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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法律咨询全书(第1册)-刑事诉讼
编号:9469
书名:中国公民法律咨询全书(第1册)-刑事诉讼
作者:张世琦
出版社:吉林人民
出版时间:2002-10-31
入库时间:2002-10-31
定价: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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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密如群蚁的人们在社会上生存。大家各自为自己的理想、追
求、利益、欲望而奔波、忙碌着。
在这人群里,总会有人为了谋取钱、权、利、欲,目无国
法,不择手段,这就会使一些善良的人遭到不法侵害。遭到他人
侵害怎么办?不同的解决方法有不同的后果。
随着普法活动的不断深人,人们逐渐知道了法律的威力。法
律是弱者的盾牌,是善良人手中的武器。谁搞不法侵害,被侵害
人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斗争。但是,法律内容庞杂,一些人
只知道法律武器好,却不知怎么使用。还有~些人虽然没受到不
法侵害,但遇到了麻烦事,觉得应当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但又不
知道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面对人们如饥似渴地要学法、用法,一些人看到了我写的法
学书籍,知道了我的名字,便邮来信件和打来电话,咨询在我书
中所没有写到的问题。咨询的内容太多、太杂,远远超出我的回
答能力。日积月累,这一捆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咨询信件,就
像一块块巨石压在我的肩上,使我不得不考虑怎么来处理。人家
信任我,才给我写信,有求于我,我不作答复,确实愧对读者,
心里很是不安。
;我当法官20余年,承办了多少案件一时也数不清,但多年
的审判实践使我懂得:是草都有根,是事都有因。河有两岸,事
有两面。只看到一方当事人邮来一封信,不了解另一方当事人的
意见和情况,不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更看不到案件卷
宗,在这种情况下就草率发表意见,说这起案件应当怎么处理,
本应当怎么处理。我认为,这是对读者不负责任,因为这种意见
很难正确。
每收到一封法律咨询信件,每接到一次法律咨询电话,我的
心情就受到一次撞击。时间长了,也说不清是从哪天开始,产生
了要撰写一套《中国公民法律咨询全书》这部巨著的想法。想
用这套书公开解答来自全国各地的读者来信,因为来信提出的问
题,很多都有共性。但我很快又感到这种想法天真幼稚。正像一
个人只凭自己的力量,想要搬掉世上所有大山一样。我曾经当过
好几年农民,在泥里水里辛勤劳作,肯于像农民那样付出别人所
付不了的辛苦。但我的能力、水平和精力不行。别看人们怎么说
我是高级法官、专家、教授,我自己的半斤八两我最清楚。我的
法学功底有多厚,我自己知道。只凭我个人力量,无论如何也写
不了这样的书。况且我是在职法官,我的主要工作是完成办案指
标。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虽然体壮如牛,但是胆小如鼠,真怕
办错案,就像汽车司机怕出现交通肇事、医生怕出现医疗事故一
样,天天如履薄冰,不得不认真审查案件中的每个证据。紧张工
作了一天,下班回家,已是精疲力竭,也没有精力再去写内容全
面的法学书籍。在困难面前,我畏缩不前了。
这时有人邀请我,希望我能组织一个写作班子,为中国的普
法活动写一套30分册的“中国普法系列丛书”。有几个朋友知
道了,立即表示支持,并愿意参加写作。志同道合的朋友,是人
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在政法界工作20余年,使我最感欣慰的是,
认识了许多不肯虚度一生而又具有真才实学的法学专家。他们是
我的老师。他们的水平、名望,都远远高于我。我梦想,如果他
们肯于和我共同来写这套书,这就大有希望。为了使美梦成真,
我付出了努力。我用三顾茅庐的精神,逐一去聘请。我很幸运,
他们都认为,这是为社会做有益的事情,都表示愿意为普法参加
写作。这使我看到了旗旗如海的增援大军,我有了信心和勇气,
开始“蠢蠢欲动”
我们这支近200人的写作队伍,来自东北三省和北京市的政
法界、教育界、政府机关。他们有的是法官、检察官、公安干
警、律师,也有的是大学的院长、教授、专家、学者,还有杂志
社的总编辑和政府机关中的执法人员等。大家根据各自的特长,
撰写自己所熟悉的法律内容。写完由各册主编编审,编审后,交
给我作最后统稿。大家各尽自己所能工尽力使这套书的内容全
面、准确,能解决实际问题。
这套由30本分册组成的《中国公民法律咨询全书》丛书,
由于内容全面、系统、准确,因此它是一些单位和家庭中不可缺
少的藏书。人们遇到法律难题,只要翻开它,它就会像您身边的
律师,给您解答疑惑,指点迷津。为了便于人们的学习和查阅,
各册还附录了最常用的法律、法规。这会使人们更好地运用法律
武器保护自己。
这套书的出版,除了我们近200人参著者的共同努力外,各
个参著者所在的单位都给予了积极支持。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
宁大学法学院、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和北京市政法管理干
部学院以及辽宁北斗律师事务所、沈阳世阳律师事务所、《法制
与文明》杂志社等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我们组织作者队伍
做了积极努力,有些还亲自参加写作。在此,我们深表谢意。
这套丛书,是我们大家在工作之余写出的,是各位参著者心
血的结晶。尽管我们已竭尽全力,但由于书中涉及的内容广泛,
在这套数百万字的丛书中,难免会有不妥之处。如有,欢迎读者
指正。
本套丛书主编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张世琦
2001年1月8日

