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第五版)((梁慧星教授代表作,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全面修订)
编号:74242
书名:民法总论(第五版)((梁慧星教授代表作,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全面修订)
作者:梁慧星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7-8-1
入库时间:2017-9-11
定价:38元
[图书内容简介]
"全书共十一章,包括了导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客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日和期间、权利的行使以及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等内容,着眼中国民法,并适度介绍各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反映民法学的新兴发展,并提出颇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理论观点。
第五版根据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进行了全面而必要的修订,具有先进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全书要言不烦、深浅有度,以凝练的语言和精悍的篇幅,将抽象的民法总论内容规范、精辟地阐述出来,体现了作者对民法学潜心研究至融会贯通的境界,为初学者进入博大精深的民法学之门提供了指引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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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法的法源
第三节民法的本质
第四节民法的本位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六节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
第七节民法学及其学习方法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民事能力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义务
第六节民事责任
第三章民事主体——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人格权
第三节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监护
第五节宣告失踪
第六节宣告死亡
第七节住所
第八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四章民事主体——法人、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法人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本质
第三节法人的分类
第四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五节法人的成立
第六节法人的机关
第七节法人的住所
第八节法人的消灭
第九节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权利客体
第一节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第二节作为民事权利客体的物
第三节物的分类
第六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要件
第四节意思表示
第五节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第六节意思表示不自由
第七节条件、期限
第八节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九节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七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第二节代理关系
第三节代理的分类
第四节代理行为
第五节代理权
第六节无权代理
第七节表见代理
第八章诉讼时效
第一节时效概述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效力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四节诉讼时效期间
第九章期日、期间
第一节期日、期间的意义
第二节期日、期间的计算
第十章权利的行使
第一节权利行使概述
第二节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节禁止权利滥用
第四节私力救济
第十一章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
第一节民法的效力
第二节民法的适用原则
第三节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第四节民法解释方法
主要参考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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