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1)(增订版)(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
编号:9732
书名:民法研究(1)(增订版)(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
作者:邱聪智
出版社:中国人大
出版时间:2002-12-4
入库时间:2002-12-4
定价: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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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近二十年中,随着国家的进步,我国的法
学研究无论在公法或私法领域均取得长足的进
展,法学成果丰硕,法学英才辈出。以法律制
度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就成为一个实践性和针
对性极强的学科。我国要建立完善、合理的法
律体系,其中的基础性工作,即理论的论证、
框架的设计和实施中的纠偏等,都有赖于法学
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这就对我国法学研究、法
学教育机构和广大法律理论工作者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事实证明,法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
高,依赖法学家、法律工作者的不断努力,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术界的交流、沟通,更
成为法律人开拓视野、激发创造力所必不可少
的外部条件。
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同属大陆法系,法律
文化渊源相同,其法制自民国时期即承袭德、
日大陆法传统,发展至今,在民商法等领域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加之两
岸同宗,在同为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情况下,对两岸·法治实践与法学理念的研
究,无疑会促进两岸法学的繁荣发展和两岸法治实践的共同进步。如此,以学术
的推广在两岸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就成为一项极富意义的长期工作。
以科学的态度吸收一切优秀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的重要特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成立以来,以其雄厚的出版实力、高水平的
图书质量以及推广的丰硕学术成果,在中国出版业处于领先地位。
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大学等是台湾地区高等院校中的校使
者,其法学院更因拥有众多知名法学家而享誉学界,其严谨的治学作风、纵深的
研究领域也使得一大批优秀的法学著作得以诞生。
为适应法学研究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经过与台湾地区著
名法学教授协商,决定共同推出“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准备陆续出版一大
批能全面反映和代表整个台湾地区法学领域高品位、高水准的学术著作。
这套“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包括民法、商法、诉讼法和行政法等四个部
分,以台湾地区一批声望卓著的资深教授和中青年法学家为主体,聘请两岸法学
研究、教学及立法机构的著名法学家组成学术委员会作为严格的评审机构,挑选
若干部具有较高出版价值的法学专著,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以达到促进
两岸学术交流的目的。
江平2002年7月26日
2002年7月26日
自序
民法为规范私人生活之基本法律,涉及社
会生活之各个层面。其问题领域,诚属浩瀚无
涯。古云:“穷白首不能尽一经”,用来说明对
民法之钻研,可说至为恰当。本书虽收集作者
近年来有关民法之论著16篇,凡四十万言;
惟就民法问题领域而言,不啻沧海一粟。所以
称“民法研究”者,旨在激励作者自己,期能
藉此有限基础,继续在民法之大海中,鼓舟前
进。
民法之研究,兼涉理论及实用者至多。作
者于有关问题之处理,虽尽力以此为目标;惟
限于学养,认知立论难免差设。何况,本书所
辑论文,系以侵权行为法及其修正之有关问题
为主,亦难免以偏概全。幸作者本意,原系以
近年来微小研究成果,公诸学界,藉求共鸣及
指教。尚祈师长、前辈及学友谅察。
本书之成,须感谢大学及研究所时代之多位师长,尤其辅大讲座教授金师世
鼎先生、台大教授郑师玉波先生及王师泽鉴先生。无金师当年之奖掖,赐予民法
债编总论之教席,作者恐无机会跨入民法领域;无郑师、王师于研究所时代之十
余年教诲,作者亦恐无能力略窥民法之堂奥。尤其郑师玉波先生,于百忙中惠赐
序言,鞭策鼓励,更令作者铭感。
此外,浦大法学院萧院长志公教授慨允无息贷款;辅大法律系所主任黄教授
宗乐先生及其他同仁不断协助;台湾砂轮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白永传先生,
赐购本书百册,慨赠台湾图书馆,对作者之支持与鼓励亦大;内子林美玉女士负
担大部分校雠、编排工作;辅仁大学黄国瑞、吴明陵同学协助校对,沈慧雅同学
代誊部分原稿,亦均在此一并志谢。
本书付梓之际,适欣逢恩师马大法官汉宝教授六秩华诞。作者自甫入大学,
即忝列恩师门墙,嗣经硕士班、博士班,蒙受恩师谆谆训海,躬亲指导论文。回
顾二十余春秋之培育,作者常怀万分孺慕衷情,谨以本书略表祝贺之意,并颁
恩师寿域无疆、德业永辉。
邱聪智
谨识于辅仁大学法律学系研究室
1986年3月
目录
第一篇民法卅六小时
——如何研读民法概要之
第二篇论“台湾地区民法”债总
构造上之非债总成分
第三篇契约社会化对契约解释理
第四篇现行侵权行为修正之基本
问题
第五篇庞德民事归资理论之评介
——以法理学与民法学接
合之观点为一心
第六篇1940年德国侵权行为法修
正草案简介
——以过失责任主义之检
讨为中心
第七篇1967年德国损害赔偿法修正草案简介
第八篇1967年德国损害赔偿法修正草案译介
第九篇法国无生物责任法则之发展
——法国侵权行为归责原理变迁之探讨
第十篇危险责任与“民法”修正
——以归责原理之检讨为中心
第十一篇科技发展与危险责任法制
第十二篇德国损害赔偿法之修正与危险责任之归趋
——以1967年之参事官草案为中心
第十三篇“民法”第184条第1项后段规范功能之再检讨
——“最高法院” 1966年台上字第 2053号判例之疑义
及启示
第十四篇医疗过失与侵权行为
第十五篇公害之民事救济
第十六篇西德民法债编全面修正之基本构想
第十七篇损害赔偿方法(解释)论之检讨
——“最高法院” 1971年台上字第 3051号判例评释
第十八篇有价证券信用交易担保制度之研究
——以“证券交易法”修正草案第 60条之一及其相关
制度改进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