主编简介
本套丛书主编张世琦,男,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客座教授。
1948年出生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三家子村。1972年上
大学,1979 年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具体从事审判工
作。
在法院工作20余年,他年年大幅度超额完成办案任务,并因
办案认真、细致而被嘉奖和两次立功受奖。办案同时,他在报刊上
发表200余篇文章,并自若、合著、主编了数十本法学书籍在全国
书店公开发行。他因此成为当代中国著书颇丰的高级法官。他的
名字被全国众多法学爱好者所熟知。
本册主编张丽佳,女,1960年生人。现为辽宁公安司法管理
干部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曾从事刑事检察工作6年,从事法学
教学及兼职律工作14年。任主编与副主编的著作有《犯罪与量
刑》、《律师与公证实务》、《刑事诉讼法学》等,发表法学论文若干
篇。

目录
序言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
1.什么是刑事诉讼?它有什么特点?
2.刑事诉讼法同刑法是什么关系?
3.什么是刑事诉讼当事人?当事人的特点及其地位?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是罪犯吗?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6.刑事诉讼中证人享有哪些权利?
7.什么是疑罪从无?
8.我国刑事诉讼法是否确定了无罪推定原则?
9.怎样理解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
有罪原则?
10.对刑事被告人能否缺席审判?
11. 法庭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亲属可以旁听吗?
12.检察院没起诉的公诉案件,法院可以直接审判吗?
13.我国刑事法律允许“私人侦探”存在吗?
14. 刑诉法对检察院的监督权是怎样规定的?
15.外国人在我国犯罪,是否由我国法院审判?
16.犯罪嫌疑人逃到国外还应追诉吗?
17.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18.什么是少年法庭?其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二、管辖
1.公、检、法三机关在受理案件上是如何分工的?
2.一人所犯的数罪是分属不同侦查机关管辖的,该怎
么办?
3.基层法院有权审判涉外刑事案件吗?
4.几个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该怎么确定管辖?
5.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能否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三、回避
1.什么是回避?回避的事由和方式有哪些?
2.谁有权申请回避?对哪些人可以申请回避?
3.办案法官接受请客送礼,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回避吗?
4.审判员与辩护人是夫妻,被害人能否要求其回避?
四、辩护与代理
1.犯罪嫌疑人何时才能获得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
2.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能否得到律师的法律
帮助?
3.被告人有聘请辩护人的权利,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
未告知,对吗?
4.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5.法院能否取消律师会见被告人的权力?
6.法律对辩护人的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7.哪些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8.王某的舅舅为什么不能做他的辩护人?
9.被告人能委托证人辩护吗?
10.被告人当庭可否“炒掉”辩护人?

11.什么是刑事诉讼代理?
五、证据与证明责任
1.什么是刑事证据?刑事证据有几种分类?
2.什么是证明责任?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3.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有例外吗?
4.公民可以拒不交出代他人保管的涉案证据吗?
5.证人资格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6.证人作证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7.哪些证人作证可以不出庭呢?
8.单凭物证能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吗?
9.在刑事诉讼中。能否仅以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定案?
10.医院的病情诊断可否作为鉴定结论?
11.什么是鉴定?鉴定有哪些种类?
12.符合什么条件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3法律对司法精神病鉴定是如何规定的?
14.我国可否采用测谎仪甄务帐据的真伪?
六、强制措施
1.什么叫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有几种?
2二犯罪嫌疑人翩港人获准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3.取保候审的申请权人有哪些?
4.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
5.公安机关有权没收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吗?
6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报捕的案件不批准逮捕对吗?
7.对涉嫌犯罪的人大代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8.对被拘留、逮捕的人是否都应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或单位?

