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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治学习读本
编号:96710
书名:知识产权法治学习读本
作者:全国“八五”普烽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4-6-1
入库时间:2024-7-4
定价:69.9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特点和特色如下:
第一,内容方面。根据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结构和侧重编写了全书内容。全书选择了3个总括性问题和著作权、商标、专利与商业秘密三大领域共100个问题,涵盖了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主要规范内容,并有选择地考虑了司法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情况。根据知识产权法的理论难点和纠纷实际情况,全书适当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论点提炼和阐释,并精心选择示例进一步分析,努力让读者获得“有问必答”“答疑解惑”的体验。
第二,体例方面。每个问题均设立了“阐释”“示例”“分析”栏目。“阐释”部分结合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和争议纠纷的实际情况,引导读者科学地掌握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理性看待知识产权纠纷、学习和提高纠纷解决技能;每个问题所配的“示例”都依据实践中已发生的典型案例或根据论点争议综合实例编写,其内容要点的梳理以及后面的“分析”部分,为相关论点提供了详细的解说,可以增强读者的阅读印象,帮助其掌握基础知识、巩固学习成果。
第三,文字方面。对法律理论、立法条文、司法裁判作了必要的调整修改,力求以简洁、平易的文风,对较为复杂的知识产权法做出精炼、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的解读。"

[图书目录]
"目录
 导论 知识产权法治基本理念 
一、为什么要学习知识产权法?
二、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三、如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第一篇 著作权和相关权的保护 
一、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阐释】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作品
 【示例】创建乐团的创意或构思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分析】仅有相同或类似的创意,没有复制或抄袭他人作品不构成侵权
二、哪些信息和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阐释】官方文件和公共信息资源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示例】对新闻事件进行采访编写的报道受著作权法保护
 【分析】单纯事实消息不受保护不等于“新闻无版权”
三、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种类?
 【阐释】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各种有独创性的作品
 【示例】未经许可不能在自媒体转载一些作品
 【分析】网上随意转载有版权的作品将承担侵权责任
四、为什么在校园日常活动中要提高著作权意识?
 【阐释】校园中作品随处可见,须提高著作权意识保护自己和避免侵权
 【示例】校园中几种常见的产生和使用作品的活动
 【分析】校园内外适用一样的著作权规则
五、短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阐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短视频应具有独创性
 【示例】学生制作的模仿秀小视频受著作权法保护
 【分析】手机拍摄制作的独创性短视频符合视听作品的要件
六、娱乐节目中可以随意扮演动漫角色形象吗?
 【阐释】动画片中的角色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示例】综艺节目中扮演卡通形象侵害著作权
 【分析】整体观察扮演角色与动漫角色实质性相似的,构成侵权
七、制作有声读物需要获得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吗?
 【阐释】制作有声读物需要文字作品著作权人许可
 【示例】未经许可制作有声读物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
 【分析】制作有声读物须得到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和表演者的许可
八、智能机器人是作者吗?
 【阐释】根据《民法典》对民事主体的规定,智能机器人不是作者
 【示例】智能写作软件开发者对利用机器人编写的文章享有著作权
 【分析】在作品上署机器人的名字是机器人开发者的意思表示
九、谁是网上图片的著作权人?
 【阐释】网上图片按署名或相反证据推定著作权人
 【示例】没有相反证据时,网上图片的著作权人是打水印的人
 【分析】著作权人一般根据作品上的署名推定
十、合作作品可以分开使用吗?
 【阐释】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合作作者可以单独行使相应部分的著作权
 【示例】歌曲的词和曲可分割使用
 【分析】获得曲作者授权重新填词演唱未侵害原歌曲词作者的著作权
十一、离职后可以将在原单位时拍摄的照片发至自媒体吗?
 【阐释】离职后不能擅自使用在原单位完成的职务作品
 【示例】约定照片著作权归单位的员工即使有原件也不能擅自使用
 【分析】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十二、导演和词曲作者对视听作品享有著作权吗?
