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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期间研究
编号:95554
书名:担保期间研究
作者:杨巍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3-12-3
入库时间:2024-3-9
定价:11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民商事领域中的各类担保期间,包括保证期间、抵押权行使期间、质权行使期间、留置权行使期间、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等。主要针对我国现行法框架下的各类担保期间进行理论阐释和实务分析,对域外法相关制度及理论亦有介绍和评述。本书的研究视角以解释论为主,立法论为辅。大部分内容系针对现行法律规则的适用进行解释,少部分内容涉及新旧法变化评价、法律移植、立法建议等立法论内容。本书可以作为适用《民法典》的辅助工具,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法务工作者尤具意义,也可作为法学研究者、法科学生工作学习的参考资料。

[图书目录]
"目  录
导 论
第一章 担保期间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 担保期间的含义
  一、时间、法律上的时间与担保期间
  二、担保期间的概念
 第二节 担保期间的功能
  一、促进资金融通、优化营商环境
  二、贯彻担保权的从属性
  三、在担保领域实现意思自治
  四、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
  五、合理配置交易成本、提高受偿效率
 第三节 担保期间的种类
  一、法定担保期间与约定担保期间
  二、物权效力担保期间与债权效力担保期间
  三、从属性担保期间与独立性担保期间
 第四节 担保期间与相关期间之比较
  一、担保期间与绝对权存续期间
  二、担保期间与诉讼时效
  三、担保期间与除斥期间
  四、担保期间与执行担保期间
第二章 保证期间
 第一节 保证期间概述
  一、保证期间、保证债务履行期限、保证合同有效期间的含义及区分意义
  二、保证期间的性质
  三、保证期间的特征
  四、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
  五、《民法典》施行前后保证期间规则的衔接适用
 第二节 保证期间的立法例
  一、模式一:既规定约定保证期间,也规定法定保证期间
  二、模式二:仅规定约定保证期间,不规定法定保证期间
  三、模式三:对约定、法定保证期间均未规定
 第三节 各立法模式体现的价值理念
  一、保护保证人利益为首要目标
  二、对债权人担保利益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限制”
  三、对意思自治介入保证期间多采宽容态度
  四、区分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第四节 约定保证期间
  一、概述
  二、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
  三、保证期间“视为约定不明”
  四、约定保证期间能否是不确定期间
  五、约定保证期间有无上下限限制
  六、无效保证合同是否适用约定保证期间
 第五节 法定保证期间
  一、概述
  二、法定保证期间与催告规则
  三、法定保证期间存废之争
 第六节 保证期间的效力
  一、保证期间未起算的效力
  二、保证期间已起算、未届满的效力
  三、保证期间届满的效力
 第七节 保证期间的计算
  一、保证期间的起算
  二、保证期间能否中断、中止、延长
 第八节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
  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
  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止
 第九节 特殊保证的保证期间
  一、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二、共同保证的保证期间
  三、独立保函的保证期间
 第十节 我国现行法之检讨
  一、现行法与域外立法模式价值理念之比较
  二、我国保证期间规则的立法完善
第三章 抵押权行使期间
 第一节 抵押权行使期间概述
  一、抵押期间、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行使期间的含义及其区分意义
  二、抵押权行使期间的特征
  三、《民法典》施行前后抵押权行使期间规则的衔接适用
 第二节 抵押权行使期间的立法例
  一、模式一:行使抵押权不受预设期间限制
  二、模式二:主债权时效和抵押权自身时效对行使抵押权均有影响
  三、模式三:以登记期间作为抵押权行使期间
  四、模式四:由程序法规定抵押权行使期间
 第三节 各立法模式体现的价值理念
  一、保障权利人享有充分时间行使抵押权为首要目标
  二、抵押权行使期间均长于或至少不短于主债权时效期间
  三、抵押权“从属性”或“流通性”的影响
 第四节 抵押权法定行使期间
  一、概述
  二、抵押权法定行使期间与除斥期间
  三、抵押权法定行使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第五节 抵押权约定行使期间和登记行使期间
  一、概述
  二、抵押权约定行使期间
  三、抵押权登记行使期间
  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理解
 第六节 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效力
  一、抵押权行使期间未起算的效力
  二、抵押权行使期间已起算、未届满的效力
  三、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的效力
 第七节 抵押权行使期间的计算
