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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对话:情.理.法(二)
编号:7263
书名:焦点对话:情.理.法(二)
作者: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01-11-1
入库时间:2002-5-17
定价: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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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平
1986年进入北京青年报社开始
新闻从业生涯,从编辑做起,先后任
总编室副主任、生活服务部主任、社
会经济新闻部主任等职。2000年4
月《法治周刊》问世,调任该周刊任
编辑部主任,同时担任总编辑助
理。其主持的《法治周刊》注重版面
形式与内容上的个性体现,以“重法
理、重服务、重可读”的三重思路,在
新闻同类栏目中具有一定影响。其
中“法律圆桌”专版创意独特,并以
其对法理探讨的深刻性、多元性为
众多读者特别是法律界人士所关
注。

孙 瑜
1984年大学半业后,进入北京
日报社从事新闻编采和报业经营工
作。1989年至1995年间,分别担任
广东电台记者、节目主持人和中央
电视台国际频道粤语新闻编辑。
1996年调入北京青年报社编采系
统,分别担任该报《北京青年》周刊
编辑、新闻采访部主任、2000年起参
与筹建《法治周刊》并担任编辑部副
主任,创意策划并主持“法律圆桌”
栏目。具有大学理工专业、新闻专业
和工商管理(MBA)教育背景、目前
在攻读工商管理博士学位。现任山
西《生活晨报》执行总编。

解析社会几何题
“法治周刊”就是变的产物。2000年报社改版,决定创办一
个专门的法治类周刊。因为法与当代人的生活联系得从来没有像
今天这样紧密,北京青年报要顺应这个“大势”。
“法律圆桌”版随刊孕生,其新颖的讨论形式和对法理的充
分展开式研讨,使她具有一定的深刻性,而读者的法律知识和法
律意识,正是在热烈的讨论和观点的碰撞中得到了提升。
如果理性地从形式和功效上审视“法律圆桌”,可以发现它
与几何学有着某种潜在的互通之处。
或许,法律纯粹得必须在字里行间、条款条文之中判断出一
个结论,然而“法律圆桌”却试图在一个“圆”字上解析诸多的
社会问题。她把社会上最为敏感的焦点、热点、难点法律问题
拿来做“引信”,采用专家坦言、百姓群言、社会博言、最终
正言的方式来解决法律问题。桌上,法学专家针锋相对,直言相
驳;桌下,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各抒已见,使法理在激烈的碰撞
中越辩越明。读者与专家通过“法律圆桌”构成了一种特殊意义
上的“互联网”,这张“网”又是在同一个“圆”上划出了圆


心、半径、自径和圆周。
圆心,一个轴,规定着人要以法律为核心;
半径,一条线,度量出人在法律面前的行为限度;
直径,一根链,表现着法律对人与社会之间的约定规范;
圆周,一个圈,圈划出法律统领一切的定性规则。
“法律圆桌”正是通过这个“圆”所包含的丰富内容,围绕
一个事件主题,以写进法典中的字词和将要写进法典中的语句为
武器,完成着对社会几何题的破解。而读者接受的不是简单的有
形结论,更多的还是对法律与真理更深刻的无形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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