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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构成要件论
编号:82391
书名:.税收构成要件论
作者:罗亚苍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9-8-1
入库时间:2019-9-8
定价:86元
[图书内容简介]
《税收构成要件论》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即税收构成要件本源论、税收构成要件机能论、税收构成要件原理论、税收构成要件要素论、税收构成要件各税论和税收构成要件制度论。 《税收构成要件论》一书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浓厚的实践旨趣,高度重视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税法研究成果,较为广泛地借鉴美英法系国家相关税制先进经验,并力图从我国本土鲜活实践中汲取养料,极力完成税收构成要件理论的本土化构造,是一本优秀的税法基础理论方面的专著。

[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一)时代意义
(二)理论意义
(三)实践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一)税收构成要件理论溯源
(二)税收构成要件概念构建
(三)税收构成要件要素组成
(四)税收构成要件机能分析
(五)税收构成要件要素调整
(六)税收构成要件类型概括
(七)总体评价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本书框架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之处
第二章 税收构成要件本源论
一、税收因子分析:超越传统三性
(一)本质因子:君主供奉·国家收入·权利成本
(二)政治因子:个人治权·法律意志·公共服务
(三)经济因子:任性征税·有限干预·课税禁区
(四)法治因子:社会契约·形式法治·实质法治
二、构成要件溯源:脱胎刑事程序
(一)构成要件词源:从程序到实体
(二)构成要件涅槃:从法学到法外
三、构成要件类型:鉴视相邻学科
(一)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犯罪行为的类型化
(二)民事行为构成要件:民事行为的规范化
(三)构成要件法律模型:公私行为的统摄化
四、构成要件嬗变:融合公私法域
(一)税收构成要件理论轮廓
(二)税收构成要件要素类别
(三)税收构成要件特征分析
(四)税收构成要件效力结构
(五)税收构成要件类型谱系
第三章 税收构成要件机能论
一、税收构成要件理论机能:正当与否的理论模型
(一)理论机能之一:私权与公权的碰撞和平衡
(二)理论机能之二:税法与他法的衔接和界分
(三)理论机能之三:税法与税制的发展和完善
二、税收构成要件的实践机能:应税与否的测量标尺
(一)实践机能之一:构成事实和法定后果的组合物
(二)实践机能之二:职权调查和协力义务的聚焦体
(三)实践机能之三: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的连接桥
第四章 税收构成要件原理论
一、税收构成要件的税法原则
二、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构成要件的法定
(一)德国模式:二元结构的税收法定
(二)日本类型:规范结构的税收法定
(三)中国路径:开放结构的税收法定
三、量能课税原则:税收构成要件的公定
(一)实质标准的公定力:负担能力
(二)实质标准的抽象性:量化平等
四、实质课税原则:税收构成要件的确定
(一)实质课税原则在德国:民事基础关系与税法经济实质的抵牾
(二)实质课税原则在日本:法的实质主义和经济实质主义的对抗
(三)实质课税原则在法国:意思自治权利与法定税收债务的冲突
(四)实质课税原则在美国:主观商业目的与客观经济结果的协调
(五)实质课税原则在中国:独立税法价值与独特执法指引的昭示
第五章 税收构成要件要素论
一、税收构成要件主体
(一)碎片化的法律人形象
(二)抽象化的纳税人脸谱
(三)类型化的纳税人印象
(四)具体化的纳税人角色
二、税收构成要件客体
(一)税收客体属性:经济属性和法律属性
(二)税收客体负担:伦理义务和法定义务
(三)税收客体类型:经济类型和税法类型
(四)税收客体界定:非经营收入和非法收入
三、税收构成要件税基
(一)税基的法律内涵
(二)税基的法定结构
(三)税基的度量标准
四、税收构成要件归属
(一)税收客体归属的独立价值
(二)税收客体归属的二元评价:经济归属和法律归属
(三)税收客体归属的双重属性:形式归属和实质归属
(四)税收客体归属的确定方式:立法规范和执法规则
(五)税收客体归属的变更原因:合意行为和事实行为
五、税收构成要件税率
(一)税率属性
(二)税率适用
(三)税率刚性
第六章 税收构成要件各税论
一、税收体系与税收构成要件
(一)税制变迁与改革
(二)税制的法治化——以税收构成要件为脊柱
二、企业所得税构成要件
(一)企业所得税构成要件的域外考察
(二)企业所得税构成要件的本土完善
三、个人所得税构成要件
(一)个人所得税构成要件域外考察
(二)个人所得税构成要件的本土完善
四、增值税构成要件
(一)增值税构成要件的域外考察
(二)增值税构成要件的本土完善
五、契税构成要件的立法完善——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分析视角
第七章 税收构成要件制度论
一、税收构成要件的规则制度
(一)补强税收构成要件的宪法规范
(二)严控税收构成要件的末梢规范
二、税收构成要件的效力制度
(一)纳税申报制度的重建
(二)税收核定制度的重构
三、税收构成要件的矫正制度
(一)税收构成要件教化:税法遵从之培养
(二)税收构成要件刚性:税收规避之否认
四、税收构成要件的相邻制度
(一)突出权责法定的超出要素主体
(二)强调权利导向的审批改革制度
(三)凸显行政自觉的权力清单制度
(四)注重执法联动的两法衔接制度
结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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