 【阐释】导演和词曲作者在视听作品中享有署名权和按约定获得报酬权
 【示例】委托创作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分析】导演对著作权约定属于委托人的视听作品仅有署名权
十三、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时委托人如何使用?
 【阐释】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时委托人可在委托目的范围内使用
 【示例】合同解除后委托人不可使用受托人源代码另行开发软件
 【分析】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作品仅限于委托事项原有范围
十四、拍卖他人未公开书信手稿侵害作者发表权吗?
 【阐释】未经许可拍卖他人未公开书信手稿侵害作者发表权
 【示例】拍卖未公开发表过的美术作品或手稿须著作权人同意
 【分析】未发表作品的著作权由继承人依法行使
十五、侵害作者署名权和假冒署名是一回事吗?
 【阐释】假冒署名是不同于侵害署名权的另一种侵权
 【示例】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汇编出版并借作者名气宣传构成侵权
 【分析】未经许可使用原作者身份信息突出宣传汇编作品是假冒署名行为
十六、汇编保护期满的作品时进行删减是否侵害原作者修改权?
 【阐释】著作权法中修改权的界定
 【示例】汇编保护期满的作品时进行适当删减不侵害原作者修改权
 【分析】未对作者的思想观点和情感进行歪曲、篡改的修改不侵权
十七、生产外观基本一样的酒瓶子构成复制吗?
 【阐释】未经许可批量生产制造立体作品构成侵害复制权
 【示例】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满后仍有可能侵害立体作品复制权
 【分析】擅自生产制造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酒瓶构成侵权
十八、美术作品原件持有人的展览权怎么行使?
 【阐释】享有美术作品原件展览权的持有人不能擅自复制使用
 【示例】获赠的美术作品不能任意复制使用
 【分析】原件持有人的展览权不包括对美术作品的复制发行和传播
十九、组织商业活动使用他人作品表演应注意什么?
 【阐释】使用他人作品表演要事先获得同意
 【示例】活动组织者和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未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构成侵权
 【分析】表演权是词曲作者而不是表演者的权利
二十、卡拉OK厅经营者放映MTV应注意什么?
 【阐释】商业场所放映MTV需要得到视听作品著作权人许可
 【示例】卡拉OK包间播放MTV未得到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授权构成侵权
 【分析】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不包括非成员的MTV视听作品
二十一、网站要对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承担侵权责任吗?
 【阐释】未经许可上传他人作品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示例】网上文库经营者对上传到文库的盗版畅销书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有过错的,将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二十二、使用他人影视作品截图或片段“解说”构成侵权吗?
 【阐释】使用他人作品片段作为“二次创作”主要内容的需要得到授权
 【示例】以“图解电影”方式汇编使用大量视听作品截图构成侵权
 【分析】影视剧的解说视频构成原作品缩略版的需要得到授权
二十三、期刊网转载他人在其他期刊发表的作品侵权吗?
 【阐释】未经许可在网上转载报纸期刊发表的作品构成侵权
 【示例】期刊网未经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进行转载的构成侵权
 【分析】未经许可在网上转载他人在期刊上发表的作品构成侵权
二十四、盗版书是否侵害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阐释】制售盗版书侵害著作权和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示例】私自复印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作为培训教材发放构成侵权
 【分析】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者对盗版书不必另外主张版式设计权
二十五、视频网站播放演唱会录像要得到歌手的同意吗?
 【阐释】网站未经许可播放演唱会录像侵害表演者权
 【示例】点击链接即可观看演唱会视频的网站侵害歌手表演者权
 【分析】表演者对含有其表演的录制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十六、网站对图书所附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提供下载服务吗?
 【阐释】通过网络提供音频文件需要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
 【示例】配合图书内容制作的钢琴弹奏演示音频文件受著作权法保护
 【分析】网站不能证明录音制品来源合法的,侵害录音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二十七、未经许可通过应用软件提供体育赛事直播节目侵权吗?
 【阐释】未经许可转播广播、电视侵害广播组织权
 【示例】通过应用软件直播中超联赛侵害广播组织权
 【分析】应用软件运营者对平台内的赛事盗播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八、引用他人作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构成合理使用?
