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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编号:97559
书名: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作者:程啸
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时间:2024-10-1
入库时间:2024-10-15
定价:68元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以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的条文为蓝本,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逐条解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各条文的涵义、实务中适用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全书体例如下:


【条文要旨】一句话概括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围绕着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阐释法条规定的内容、解决的问题、规定的原因,需要注意的问题。



【疑点与难点】分析司法实践中的疑点难点问题。


【典型案例】精选对应条文相关案例,分析裁判要旨。



【相关规定】主要摘录民法典及在阐述中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的规定 。"

[图书目录]
"目录


第一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财产损失赔偿】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行为之性质

三、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侵权赔偿责任人与请求权人

◆ 疑点与难点

一、监护权是否属于身份权

二、不属于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几种情形

三、父母一方擅自非法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的行为也构成侵害监护权

◆ 相关规定

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精神损害赔偿】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严重精神损害的界定与判断标准

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 疑点与难点

一、我国法律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

二、刑事案件中侵害监护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 相关规定

第三条【被监护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与侵害监护关系的损害赔偿的关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期间死亡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 疑点与难点

一、被监护人脱离监护期间死亡的人身损害

二、被监护人死亡时监护人奔丧费用的赔偿问题

三、民政部门能否就被监护人的死亡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 相关规定

第四条【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的诉讼主体】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

三、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时的诉讼主体

◆ 疑点与难点

一、委托监护与意定监护的关系

二、监护人与代为履行监护职责的受托人之间的协议的效力

◆ 相关规定


第五条【监护人责任中赔偿费用的支付】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过错能力的问题

三、监护人责任中赔偿费用支付顺序的性质

四、为被监护人保留必需的费用

◆ 疑点与难点

一、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财产用于支付赔偿费用的具体问题

二、被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绝对权请求权与赔礼道歉的侵权
责任

◆ 相关规定

第六条【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成年而被诉时已成年的责任承担】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被监护人被诉时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承担

三、被监护人在侵权诉讼时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主体

◆ 疑点与难点

一、被监护人在侵权诉讼时精神疾病治愈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侵权时的责任承担问题

◆ 相关规定

第七条【未成年子女侵权时父母的责任形态】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父母就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 疑点与难点

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可否约定监护人责任的承担份额

◆ 相关规定

第八条【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权的责任承担】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离异夫妻就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行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三、离异夫妻内部的责任份额的确定与追偿权

◆ 疑点与难点

夫妻离婚协议中对于监护人责任份额的约定

◆ 相关规定


第九条【未成年子女侵权时继父母的侵权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不承担监护人责任

◆ 疑点与难点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后的生父母的监护人责任

◆ 相关规定

第十条【委托监护中监护人与受托人的侵权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有过错的受托人承担的相应的责任的性质问题

三、监护人与受托人向被侵权人承担的责任形态

四、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的追偿权

◆ 疑点与难点

一、多个受托人的侵权责任问题

二、受托人造成被监护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 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教唆帮助人的侵权责任不以明知为要件】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

三、教唆帮助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

四、不以明知被教唆帮助的人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要件

◆ 疑点与难点

一、如何理解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承担的相应责任

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唆帮助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责任

◆ 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的责任形态】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向被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教唆人或帮助人与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共同向被侵权人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四、教唆人或帮助人与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之间追偿问题

◆ 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合并请求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受托人承担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被侵权人合并请求教唆人、帮助人与监护人及受托人承担侵权责任

◆ 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第三人侵权时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第三人侵权时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四、诉讼主体问题

◆ 疑点与难点

一、教育机构对第三人的追偿权

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14条第1款与第5条第1款的区别

◆ 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责任的适用范围】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的界定

◆ 疑点与难点

一、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的个人遭受损害时的责任问题

二、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用人单位责任中应否需要区分法定代表人与其他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

◆ 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责任形态】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劳务派遣中的三方法律关系

三、劳务派遣单位承担的相应的责任

四、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的追偿权

◆ 疑点与难点

劳务派遣单位的过错的具体判断

◆ 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职务侵权构成犯罪不影响用人单位的民事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自然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不影响用人单位侵权责任的认


◆ 疑点与难点

一、如何认定执行工作任务

二、超越授权或指示范围的行为是否属于执行工作任务

三、犯罪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请求权问题

◆ 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承揽人或定作人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定作人责任的性质与理论基础

三、定作人责任的特征

四、定作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五、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的追偿问题

◆ 疑点与难点

用人单位责任与定作人责任的区分

◆ 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属于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 疑点与难点

一、产品责任中销售者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二、产品责任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区别

◆ 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转让拼装报废车的侵权责任无需主观要件】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转让拼装或报废的机动车

◆ 疑点与难点

一、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受让的是拼装的或报废的机动车

二、多次转让拼装或报废的机动车的连带责任

◆ 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未投保交强险时投保义务人与侵权行为人的责任承担】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概述

三、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 疑点与难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支付抢救费用

二、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应否先行赔偿人身损害

◆ 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交强险第三者的转化问题】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受害人的范围

◆ 疑点与难点

车内乘客遭受本车撞击或碾压能否获得交强险赔偿

◆ 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没有减免责事由】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 疑点与难点

一、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范围的法定化

二、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和管理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 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高空抛坠物致害时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应补充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应的补充责任

◆ 疑点与难点

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判断

◆ 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高空抛掷物或坠落物致害具体侵权人难以确定时物业服务企业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一、本条的规范意旨

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责任

三、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四、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与建筑物管理人承担责任的顺序

◆ 疑点与难点

一、《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与建筑物管理人的侵权责任

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25条第1款中建筑物管理人的责任性质

◆ 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施行时间与效力范围】

◆ 条文要旨

◆ 理解与适用

◆ 疑点与难点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条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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