9.对被行政拘留的人又采取刑事拘留后、其行政拘留的时
间能否算作刑事拘留的期限?
10.怎样计算刑事拘留羁押期限?
11.哪些被错误拘留、逮捕的人可以获得赔偿?
12.对哪些人可以扭送到司法机关?
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什么叫附带民事诉讼?其起诉条件是什么?
2.附带民事诉讼应在何时提出?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收取诉讼费吗?
4.对精神损失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吗?
5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哪些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
6,刑事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怎么办?
7.怎样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范围?
8.公安机关对附带民事赔偿已经调解的,被害人还可以要
求法院审理吗?
9.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八、期间与送达
1.期间与期日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2法定期间应当如何计算?
3当事人耽误了诉讼期间能补救吗?
4刑事诉讼中的送达及其特点是什么?
5.将诉讼文件交给未成年人对吗?
6,收件人拒不签收的诉讼文件应如何处理?
九、立案与侦查
l.什么是报案、举报和控告?

2.立案与破案有什么不同?
3.被错告的人有权要求为其正名吗?
4.被害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接受,应该怎么办?
5.侦查与侦察是什么关系?
6.哪些机关和部门有权进行侦查?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吗?
8犯罪嫌疑人石公告人对办案人员的提问,有拒绝回答
吗?
9.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吗?
10对哪些物品、文件在勘验、搜查时可以扣押?
11.对双脚劲赚死人有别等人的人身检查可以强制进行吗?
12.搜查与检查有什么不同?
13.不用搜查证可以进行搜查吗?
14.搜查时可以没有见证人在场鸣?
15.弟弟涉嫌盗窃,可以对其哥哥家进行搜查吗?
16.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尸体进行解剖?
17.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怎
么办?
18.什么叫通缉?通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9.什么叫悬赏通告?
20什么叫补充侦查?其种类和形式有哪些?
刀.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起诉与不起诉
1.什么叫刑事起诉?它有几种形式?
2公诉案件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起诉?
3.公诉案件的公诉人可以不出庭吗?
4什么叫不起诉?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有几种形式?

5.检察院对不起诉决定不公开宣布对吗?
6.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有权申诉吗?
7二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怎么办?
8.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关押不放,对吗?
十一、第一审程序
1.会议庭组成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2.年满22岁,可否被选为陪审员?
3.法院可否不依起诉的罪名定罪?
4.什么是自诉案件?它包括哪些内容?
5.自诉人起诉后有权撤诉吗?
6.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自诉吗?
7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
8.什么是反诉?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9.代理人撕毁法庭笔录,对此应如何处理?
10.法院一审宣告缓刑后即释放在押被告人的做法是否
妥当?
11.什么是简易程序?哪些案件适用于简易程序?
12.什么是判决、裁定和决定?
13.什么是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
14.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二、第二审程序
1.什么叫上诉以及上诉人的范围?
2.提出上诉的方式和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3.什么叫Th审抗诉?谁有权提出抗诉?
4.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吗?
5.没有提出上诉的同案被告人也会得到减刑吗?

6什么叫上诉不加刑及其具体适用?
7.违反哪些程序时二审法院会发回重审?
8.被告人对二审判决不服,能否提出上诉?
十三、死刑复核程序
三.死刑案件为什么要经过核准程序呢?
2.哪些法院有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3.复核死刑案件主要应审查的内容和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4.对被告人的死刑复核是否影响同案其他被告人生效裁判
一的执?
十四、审判监督程序
1.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应如何纠正?
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哪些?
3.对再审的判决不BDe可以上诉吗?
4.什么叫申诉?哪些人有权申诉?
5.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6.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的区别有哪些?
十五、执行程序
1.什么叫执何?
2.生效的刑事判决可以不交付执行吗?
3.对已经流产的被判处死刑的妇女是否应执行死刑?
4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况有哪些?
5.被判处死缓的人就不会再执行死刑了吗?
6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几种?
7.执行死刑的场所有何规定?
8.对自伤自残的罪犯可否保外就医?

9.对保外就医的罪犯怎样监督管理?
10.对哪些人可以减刑?减刑需具备什么条件?
11.缓刑判决应当怎样执行?
12.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应当怎样执行?
十六、附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
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
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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