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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
编号:7264
书名: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
作者:王健
出版社:政法大学
出版时间:2001-10-1
入库时间:2002-5-17
定价: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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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健,祖籍山西平遥,1965年生于兰州,法学士(1987年,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1996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9年,中国政法大学),曾从事法学院校的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兼职担任《政法教育研究》、《比较法研究》和《中外法学》刊物的编辑,在北京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近代法方向的研究(1999至2001年),“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常务编委、是《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以及十数篇相关主题的法学作品的著(译)者和《西法东渐——外国人与中国法的近代变革》、《法律教育》、《法律进化论》等书的编辑、校勘者,研究领域主要是法律史、比较法和法律教育。




贺卫方

这是王健博士在北大法学院作博士后研究的学术报告,就所
涉及知识的广度和考订的细密而言,可以视为作者十多年来从事
近代中国法律演变研究的一个重要结果。过去,王健的研究侧重
近代以来的法律教育——1997年我编辑《中国法律教育之路》(中
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一书时,就相当倚重他的研究和协助。
后来,他又致力于搜集清末以降外人对中国法律的观察和研究文
字,不久前出版了《西法东渐——外国人与中国法的近代变革》一
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现在,这本以西方法律语词的
输入及其对我国法律新词影响为研究对象的著作又将付梓问世,
作为同道和好友,我深为他丰硕而出色的学术成就而欣庆,并且相
信本书会成为研究中国近代法律史的必读书目之一,更将激发更
多的学者对这个富有开垦价值的学术田园发生兴趣。
近代中国的法律演变之所以具有特殊的学术意义,是因为这
个时期标志着延续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治理模式的断裂和终结、也
标志着一种全新的中国现代法律制度的诞生。虽然在以往的历史
中,我们的制度演进也并非像某些论者所主张的那样完全自生自
长,但从来的外部影响都没有像清末以来那般剧烈而广泛。20世
纪初,请廷下诏变法。最初这种变革似乎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但最
终却导致一种文化意义上的自觉选择,老大帝国的政治法律制度
开始由西方式制度取而代之。来自西方的法律规范、原则、理论、
概念在中土不断传播,它们表现为一系列语词,但又不仅仅是语
词,通过不断的引进,通过阅读、记忆以及现代传媒的大量复制,通
过现代型的法律教育,它们已成为我们自己的知识。甚至在这个
过程中,我们连对自家历史的原初记忆也丧失了,例如今天的历史
学家对中国法律史的解说就没有办法摆脱这些外来的语词及其背
后的各种概念、原则等等。
从一个更广泛的角度观察,一个民族对另一个异文化的语词
的翻译和接受的过程可以视为一种文化的移入。翻译,首先是语
言符号的转换。在转换的过程中,很明显,翻译者要面临着如何极
尽所能将原文的意义以及风格加以完整准确表达的问题。当然,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钱锺书先生用旅行作比喻:“从最初出发
以至终竟到达,这是很艰辛的历程。一路上颠顿风尘,遭遇风险,
不免有所遗失或受些损伤。因此,译文总有失真或走样的地方,在
意义或口吻上违背或不很贴合原文。”(《七缀集》修订本,上海古籍
出版社1994年,第80页)这样的困难不仅表现在文学翻译上,法
律文本的翻译也不能避免。而且,“遗失”和“损伤”也许只是消极
面上的缺失,翻译过程中更可以出现积极面上的增加;译词添加了
原词所不具有的意义,仿佛古罗马法律语词所谓“添附”(accessio)。
不过,我们可以将这里的问题再深化一步,把本书的书名由一
个正面的陈述句式变成疑问句式:人们是否能够通过翻译“沟通两
个世界的法律意义”?我们平常用惯了各种双语词典,见到外文文
本里的—个生词,总要通过查词典去理解。这让我们发生一种感
觉或者幻觉,即不同语言之间永远会存在着对等的同义词。博尔
赫斯说:“词典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一个显然未经过验证的假
设——语言是由对等的同义词组成的。”然而,这样的对应关系能
否在翻译中加以验证呢?从尼采到福柯,一直到更晚近的把“翻译
的政治”作为专题研究的衮衮诸公(参看许宝强、袁伟选编《语言与
翻译的政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都对此提出了发人深省
的质疑。在本书展现的近代以来法律语词的翻译个案中,我们不
难发现这样的佐证。简单地说,西方法律词汇表渗透着西方的文
化精神,它们的汉译过程正可以说是西方法律理念对使用者的控
制过程。
我们被控制了?听起来这种说法似乎相当刺耳——更刺耳的
说法是“被殖民”了。可是,我们怎么可以不被控制呢?在这样的
词汇表无从摆脱的时候,即使不是翻译,而是写作,可那种写作又
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与翻译相区别呢?当然,在极个别——往往是
在形而上的论题方面——的情况下,我们还见得到用文言写作的
事例,可是,那种刻意避免西方词汇“污染”的写作姿态分明表示着
作者格外地受到外来词汇的控制。退一步说,即使是不受外来语
词控制,用文言写作又意味着受到什么样的词汇及其背后的文化
权力的控制呢?
本书尽管侧重考据,在理论分析方面常点到为止,但对我们今
天习焉不察的各种法律语词的来源进行的细致梳理却是极具学术
意义的,也可以启发人们思考更多的问题。在阅读过程中,我突然
冒出的一个想法是:再过一百年,我们今天已经接受过来,并且看
来十分确定或固定的这些语词会不会变得面目全非呢?“后之视
今,如今之视昔”,可不警乎!