 【阐释】引用应当适当并注明出处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
 【示例】引用他人作品时需要注明来源以免构成剽窃
 【分析】引用他人作品实质性内容且未注明出处涉嫌剽窃
二十九、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中合理使用的界限是什么?
 【阐释】教学和研究合理使用有主体、数量和使用方式的严格限制
 【示例】营利性教学培训机构不适用教学和研究合理使用
 【分析】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合理使用仅限于非营利机构的少量使用
三十、图书馆可以通过局域网向馆舍内读者提供电子书吗?
 【阐释】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可以在馆舍内提供在线阅览但不能提供下载
 【示例】图书馆制作馆藏书数字版提供给读者阅读下载有侵权风险
 【分析】图书馆超范围扫描图书和提供下载涉嫌侵权
三十一、商场播放背景音乐需要交费吗?
 【阐释】免费播放背景音乐仅限于少数非营利场所
 【示例】百货商场播放背景音乐需要向权利人付费
 【分析】背景音乐付费是为了保障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获酬权
三十二、将作品编入教科书需要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吗?
 【阐释】将他人作品编入教科书可以不经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示例】教科书使用他人作品未付费构成侵权
 【分析】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要按条件和付酬标准执行
三十三、网站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转载其已经发表的作品吗?
 【阐释】网站未经许可不能转载他人作品
 【示例】网站转载和未履行支付报酬义务的报刊转载均构成侵权
 【分析】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应及时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三十四、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应注意什么?
 【阐释】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应支付报酬
 【示例】将他人小说改成广播小说在电台连续播放需要获得许可
 【分析】广播组织可参照使用文字作品的标准和办法付酬
三十五、转让著作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吗?
 【阐释】著作权转让一般应签订书面合同
 【示例】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行为已经履行完毕的口头合同有效
 【分析】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证据综合判定
三十六、著作权多重许可或转让问题怎么处理?
 【阐释】著作权多重许可和转让纠纷以保护在先权利为原则解决
 【示例】在先被许可人可依据合同向著作权人主张违约责任
 【分析】影视改编权的概念需要结合技术和实践发展做拓展理解
三十七、著作权许可合同约定不明时如何确定付酬标准?
 【阐释】著作权使用费以约定为原则,以国家付酬标准为参考
 【示例】约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稿酬不属于无效条款
 【分析】约定“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的稿费可在规定幅度内按质论价
三十八、超许可范围制作、销售作品复制品是违约还是侵权?
 【阐释】侵权与违约竞合时权利人有救济方式选择权
 【示例】超许可范围销售作品复制件构成著作权侵权
 【分析】超合同约定范围复制发行的实质是未经许可的侵权行为
三十九、“一揽子许可”合同可以免除使用人的侵权责任吗?
 【阐释】集体管理组织的“一揽子许可”不包括对非会员作品的授权
 【示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放的“一揽子许可”仅针对会员的作品
 【分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能代收非会员的作品使用费
四十、网上“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是否可以随便使用?
 【阐释】网上“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不能随意使用
 【示例】学生为完成作业将网上的帖子改编制作为视听作品上传构成侵权
 【分析】使用网上“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要尽力寻找著作权人获得授权
四十一、制造破坏权利人技术措施的工具侵权吗?
 【阐释】制造破坏权利人合法技术措施的工具构成侵权
 【示例】制造破坏视频网站技术措施的互联网机顶盒构成侵权
 【分析】制造、销售破坏技术措施的专用设备须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四十二、作品信息和版权声明可以随意删除吗?
 【阐释】故意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信息构成侵权
 【示例】提供他人的作品时不得任意删除权利管理信息
 【分析】未经许可删除权利人合法的权利管理信息应承担行政责任
四十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予权利人停止侵权的救济?
