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担保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条文要旨.法理辨析.裁判观点.适用指南)
编号:87224
书名:最高人民法院新担保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条文要旨.法理辨析.裁判观点.适用指南)
作者:程啸,高圣平,谢鸿飞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1-3-1
入库时间:2021-4-6
定价:12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担保制度作为民法制度中的 “精灵”,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本书作者长期从事担保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参与《民法典》担保部分的编纂以及司法解释草案的专家论证,通过聚焦审判实践中与担保规则适用相关的前沿性、复杂性的疑难问题,从条文要旨、法理辨析、裁判观点、适用指南等不同层面,对司法解释逐条进行深度阐释,为司法实务中的“疑难杂症”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与路径指引。
[图书目录]
目 录
一、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债的担保的两个层次
二、本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
三、形式担保观和实质担保观的差异
第二条 【独立担保和独立保函】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独立担保的界定
二、独立担保的效力
三、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
第三条 【担保责任范围的从属性】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约定的担保责任超过债务人责任范围时担保责任的确定
三、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范围的从属性
第四条 【担保物权的受托持有】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担保物权的受托持有的合法性及其主要情形
三、受托持有担保物权的归属
四、受托持有担保物权的行使
第五条 【特别法人担保资格】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机关法人的担保资格
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担保资格
第六条 【学校、幼儿园等提供担保的效力】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非营利法人提供担保的效力
二、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营利法人提供担保的效力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和责任】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担保合同的效力
三、相对人“善意”的判断
四、越权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第八条 【无须决议的例外情形】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公司提供担保时无须决议的例外情形
第九条 【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及特殊性
三、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司担保事项决议订立的担保合同
四、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司担保事项决议订立的担保合同
五、相对人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
六、相对人与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
第十条 【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
三、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法人人格否认规则的适用
五、附则
第七十一条 【生效时间】
[条文要旨]
[理解与适用]
一、《民法典》公布后法院的司法态度
二、《民法典时间效力规定》对于担保纠纷案件的适用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附录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附录三: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