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活动中的企业合规
编号:96381
书名:国际商业活动中的企业合规
作者:尼古拉斯·洛德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4-4-1
入库时间:2024-5-23
定价:4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无论是在国际组织及其公约的官方表述中,还是在犯罪学研究中,如何控制企业跨国贿赂的议题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及理论化,本书引入了规制理论的概念,以理解和构建在广泛监管格局中正在出现的控制举措。此外,这项研究为相对抽象的犯罪学领域提供了一种比较性、实证化的见解,以帮助我们了解针对企业跨国贿赂的执法对策(如刑事起诉和民事制裁)、自我规制(例如,业务规划,以及私人部门对私人部门的监管)以及两者兼顾的混合模式(如自我报告和自我审查)。除了对更广泛的概念性、实质性问题作出重大贡献外,本书还涉及跨国监管和规制。
[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章概述
一、研究框架
二、主要论点
三、全书结构
第二章什么是传统的企业跨国贿赂以及为什么要对其进行规制
一、概述
二、腐败与贿赂的定义
三、企业跨国贿赂的界定
四、我们为什么需要规制企业跨国贿赂
五、腐败成本的量化
六、基本问题研究
(一)英诺斯派案
(二)西门子案
七、案例比较
八、结论
第三章规制框架的形成和“警务—规制”政策
一、概述
二、在国际商业交易中控制企业贿赂:警务面临的挑战
三、国家的限制——权力、理解与合法性
四、问题的构思:警务与规制
五、什么是“规制”
六、新规制模式的转变与特点
七、当代规制理论与企业跨国贿赂
八、制定分析框架
九、结论
第四章法律的执行:从国际到国内
一、概述
二、国际与区域层面
三、《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OECD Anti-bribery Convention)
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the UN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UNCAC)
五、区域层面:欧洲理事会与欧盟
(一)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 CoE)
(二)反腐败国家集团(Group of States against Corruption,GRECO)
(三)欧盟(European Union,EU)
六、国际法对国家立法的影响
七、国家层面:国际公约的法律框架与实施
(一)英国
(二)德国
(三)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the 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1977,FCPA)
八、结论:法律融合
第五章执法与实践中的自由裁量权
一、概述
二、英国和德国的执法结构:集中式和分散式执法系统
三、执法结构的比较
四、企业跨国贿赂的侦查
五、企业跨国贿赂的调查
六、司法协助
七、在侦查和调查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八、自由裁量的实践对比
九、结论
第六章执法理论:检控政策
一、概述
二、刑事起诉与制裁
(一)英国的刑事起诉与制裁
(二)德国的刑事起诉与制裁
三、英国和德国的暂缓与不起诉协议
四、禁令:“企业死刑”(the Corporate Death Penalty)
五、非刑事替代措施:从刑事起诉到民事解决办法的转变
(一)民事解决方法
(二)民事赔偿令
六、混合机制:向自我规制的转变
(一)自我报告
(二)自我清理
(三)监管
(四)第三方影响和协调行动
(五)联合调查
七、国家在预防贿赂与降低贿赂率方面的应对
八、结论
第七章自我规制理论:他制与自制的自我规制实践
一、概述
二、自我规制领域的界定
(一)自我规制机制的定义
(二)微观层面的自我规制机制
(三)中观层面的自我规制机制
(四)宏观层面的自我规制机制
三、关键参照组
四、结论
第八章理解规制绩效并确定适当的执行
一、概述
二、理解规制绩效
三、认识企业跨国贿赂的程度和范围
四、确定充分性的方法
五、对“组织”范围的理解与扩张
六、结论
第九章“默认立场”:对企业跨国贿赂的妥协
一、概述
二、“默认立场”的诱因
三、结论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