 【阐释】在公益等例外情形下可以不停止侵权而以更高赔偿额填补权利人损失
 【示例】即将竣工的建筑判定停止侵权难以执行
 【分析】承担停止侵权责任不符合民法一般原则的可采取替代性救济措施
四十四、什么情况下权利人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阐释】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示例】离职员工故意和持续侵权导致原公司破产属于情节严重
 【分析】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标准为确定赔偿额后增加1~5倍
四十五、什么情况下权利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阐释】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示例】无法自主收集且证据可能灭失的符合申请证据保全的条件
 【分析】私人取证或请律师、公证机构代为取证有困难的,有必要申请证据保全
四十六、什么情况下权利人可以申请责令停止侵权的临时措施?
 【阐释】停止侵权的临时禁令或行为保全是对权利人极为重要的救济措施
 【示例】电视剧权利人发现视频分享网站上有侵权视频的可请求责令立刻停止侵权
 【分析】诉前行为保全是知识产权领域最重要的临时救济措施
四十七、网络平台收到侵权通知后应当采取什么必要措施?
 【阐释】知道侵权的网络平台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将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示例】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
 【分析】网络服务商收到投诉“通知”后未采取必要措施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十八、什么是打击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
 【阐释】“剑网行动”是我国著作权领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示例】联合执法是发现和追究大规模制售盗版图书侵权行为的有效途径
 【分析】联合执法有利于打击侵权行为的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的衔接
四十九、不服行政机关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处罚怎么办?
 【阐释】不服行政机关对著作权行为的处罚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示例】对行政执法结果不服时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及其法律依据
五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条件是什么?
 【阐释】我国法律对侵犯著作权相关犯罪进行了规定
 【示例】以网络会员制形式为掩盖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应受追诉
 【分析】营利性网上侵权后果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趋势
 第二篇 注册商标权的取得和保护 
一、不注册直接使用的商标也能获得商标法保护吗?
 【阐释】不注册实际使用的商标获得保护需要各种证据,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并投入使用性价比更高
二、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的元素要符合什么条件?
 【阐释】任何有显著特征或识别性的合法元素均可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
 【示例】著名社交软件运行过程中的声音可以注册为商标
 【分析】声音商标获得注册的条件是具有显著性
三、怎么知道自己应该申请注册什么样的商标?
 【阐释】申请人可以依据经营需要选择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示例】“百果园”卖水果与卖“百果园”的水果不构成类似商品和服务
 【分析】除药店外,其他商场不能注册零售服务商标,但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
四、谁可以作为商标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
 【阐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商标的市场主体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示例】商标代理人可申请注册的商标应仅限于代理服务
 【分析】商标代理人不得申请注册代理服务之外的商标
五、不打算实际商业使用,可以注册大量商标兜售获利吗?
 【阐释】我国商标法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示例】申请数量巨大且合理性难以解释属于恶意申请行为
 【分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应结合整体情况综合判定
六、商标权人行使注册商标权一定会获得法院支持吗?
 【阐释】商标权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权利的维权行为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示例】恶意抢注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的,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分析】以非善意取得注册的商标起诉在先权利人属于权利滥用
七、哪些元素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阐释】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和使用的标识应当具有合法性
 【示例一】“中国劲酒”与我国国家名称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可以获得注册
 【分析】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应整体进行判断
 【示例二】不能简单地将英文“JORDAN”判定为约旦的国家名称
 【分析】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应以相关公众的认知为标准整体判断
 【示例三】格调不高的缩略语被认定为有其他不良影响
 【分析】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示例四】“哈尔滨小麦王”本身获得了显著性可以注册使用
 【分析】含地名商标可以获得注册的条件是整体具有显著性
八、商品形状可以作为三维立体商标申请注册吗?
 【阐释】仅表示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立体三维形状不得注册
 【示例】ZIPPO打火机的形状具有功能性不得注册为立体商标
 【分析】立体商标应具有非功能性的规定是对专利和商标进行的划界
九、臆造的词汇是否天然具有显著性?
 【阐释】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固有显著性或者获得显著性,臆造的词汇一般具有固有显著性
 【示例】添加特定图形色彩要素的描述性文字具有显著性
 【分析】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应以整体判定为原则
十、发现他人未经同意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或作品注册成了商标,该怎么办?
