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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
编号:82332
书名:.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
作者:姜涛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9-6-1
入库时间:2019-9-1
定价:68元
[图书内容简介]
刑法解释根本上是说理,而说理离不开论证。随着后权威时代人们价值判断的多元化,法的正义性、有效性逐步成为在法的安全性之外新增设的价值标准,这使单一的“法寻找”面临困境之同时,又使“法创造”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客观必须,这就蕴含着实质解释论的合理性及存在的制度空间。当然,实质的刑法解释只有在形式的刑法解释结论与刑法的正义性、有效性存在根本性的冲突而又无法获得妥当性结论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中,立足于处罚的妥当性之考虑,运用现代方法论探究刑法解释的制约因素及模式选择,是破译刑法解释绩效之谜的刑法学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并没有沿用传统的研究路径——只是对实质解释论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如何运用等进行研究,而是立足于刑法解释“是什么”“做什么”等基本范畴,以及刑法解释的目标、方法、限度等逻辑体系,超越法条及法条内部的逻辑分析,借助于法哲学、法教义学、法社会学、法政治学等分析工具,不仅分别探讨了刑法解释的概念、功能、方法与运作机理等,而且详细论证了其与刑事政策、基本原则、刑罚目的、后果考察、人之图像、法学家法、
规范保护目的、法益保护位阶、法秩序一致性等十几个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及其支撑理由。

[图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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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主体间性与刑法解释
一、反思现代刑法解释论的自我理解
二、视角的转换:从主客观性到主体间性
三、刑法解释的目标诉求:主体间性
四、刑法解释之主体间性实现:法律论证的视角
五、主体间性的法律实践:重视刑法解释的可接受性
第二章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
一、说不清的刑法解释论
二、刑法解释的政策家门
(一)法条主义的困境与刑事政策的入场
(二)社会效果与刑法解释的刑事政策化
三、刑法解释的刑事政策化
(一)轻罪的犯罪构成与从宽相济刑事政策
(二)重罪的犯罪构成与从严相济刑事政策
(三)量刑情节的解释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第三章基本原则与刑法解释
一、问题之提出
二、基本原则对刑法解释的证立价值
(一)作为规范导向的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对刑法解释的规范意义
三、刑法解释中的规则困境与原则导入
(一)规则困境:刑法解释不能承受之重
(二)原则导入:刑法解释的“旧装换新颜”
四、三大基本原则在刑法解释论上的适用
(一)罪刑法定原则与构成要件明确性对解释方法的限制
(二)罪责刑相适用原则与“以刑制罪”解释思维的适用
(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与“重强、轻弱”的刑法解释
五、简单的结论
第四章后果考察与刑法解释
一、作为刑法解释论证规则的后果考察
(一)基本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梳理
(二)后果考察对刑法解释的意义分析
二、后果考察之理论范式的初步建构
(一)后果考察在于确保刑法解释的合理性
(二)后果考察在于补足开放构成要件
(三)后果考察呼唤结果取向的刑法解释
三、把后果考察作为刑法解释的基准
(一)刑法解释规则的多元与刑法目的解释的出场
(二)刑法目的解释的难题与后果考察的入场
(三)后果考察与刑法目的解释的两个向度
第五章人之图像与刑法解释
一、从当代刑法的归责体系解释切入
二、理性与实证:刑法中“人之图像”的双重再塑
(一)刑法中的人之图像:扬弃秩序中心主义刑法立场
(二)刑法中的人之图像:在“具体人”与“抽象人”之间
三、定罪和量刑:多重人之图像下的刑法解释
(一)被害人像与无被害人犯罪之入罪标准的从宽解释
(二)弱势群体与“重强、轻弱”之刑法解释实践
(三)个体主义与秩序维护型犯罪入罪标准的限制解释
(四)人性尊严与死刑适用标准的从严解释
第六章刑罚目的与刑法解释
一、定罪与量刑之间的关系定位
(一)定罪与量刑是以刑事责任为中介的因果历程
(二)定罪与量刑是以刑法解释为调适的有效对接
(三)定罪与量刑是以刑罚目的为依循的一体运作
二、量刑公正实现的出路:刑法解释
三、刑法解释的几个相关问题
(一)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下进行刑法解释
(二)刑法目的解释之“目的”应是刑罚目的
(三)重视“以刑制罪”思维对刑法解释的意义
第七章法学家法与刑法解释
一、面对双重危机的深思
二、法学学说:定义、定位与知识属性
(一)法学学说:定义与定位
(二)基于知识的信任:法学学说的知识属性
三、法创造与正确性:当代刑法解释学中的论证规则
(一)法创造:刑法解释论证的前提
(二)正确性:刑法解释论证的目标
四、法学学说对刑法解释的影响: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展开
(一)法学学说影响刑法解释的理论诠释
(二)法学学说影响刑法解释的制度实践
五、法学通说:刑法解释的“隐性法源”
(一)法学通说:奉为经典的法学家法
(二)法学通说:刑法解释的“隐性法源”
六、简单的结论
第八章法理思维与刑法解释
一、问题的提出
二、刑法解释的思维区分:法律思维、法治思维与法理思维
(一)法律思维:刑法解释的最低形态
(二)法治思维:法律解释的中间形态
(三)法理思维:法律解释的高级形态
三、法理思维:规范论的价值判断来源
(一)规范论中的价值展开:以犯罪论体系为中心的思考
(二)法理思维:规范论之价值判断的来源
四、情理论的理论逻辑与理论创新
(一)情理论的理论逻辑
(二)情理论的理论突破
五、情理论在刑法解释实践中的运用
(一)情理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情理论在刑法解释中何以可能
第九章规范保护目的与刑法解释
一、问题的提出
二、规范保护目的之学理诠释
(一)规范保护目的:客观归责论的核心范畴
(二)规范保护目的:刑法规范之内在体系
(三)规范保护目的:基本范畴的界定
三、内外交织型规范保护目的与空白罪状之违法要素认定
四、内部协调型规范保护目的与兜底条款之合类型化解释
五、总分结合型规范保护目的与犯罪成立之定量要素的判断
六、简单的结论
第十章法益保护位阶与刑法解释
一、视角的转换:由法益保护的必要性到法益保护的优先性
二、理论的诠释:法益保护位阶对个罪构成解释的规范意义
三、教义的更新:基于法益保护位阶分析范式的刑法解释
(一)对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在入罪上强化一种扩大解释
(二)对于价值性犯罪在入罪标准上强化一种扩大解释
第十一章法秩序一致性与刑法解释
一、面临的问题
二、合宪性解释是什么:比较法视野下的中国定义
三、合宪性解释的本质:法适用抑或法创造
四、合宪性解释的实践:基本教义的建构
(一)比例原则与刑法文本的合宪性解释
(二)保障人权的入宪与刑法中死刑适用的实体控制
(三)构成要件的明确性原则与具体个罪的限制解释
第十二章构成要件明确性与刑法解释
一、问题之提出
二、构成要件明确性定义之再定义
三、构成要件明确性的判断标准:一般人标准之否定
四、构成要件明确性程度与解释方法的二元选择
(一)相对不明确与常规性刑法解释
(二)绝对不明确与合宪性解释的运用
五、常规性刑法解释的具体适用:以空白罪状和兜底条款为例
(一)法秩序一致性与空白罪状的参照引用
(二)先例区辨与兜底条款的合类型解释
六、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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