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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的经济分析
编号:7245
书名:证据法的经济分析
作者:徐昕 徐昀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01-10-1
入库时间:2002-5-17
定价: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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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I939年生,现任
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首席法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讲座
教授,美国法律经济学协会主席,美国艺术和科学研究院、美国
法学会特别会员,美国经济学会、美国文学及文学批评学会、世
纪学会、Mont Pclerin协会会员,英国科学院通信会员,《美国法
律经济学评论》编辑。曾获耶鲁大学文学学士(1959)、哈佛大
学法学硕士(1962)、锡拉丘兹(Syracuse)大学(1986)、杜克森
Duquesne)大学(1987)、乔治顿大学(1993)、耶鲁大学
(1996)、宾西法尼亚大学(1997)法学荣誉博士(LL.D.
[Hon.])、根特(Ghent)大学(1995)法学荣誉博士(Dr.Honoris
Causa)、布鲁克莱恩(Brooklyn)法学院(2000)法律荣誉博士学
位。
波斯纳是美国法律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世界最著名的法律经
济学家之一。其核心思想是以效率诠释正义,以法律引导效率,
将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价格理论等简明的经济原理运用于法学理
论以及具体法律部门、法律制度的研究,为美国乃至世界法律经
济学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因此对法学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卓
越的贡献。波斯纳也是一位以著名学者身份进入法院担任法官的
少数人之一,他十分完美地将这二种高尚的职业结合起来,在裁
判中坚定地贯彻其以效率诠释正义之学术思想。
波斯纳著作等身,共有著作三十余部,在法学、经济学等重
要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另有书评、评论及其他文章140余
2 证据法的经济分析
篇。他运用以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价格理论等简明的经济学原理
全面分析和研究了美国的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财产法、侵
权法、契约法、反托拉斯法、公司法、证券法、贸易法、税收
法、刑法、劳工法、证据法、法律程序、司法制度字几乎所有法
律问题。代表著作包括:《法律的经济分析》 (1998,1992,
1986,1977,1973)、《反垄断法》(2001年第二版)、《正义的经
济学》(1981)、《法律与文学》(1997年第二版)、《法理学问题》
(1990)、《法律的经济结构:理查德·A·波斯纳法经济学文集》
(三卷,2001)、《法学理论前沿》(2001)、《法律与道德理论的疑
问》(1999)、《性与理性》 (1992)、《联邦法院:挑战与改革》
(1996)、《英美的法律与法学理论》(1996)、《超越法律》
(1995)、《霍姆斯精选》(1992)、《卡多佐:盛名之由来)(1990)
等。其中《法律的经济分析》和《法理学问题》已译成中文,在
中国影响较大。另外,苏力教授翻译的《超越法律》、《法律与道
德理论的疑问》、《性与理性》、《正义的经济学》,即将由中国政
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译者简介
徐昕,清华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博士研究生、律师、经济
师。自1992年起先后在《比较法研究》、《法律科学》、《现代法
学》、《清华法律评论》、《北大法律周刊》、《法学》、《政治与法
律》、《证据法论坛》、《经济研究参考》、《当代经济科学》等刊物
发表法学、经济学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获奖,论文和著作200
余万字。主要著译有:《当事人基本程序保障权与未来的民事诉
讼》(2000年法律出版社)、《外国证据法选译》(2000年人民法
院出版社,合译)、《证券法学》(1996年广东经济出版社,合
著)、《金融犯罪与防治》(1997年广州出版社,合著)、《英国民
事诉讼规则》(200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证据法的经济分析》
(2001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合译)等。
徐昀,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法官。1997年毕业于西南政
法大学。自1997年起在《半月谈》、《人民日报》、《法制日报》、
《人民政协报》、《云南法学》等报刊发表法学论文十余篇,其中
多篇论文获省级奖励。
读者可通过以下E—mail与译者联系:xulawyer@263.net。
目 录
中译版导言:
事实发现的效率维度
——波斯纳《证据法的经济分析》解读…………徐 昕(1)
证据法的经济分析……………………………………………(29)
第一部分证据的经济分析……………………………………(36)
一、如何进行分析…………………………………………(36)
二、搜寻模型………………………………………………(37)
三、成本最小化模型………………………………………(43)
四、有关上述经济模型的一些补充思考…………………(44)
第二部分 事实探知的结构…………………………………(51)
一、纠问制与对抗制:特别以美国式的
陪审制为考察重心……………………………………(51)
(一)“纯”体制的比较研究…………………………(51)
(二)混合型诉讼体制与可行的改革…………………(72)
(三)总结性比较………………………………………(78)
二、证明责任………………………………………………(82)
(一)提出证据的责任…………………………………(82)
(二)说服责任…………………………………………(85)
(三)统计证据…………………………………………(92)
1.公共汽车案…………………………………………(92)
2.统计上的非偶然性…………………………………(96)
(四)概率的乘积规则…………………………………(99)
2 证据法的经济分析
(五)偏倚的事实发现者和律师要求
陪审员回避的强制异议………………………………………(103)
三、法官与陪审团:抑或什么是事实?………………………(105)
第三部分 《联邦证据规则》………………………………(109)
一 、无害错误………………………………………………(112)
二、限制性指示………………………………………………(117)
三、关联性……………………………………………………(122)
四、品格证据…………………………………………………(127)
五、修理与和解要约…………………………………………(134)
(一)事后修理规则和认知错觉问题…………………………(134)
(二)和解要约不具可采性……………………………………(138)
六、传闻………………………………………………………(138)
七、证据特权及证据排除规则………………………………(140)
(一)婚姻关系特权……………………………………………(141)
(二)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保密特权…………………………(143)
(三)非法获取证据排除规则…………………………………(145)
(四)反对强制自我归罪之特权………………………………(146)
八、专家证人…………………………………………………(150)
(一)依附性……………………………………………………(153)
(二)易理解性…………………………………………………(157)
(三)专家的抵消效果…………………………………………(160)
(四)专家证言追加的社会成本………………………………(161)
(五)改革建议…………………………………………………(162)
结 论…………………………………………………………(164)
附录:理查德·A·波斯纳的主要作品目录…………………(174)
后 记…………………………………………………………(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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