 【阐释】商标注册申请中应贯彻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对侵犯在先权利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商标无效程序
 【示例一】在被代理人没有在先使用的情况下,仅有经销关系不能证明代理人抢注了被代理人的商标
 【分析】禁止代理人抢注的前提是他人拥有使用在先的商标
 【示例二】“NAPA”作为外国著名地理标志核心部分受到在先权利保护
 【分析】不得抢注驰名地理标志中的主要部分
 【示例三】“乔丹”注册使用在体育用品上损害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
 【分析】判定是否损害在先姓名权需要考察是否存在稳定的对应关系
 【示例四】人形剪影商标未损害迈克尔·乔丹的肖像权
 【分析】肖像权作为在先权利获得保护需要具有可识别性或唯一对应性
 【示例五】“葵花宝典”可以获得商品化权益的保护
 【分析】将知名虚拟角色名称注册为商标需要得到著作权人许可
十一、商标权人在商标注册后长期不去使用,会受到什么惩罚?
 【阐释】注册商标的效力状态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基础,商标权人连续3年不使用的可以依法撤销注册
 【示例一】“千頁”用在豆腐等商品上缺乏指示来源的识别性
 【分析】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时应予以撤销注册
 【示例二】证明不存在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的情况,需要提供实际使用的证明
 【分析】象征性使用不能构成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的“使用”
十二、如果发现商标本不该被注册却被注册,能够采取什么措施纠正?
 【阐释】商标注册后第三人可以对不符合法律注册要求的商标提起无程序
 【示例一】采用他人“NTK”字母商标的变形字体申请注册应当无效
 【分析】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判断
 【示例二】在先著作权人可以禁止抢注人使用其商标
 【分析】使用无法被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仍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十三、构成商标侵权需要存在商业上的使用行为吗?
 【阐释】判断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核心在于是否将商标用于识商品来源
 【示例】定牌加工中突出使用“HONDA”商标构成侵权
 【分析】定牌加工是否构成侵权要看商标的使用方式
十四、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假冒商标具体指什么?
 【阐释】假冒商标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
 【示例】“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判断标准是“基本无差别”(见图4)
 【分析】在视听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属于相同商标
十五、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仿冒商标侵权具体指什么?
 【阐释】未经许可使用近似商标足以造成混淆的构成仿冒侵权
 【示例一】电视节目使用“非诚勿扰”名称不侵害婚介服务上的注册商标权
 【分析】相亲电视节目与婚介服务不构成类似服务
 【示例二】软件和电子设备上的“荷包”商标不同于金融服务商标
 【分析】“互联网+”经济模式下服务商标类似性的判断应考虑新业态的实际情况
 【示例三】“蓝之蓝”与“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近似
 【分析】商标近似的判断以是否构成混淆为标准
 【示例四】将“MK”与“MICHAEL KORS”长期同时使用与“”不构成混淆
 【分析】对尚未使用过的注册商标起诉知名商标构成“反向混淆”的判断应谨慎
 【示例五】封装药品即使与立体商标外观相似也不会造成混淆
 【分析】立体商标侵权须以存在混淆可能性为前提
十六、仅仅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也会构成商标侵权吗?
 【阐释】仅仅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也构成商标侵权,只不过在可以提供合法来源时不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示例】大规模链条式合作销售假冒名牌运动鞋不适用合法来源抗辩
 【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针对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承担何种责任作出全面判断
十七、制售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也是商标侵权行为吗?
 【阐释】伪造和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以及销售此类标识均构成侵权
 【示例】利用回收物品和私购商标大量组装成套名酒产品构成犯罪
 【分析】将购买的假标贴附在回收品上销售构成非法制售假冒产品
十八、揭掉商品上他人的注册商标,更换上自己的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是商标侵权吗?
 【阐释】未经许可用自己的商标更换他人商标的构成“反向假冒”侵权
 【示例】购买他人的商品更换成自己的知名商标后出售构成侵权
 【分析】反向假冒行为构成独立的注册商标侵权行为
十九、市场管理人需要为商家售假行为负责吗?
 【阐释】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构成侵权
 【示例】为售假提供经营场所的市场管理者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分析】市场管理者依据采取的不同商业模式和实际管理监控商户的能力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二十、电商平台应该为平台上的商户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承担责任吗?