2001年10月18日凌晨 蓝旗营
导 言…………………………………………………………………1
第一章 中西初识
一、引子:嘉定会议、译名之争与东西对峙……………………7
二、传教士笔下的中国法 ………………………………………13
三、“勒意斯”(Leger):最初向中国介绍的西方法…………21
第二章 西法东渐(19世纪上半叶)
一、破译中国法的秘密:斯当东英译《大清律例》 …………31
二、西法东渐的条件与特点 ……………………………………42
三、五车韵府:建立中西法律概念之间的对等关系 …………50
四、用中文表述西方的政法知识 ………………………………56
第三章 译出夷律
一、所有问题必须以英文本为准 ………………………………82
二、译出“各国律例” …………………………………………93
三、死水微澜:中国知西政之始………………………………113
第四章 公法的时代
一、万国公法的引进…………………………………………138
二、公法著作翻译的方法及特点……………………………151
三、法学新概念的创制………………………………………157
第五章 探索西方的“法言法语”
一、毕利干与《法国律例》…………………………………187
二、第一个西方的法典模式…………………………………193
三、汉语世界里的“法言法语”……………………………201
第六章 输出与回归:法学名词在中日之间
一、问题与争论………………………………………………218
二、日本模仿中国法的传统及其创造近代法的背景………229
三、中日关系的逆转:西方法学自日本而来………………239
结语………………………………………………………………250
正文附表目录:
1.斯当东英译《大清律例》篇名中英文对照表(1810年)…37
2.《四洲志》所载英国政制译名对照表(1840年前后) …119
3.《四洲志》所载美国政制译名对照表 …………………125
4.晚清汉译西方国际法学著作篇目表(1839—1903年) …150
5.丁韪良译《万国公法》篇目中英文对照表(1864年) …169
6.《法国律例》篇目结构一览(1880年) …………………195
7.法汉法律名词演进表(1891—1982年) …………………214
扉页插图目录
1.《大清律例》(英译本)
2.字典(马礼逊 编)
3.《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
4.英汉字典(麦都思 编)
5.《万国公法》
6.《英华字典》(罗存德 编)
7.《星轺指掌》
8.《公法便览》
9.《公法会通》
10.《法国律例》(日本训点本)
11.《各国交涉便法论》
12.《新尔雅》
13.《法政辞解》
14.《京师法律学堂笔记》
15.《盲人瞎马之新名词》
近代来华外国人名表………………………………………256
参考文献目录………………………………………………260
索引…………………………………………………………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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