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图书信息
宪法变迁与宪法教义学: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编号:78242
书名:宪法变迁与宪法教义学: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作者:李忠夏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8-7-1
入库时间:2018-8-27
定价:53元
[图书内容简介]
中国社会自1949年之后经历了剧烈转型,整个社会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行“八二宪法”文本屡经修改,其文本的背景与制定时也完全不同,同样的条款在变迁的社会情势下,规范意涵自然大不相同。对“八二宪法”的解释需进行历史、文本与现实的三重融合:一方面,需回到历史,对宪法规范的原初含义进行原旨主义的解读;另一方面,需关切社会现实的变化。这就需要在文本的基础上,将历史的视域与当下的视域融合到一起,在“宪法变迁”的视角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社会转型的逻辑,并以此为基础对现行《宪法》进行解释。需要有一种理论,能够兼顾宪法的相对恒定性与动态生长性,从而具有回应社会变迁的能力,这对中国而言,尤其如此。一种“以宪法变迁为基础的宪法教义学”和“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就成为转型中国宪法理论构建的基础。

[图书目录]
"目录
绪论:转型中国的宪法理论——文本、历史与现实的
三重融合
引言: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
一、分裂的国家观:主权与权利之间
二、迈向功能分化的中国社会转型
三、作为“框架秩序”的宪法:主权与权利的双重变奏
上篇正当性与合法性之间:德国的经验
第一章域外经验:德国宪法学中的理论与方法之争
一、方法论问题的提出
二、德国国家法学的前史:实证主义的萌芽
(一)国家法学的自然法基础及“普世公法”
(二)帝国公法学
(三)实证主义的初步兴起
(四)哈勒、哥廷根大学的国家法历史化
(五)浪漫主义唯心哲学对国家法理论的短暂影响
三、实证主义方法的开端:格贝尔—拉班德时期的德国国家法学
(一)国家法实证主义得以产生的社会—政治因素
(二)格贝尔—拉班德实证主义的源起
(三)格贝尔法学实证主义与拉班德法律实证主义之间的差异
(四)对实证主义的批评以及实证主义内部的自我修正
四、魏玛时期的实证主义
(一)新康德主义的问题意识
(二)凯尔森纯粹法学的内在困境
五、《魏玛宪法》时期的方法与方向之争
(一)“正当性”问题的提出
(二)国家法中新方法的引入
(三)魏玛时期反实证主义的内部分歧
六、价值理论在法学中的引入——由西南德意志学派到
当代价值相对主义
(一)价值理论引入国家法学
(二)西南德意志学派——文化作为沟通规范与现实的桥梁
(三)客观价值思维
七、德国当代的国家法学方法讨论
(一)自然法的短暂复兴和拉德布鲁赫的方法三元论
(Methodentrialismus)
(二)从认识论转向生存哲学——德国战后法哲学的讨论
(三)国家法的讨论状况——方法综合论和方法多元主义
(四)宪法解释方法
八、方法论之于宪法学的意义
下篇宪法教义学在中国:危机与挑战
第二章中国宪法学方法论争论的现状与反思
一、围绕“规范与事实”: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之争
二、面向事实及政治现实的宪法学进路
三、中国宪法学中的规范路径
四、作为诠释学的宪法学
第三章中国迈向宪法教义学的内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问题之提出
二、立国、立宪与革命的政治动因
(一)关于“革命”
(二)中国革命的任务:救亡优于自由
(三)立国与立宪:政治主导立宪
三、国家的正当性:制宪权角度的反思
(一)人民意志、国家与制宪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宪时刻”以及制宪权的行使
四、制宪权视野中宪法的全面修改:修宪抑或制宪?
(一)全面修改、制宪权以及国家的连续性
(二)制宪权理论的现实困境
(三)制宪权的历史本质
(四)宪法存在的必要性:摆脱制宪权的理论困境
五、“八二宪法”的转折:多元主义的生成与发展
(一)新民主主义传统的继续与超越
(二)多元主义、价值冲突与社会自主性
六、反思:立宪时刻、人民主权与宪法
第四章政治宪法学产生的时代条件:以政治与宪法的关系为切入点
一、“政治宪法学”因何而生
二、中国化的“政治宪法学”:问题意识与知识资源
(一)“历史性”的政治宪法学
(二)“中国模式”思维框架下的“政治宪法学”
(三)“政治”维度中的政治宪法学:以正当性对抗合法性
三、如何理解“政治”:政治宪法学的内在分歧
四、面向未来:宪法学中政治与宪法关系的展开
第五章宪法教义学在中国:基于社会系统理论的反思
一、引言: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争
(一)乡土中国的现代性
(二)宪法学中的政治之维
二、中国宪法教义学的挑战
三、法教义学的前世:法学与科学的汇流
四、法教义学转向与科学性的变迁:法教义学的双重体系
(一)知识的清教主义:完全排除价值判断的法学
(二)法教义学的双重体系:知识体系与价值判断
(三)对“科学”的不同理解:法学作为科学的可能性
五、法教义学的科学之殇:价值判断
(一)法学中价值判断的不同路径
(二)法学的挑战:合法性与正当性
六、社会变迁中宪法教义学的功能定位
(一)宪法的双重功能:法律系统封闭与开放的“控制阀”
(二)法教义学的功能变迁:从确定性至可能性
(三)宪法教义学的功能定位:整合安定性与后果考量
(四)宪法教义学反思:以宪法变迁为定向的宪法教义学建构
七、中国宪法教义学的时代回应:方法综合与交叉学科的可能性
第六章法治国的宪法内涵: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变迁
一、清末民国的立宪政治:政治系统的重塑与扩张
二、理想化的人民民主国家: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同质化
三、“法治国”的范式转型
(一)改革:从上/下分层走向功能分化
(二)法治国的范式转型:法律系统的功能分出
(三)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奠基/限制的双重功能
四、宪法中的“法治国”原则:功能的双重性
(一)法治国的双面性:从形式到实质
(二)法治国的宪法意义及其实现
(三)“八二宪法”的“实质价值基础”:公私二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五、结语: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学转型
第七章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
一、走出自由主义的基本权利理论
(一)国家与社会分立背景下的基本权利功能
(二)自由主义神话的打破:传统基本权利理论的困境
(三)从“自由”到“价值”:社会演进背景下基本权利的重新定位
二、维系“社会功能分化”的基本权利
(一)“功能分化社会”中的宪法: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界分
(二)基本权利的社会功能:维系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
(三)系统与环境:基本权利冲突问题的展现
三、实现社会功能系统“结构耦合”的基本权利
(一)作为“结构耦合”的宪法
(二)法律系统内的价值输入:作为“结构耦合”的基本权利
(三)立足社会的基本权利教义学
四、对中国的意义:建构“中国的”基本权利教义学
后记
"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