 【阐释】电商平台知道或应知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应连带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示例】电商平台对多次被举报商标侵权的店铺应采取必要措施却没有采取的,应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分析】电商平台应对商标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二十一、将他人的驰名商标用在其他商品上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吗?
 【阐释】将驰名商标跨类使用或用作字号域名的行为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
 【示例一】将用于无人机的驰名商标用在手机上构成其他损害
 【分析】未经许可将他人的驰名商标跨类使用构成侵权
 【示例二】进口商标权人销往其他国家的商品并使用其商标报关构成侵权
 【分析】在平行进口的商品上加贴中文标识的行为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二十二、为描述商品特征使用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吗?
 【阐释】商标的正当使用可以作为不侵权的抗辩理由,不再构成商标侵权
 【示例一】在酒产品上突出使用“3两3”标志侵害“泸德3两3”商标权
 【分析】对注册商标的描述性使用也不能超过合理的界限
 【示例二】在含青花椒的特色菜品上用“青花椒”字样属于正当使用
 【分析】显著性弱的商标不能禁止他人的描述性正当使用
 【示例三】在鲁锦织品上使用“鲁锦”不构成商标侵权
 【分析】对通用名称的使用可以作为正当使用抗辩的理由
 【示例四】使用“百家湖”地名描述该地“枫情家园”楼盘属于正当使用
 【分析】使用地名描述商品或服务构成商标的正当使用
 【示例五】汽车配件出口中使用他人商标属于不构成侵权的指示性使用
 【分析】对商标的指示性使用可以作为不侵权抗辩的理由,但不能突出使用他人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
二十三、在他人商标申请日前已经使用了该商标,能否在他人商标注册后继续使用?
 【阐释】在他人商标申请日前已经在先使用该商标构成商标法上的在先使用,可以在他人商标注册后继续使用
 【示例】网络环境下在先使用的“原使用范围”不可以延伸到线下
 【分析】在先使用抗辩中“原使用范围”应作严格解释
二十四、是否所有的商标侵权发生后被告都需要承担立即停止侵权的责任?
 【阐释】并不是所有的商标侵权发生后被告都需要承担立即停止侵权的责任
 【示例】在不动产上使用“星河湾”商标作为楼盘名称无法判决停止侵权
 【分析】判定不停止侵权主要考虑公共利益和善意第三人
二十五、商标权人应该通过何种方法来主张损害赔偿金?
 【阐释】商标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法定赔偿以及惩罚性赔偿五种
 【分析一】权利人实际损失数额为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销售减少量或侵权商品销售量×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
 【分析二】侵权人的获利数额主要为侵权商品销售收入×利润率
 【分析三】实际许可费需要提供真实许可费证据
 【分析四】惩罚性赔偿主要是在实际损失、侵权获利及许可费倍数的基础上再乘以相应倍数
 【分析五】法定赔偿主要由司法机关根据侵权的恶性与情节进行综合裁量
 【分析六】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也应由被告承担
二十六、即使构成商标侵权,也可以免除损害赔偿责任吗?
 【阐释】在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包括合法来源抗辩和三年不使用抗辩两种情形
 【示例】注册商标后未实际使用的主张损害赔偿不能得到支持
 【分析】权利人未实际使用商标导致被告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七、市场执法部门可以对商标侵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吗?
 【阐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商标权人请求查处,也可以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示例】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投诉查处使用回收再利用啤酒瓶侵犯“青岛啤酒”注册商标的行为
 【分析】回收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容器进行再利用的也会构成商标侵权
二十八、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商标侵权应该怎么办?
 【阐释】进出口货物涉嫌商标侵权的可以向海关请求扣押侵权商品
 【示例】海关依法扣押涉嫌侵权货物的行为并无不当
 【分析】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
二十九、从事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阐释】情节严重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示例】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分析】假冒注册商标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没收违法所得等
三十、在国外注册的商标可以在我国获得保护吗?