  一、抵押权行使期间的起算
  二、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对行使抵押权的影响
  三、行使抵押权对主债权诉讼时效的影响
 第八节 特殊抵押权的行使期间
  一、最高额抵押权行使期间
  二、浮动抵押权行使期间
 第九节 我国现行法之检讨
  一、现行法与域外立法模式价值理念之比较
  二、我国抵押权行使期间规则的立法完善
第四章 质权行使期间
 第一节 质权行使期间概述
  一、质权行使期间的含义
  二、质权行使期间的特征
  三、《民法典》施行前后质权行使期间规则的衔接适用
 第二节 质权行使期间的立法例
  一、模式一:行使质权不受预设期间限制
  二、模式二:主债权时效为质权行使期间
  三、模式三:“债务人援引时效后×年”为质权行使期间
 第三节 各立法模式体现的价值理念
  一、“占有”因素的影响
  二、“从属性”因素的影响
  三、保障质权人“担保利益”因素的影响
 第四节 质权法定行使期间
  一、概述
  二、占有型质权法定行使期间
  三、登记型质权法定行使期间
 第五节 质权约定行使期间和登记行使期间
  一、概述
  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相关规定的理解
 第六节 质权行使期间的效力
  一、质权行使期间未起算的效力
  二、质权行使期间已起算、未届满的效力
  三、质权行使期间届满的效力
 第七节 质权行使期间的计算
  一、质权行使期间的起算
  二、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对质权行使期间的影响
 第八节 我国现行法之检讨
  一、我国现行法与域外立法模式价值理念之比较
  二、我国质权行使期间规则的立法完善
  三、“及时行使质权规则”之弊端
第五章 留置权行使期间
 第一节 留置权行使期间概述
  一、留置权行使期间的含义
  二、留置权行使期间的特征
  三、《民法典》施行前后留置权行使期间规则的衔接适用
 第二节 留置权行使期间的立法例
  一、模式一:行使留置权不受预设期间限制
  二、模式二:主债权时效为留置权行使期间
  三、模式三:“债务人援引时效后×年”为留置权行使期间
 第三节 各立法模式体现的价值理念
  一、“占有”因素的影响
  二、充分保护留置权人的担保利益
 第四节 留置权行使期间的确定
  一、概述
  二、留置权行使期间与宽限期
  三、留置权行使期间与“行使留置权请求权”
 第五节 留置权行使期间的效力
  一、留置权行使期间未起算的效力
  二、留置权行使期间已起算、未届满的效力
  三、留置权行使期间届满的效力 
 第六节 留置权行使期间的计算
  一、留置权行使期间的起算
  二、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对留置权行使期间的影响
 第七节 我国现行法之检讨
  一、现行法与域外立法模式价值理念之比较
  二、我国留置权行使期间规则的立法完善
第六章 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
 第一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概述
  一、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性质
  二、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的含义
  三、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的特征
  四、《民法典》施行前后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规则的衔接适用
 第二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的立法例
  一、模式一: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不受预设期间限制
  二、模式二: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适用优先权规则
 第三节 各立法模式体现的价值理念
  一、通常无独立的行使期间规则
  二、兼顾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保护
 第四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的确定
  一、概述
  二、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与催告期
  三、工程价款优先权约定行使期间
  四、工程价款优先权法定行使期间
 第五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的效力
  一、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未起算的效力
  二、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已起算、未届满的效力
  三、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届满的效力
 第六节 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的计算
  一、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的起算
  二、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与工程价款债权诉讼时效的关系
 第七节 我国现行法之检讨
  一、现行法与域外立法模式价值理念之比较
  二、我国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期间规则的立法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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