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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人文精神(第二版)(徐国栋教授的民法观)
编号:89329
书名:民法的人文精神(第二版)(徐国栋教授的民法观)
作者:徐国栋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1-10-1
入库时间:2021-12-7
定价:69元
特价:55.2元,80折,省13.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作者的10篇讲座记录稿,它们统统聚焦于民法首先是人身法然后才是财产法的主题。分别证明民法自始就是社会组织法而非商品经济法、20世纪的民事主体已全员劳动者化导致民商合一、人法对于物法具有先在性、苏联及其密切联系国处理人法与物法关系对我国的影响、正确理解人身关系概念可为人法前置于物法找到理由、人法中的身份法的含义、人法具有规训性、体外受精胚胎是一种在人法与物法之间的存在、取得时效制度在人法上具有极大适用空间。“外语就是力量,数据库就是腹笥”的附录证明掌握多种外语和熟用各种数据库是研究现代民商法的成功之道。

[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讲 民法帝国主义——民法到底是什么?
一、民法的词源
二、市民法与西方主流历史解释模式
三、优士丁尼《市民法大全》体系中的市民法
四、总法典模式在东西方及其他地区的流播
五、相反的运动——市民法的部门法化
六、结论
第二讲 民商合一的罗马经验与意大利经验
一、什么是“民”?什么是“商”?什么是“合一”?
二、罗马私法的民商合一
三、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的民商合一
四、结论
第三讲 两种民法典起草思路——新人文主义对物文主义
一、是三种思路还是两种思路?
二、剩下的两种思路有何区别?
三、什么是人文主义?老的和新的人文主义
四、什么是物文主义?
五、德国宏观物文主义的根源
六、对德国模式的当代批判
第四讲 苏式民法调整对象定义的流变
一、前提性说明
二、苏联—俄罗斯自身民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变迁
三、“苏联密切联系国”在东欧剧变前后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
四、结论
第五讲 人身关系的三维透视
一、社会主义国家关于人身关系问题的学说史
二、人身关系Ⅰ:概念在西方的演变史
三、人身关系Ⅱ:债的关系
四、人身关系Ⅲ:人的法则法
五、结论
第六讲 寻找丢失的人格
一、学说综述
二、罗马法公私混杂的身份——人格
三、德国法——人格因为其公法性被忽略
四、拉丁语系国家的法——守望纵向的人格
五、权利能力取代人格:人格的私法化尝试与丢失
六、权利能力概念的产生
七、人格在苏联民法调整对象理论中的丢失
八、《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对于人格的发现
九、中国找回人格的一个尝试
十、结论
第七讲 从身份到契约,从契约到身份——两种社会组织方式纵谈
一、国内外对梅因命题的研究状况
二、什么是身份
三、什么是契约
四、身份与契约的互补和交叉
五、从身份到契约
六、从契约到身份:市民社会
七、结论
第八讲 民事死亡·社会死亡·社会瘫痪——市民法的规训之道
一、研究的缘起
二、民事死亡
三、社会死亡
四、社会瘫痪
五、结论
第九讲 对体外受精胚胎法律地位的比较法考察——财产、私生活利益还是人?
第十讲 取得时效制度在人身法和公法上的适用
开场白
一、罗马法中的取得时效制度在人身法和公法上的适用
二、近现代欧美民法中的身份占有
三、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人身关系法上的适用
四、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公法上的适用
五、结论和余论
附 录 外语就是力量,数据库就是腹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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