 【阐释】国外注册的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体系在我国获得保护
 【示例】“迪奥”香水瓶立体商标在中国可以作为三维立体商标获得延伸保护
 【分析】利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可以简化国际注册手续,便利当事人开展国际商业活动
 第三篇 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受专利权保护?
 【阐释】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以及外观设计可获得专利权保护
 【示例】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不属于技术方案而不受实用新型保护
 【分析】未利用自然规律的活动规则不属于技术方案
二、什么样的发明创造不受专利法保护?
 【阐释】损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受专利法保护
 【示例】可能严重损伤人体的防暴注射器不能授予专利权
 【分析】违背公序良俗的发明创造不受专利法保护
三、如何认定发明创造的新颖性?
 【阐释】在申请专利以前不为公众所知悉且无人在先申请的技术方案或设计具有新颖性
 【示例】技术方案失窃及时申请专利的不丧失新颖性
 【分析】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
四、如何认定发明创造的创造性?
 【阐释】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即具备创造性
 【示例】仅有产品销量不足以证明存在商业成功及发明具备创造性
 【分析】源于专利技术创新而获得商业上成功的产品才能作为创造性的辅助判断因素
五、如何认定发明创造的实用性?
 【阐释】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则具备实用性
 【示例】不可实施的技术方案不具有实用性
 【分析】违背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不可实施,不具有实用性
六、什么人可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
 【阐释】一般情况下发明人可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
 【示例】多方参与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属
 【分析】名为委托实为合作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共有
七、申请专利应当提交什么申请文件?
 【阐释】申请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示例】申请人提交的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分析】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以所属领域一般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八、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能否撤回、修改申请?
 【阐释】申请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可以撤回或修改专利申请,但应受到必要限制
 【示例】超范围修改构成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
 【分析】专利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超范围的认定
九、对已授权专利如何提起无效宣告程序?
 【阐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已授权专利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无效宣告
 【示例】无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对授权专利提起无效宣告
 【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授权专利申请无效宣告
十、专利被宣告无效后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阐释】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
 【示例】无效决定原则上对已执行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分析】专利权人恶意行使权利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十一、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将获得哪些权利?
 【阐释】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和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示例】专利权仅排除“为生产经营目的”的行为
 【分析】对“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理解
十二、权利人如何进行专利转让和许可?
 【阐释】原则上权利人可签订书面合同自由转让和许可其专利
 【示例】非法垄断技术的专利许可合同无效
 【分析】专利许可合同的内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十三、如何判定他人侵犯专利权?
 【阐释】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构成专利侵权
 【示例】减少操作环节、提高效率的技术方案与专利不构成等同
 【分析】等同侵权的司法认定规则
十四、面对专利侵权指控被告可以进行哪些抗辩?
 【阐释】被诉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存在不视为侵权的情形是常见抗辩理由
 【示例】已购置了相关设备的可在原计划产量范围内继续使用
 【分析】先用权抗辩的司法认定标准
十五、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后如何选择法院起诉?
 【阐释】专利权人需要分别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以确定管辖法院
 【示例】网络销售中侵权产品管辖法院的确定
 【分析】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地的判断
十六、专利权人可对侵权行为主张哪些救济措施?
 【阐释】专利权人针对专利侵权行为可主张临时性救济措施和终局性救济措施
 【示例】故意侵权造成权利人濒临破产的应予以惩罚性赔偿
 【分析】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十七、什么是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
 【阐释】商业秘密是具有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的商业信息
 【示例】外卖配送公司配送员的简单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
 【分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
十八、谁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阐释】合法取得并控制商业秘密的人为商业秘密权利人
 【示例】因履行合同获得汽车租赁用户数据不构成侵权
 【分析】合作生成经营信息的情况下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判定
十九、何种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阐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构成侵权
 【示例】高薪聘请离职人员获取他人经营信息的构成侵权
 【分析】第三人恶意获取、使用商业秘密的认定
二十、面对商业秘密侵权指控被控侵权人可以如何抗辩?
 【阐释】被控侵权人可以主张独立研发或反向工程抗辩
 【示例】独立研发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分析】使用独立研发的信息进行生产制造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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