、归入收益应否向责任股东进行分配
第九节高管责任案件中的抗辩事由
一、高管身份抗辩——被告是否属于《公司法》意义上的高管
二、被告是否履行高管职务
三、商业判断原则——商业决策而非私自为之
四、公司利益并未受到损害
五、被告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六、举证责任的抗辩
第十章公司解散纠纷理论与实务
第一节公司解散概述
一、公司解散的三种类型
二、公司司法解散的法理基础
三、我国法律关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发展演进
第二节公司司法解散构成要件分析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二、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三、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四、原告股东需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
第三节公司解散制度司法实务
一、公司司法解散的程序问题
二、公司解散案件司法实务类型化梳理
三、股东压迫——扩张“公司僵局”理解的探索与尝试
第四节公司僵局化解机制研究
一、公司章程与僵局化解
二、股东除名与僵局化解
三、司法介入公司决策与僵局化解
四、公司机构诉讼与僵局化解
五、定暂时状态假处分与僵局化解
六、股权转让、股权回购与僵局化解
第十一章股东代表诉讼司法实务
第一节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第二节股东代表诉讼提起的条件
一、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资格的限制与要求
二、诉讼期间股东资格被解除对于代表诉讼的影响
三、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四、股东代表诉讼的阻却事由
第三节股东代表诉讼程序问题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案由
二、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以及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
三、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
四、股东代表诉讼的重大诉权处分
五、执行与再审程序中的股东代表诉讼
第四节股东代表诉讼中前置程序豁免的司法实践
一、在公司印章、证照等资料被侵占的案件中,提起代表诉讼一般不必经过前置程序
二、清算阶段的代表诉讼,一般不必经过前置程序
三、公司不可能实际行使权利,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不必经过前置程序
四、相关权利行使期间即将届满,再经历前置程序可能使公司丧失诉讼利益
五、外商投资公司中追究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无须经历前置程序
六、其他应当豁免前置程序的紧急情况
第五节双重代表诉讼
我的五年律师路——一位公司法律师的自白(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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