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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疑难问题研究
编号:9802
书名:刑事审判疑难问题研究
作者:范春明
出版社:人民法院
出版时间:2002-12-17
入库时间:2002-12-17
定价: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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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一个人从事某种职业,从入门到成熟总是走过一条实践、认
识(总结)、再实践、再认识的道路。实践是基础,总结经验才
能提高,这是每一个从事司法工作的同仁都有的切身体会。
我于1979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至今23年,每天同形形色
色的案件、形形色色的被告人打交道,枯燥的法律条文一旦与案
件相结合,其内涵突然变得浑厚无穷,法官便是投入到这巨大空
间寻求真谛的探求者,当自认为探索到一点奥妙时,便急不可耐
地记录下来。10多年来我所发表的50余篇论文及出版的几本专
著,便是这些记录的公开。
从理论的范畴来说,这些文章属于实践法学的范畴,处于比
经验高,比抽象的法学理论低的层次上,然而这些都是实践工作
者必须掌握的“适用法律”之道。
实践法学是司法工作者这一特殊群体的文化,这一文化领域
依靠法官的创造并不断丰富,对理论工作者而言,它似乎不够高
深,对于不从事司法工作的人来说,又过于琐碎与具体,而这正
是法官的职业思维逻辑的要求,从抽象的法条中演绎出合乎逻辑
的道理与方法。
我将凝结着二十几年来审判实践、理论研究心血的文章集中
起来献给读者,目的是交流、探讨执法者的执法理念及法官适用
法律的追求。法官的创造性适用法律的观念,也可能是立法时所
未囊括的,然而,正是通过创造性地执行法律,使国家意志得到
充分的展现。
这些文章的基本经验可概括如下:
第一,维护国家利益与保护当事人利益的统一意识是执法的
基础。
法官探求法律真谛的目的是处理好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国
家利益,当我们在保护当事人个人利益的同时,也恰恰是维护了
国家的长远利益。当一个案件处理的结果使得国家利益与个人利
益尖锐对立时,说明了法官适用法律或是错误或是执法技能的低
劣。
第二,法官的执法过程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的过程。
其一,法官办案要依靠综合素质。法官办好案不仅要有深厚
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除此之外,社会阅历与政
治敏感性是必备素质,同时,还必须有较高的辩证思维、写作与
表达等能力。法官的综合素质越高,对案件的洞察力就越深刻,
解决问题的能力就越强,对法律的理解就越正确。因此,法官全
面提高素质.不断完善自我是法官职业的首要要求。
其二,法律的不断完善、调整、新情况的出现使法官始终处
于一个知识更新、知识提高、知识完善的动态过程中,这样才能
在办案中考虑全面,不致因强调一个侧面而忽视另一侧面。终生
孜孜不倦的学习进取精神成为法官群体的特色,也是办理好案件
的基础之一。
第三,刑事审判工作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是人类文化宝库中
的重要瑰宝。有人说刑事审判没有意思,枯燥无味,理论性差。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无知。自远古的《哈漠拉比王法典》、《摩奴法
论》,其民、刑合一的发端即可证明刑事理论的源远流长,更不
用说近代的古典刑事学派理论、人类社会学派理论,以及现代刑
事学说对社会的伦理、思维的影响及国际、国内关系的稳定所发
挥的巨大作用,这正是作为一名刑事审判工作者所应具有的基本
认识。愿与热爱或投身于刑事审判工作的同仁为繁荣刑事法律的
研究做出贡献。
本书涉及的都是刑事法律方面在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针
对实际问题而展开的多层面的探讨。从涉及法律部门方面分类,
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从专门性问题分类,分为定罪量刑及少
年犯罪审判,从体例方面分,可分为论文、案例分析。
本书采专门问题分类法,上编为定罪量刑研究,中编为少年
犯罪的审判研究,下编为案例评析。
由于水平所限,书中不免出现诸多谬误,敬请指教。
范春明
2002年7月18日于天津


且录
上编定罪与量刑研究
论死缓
导言
第一节死缓制度的产生
一、死缓制度的提出和确立
二、死缓制度的政策基础
第二节适用死缓的条件及特点
一、适用死缓的条件
一、死缓的特点
第三节死缓的功能
一、威慑功能
二、少杀功能
三、防止错杀功能
四、分化瓦解功能
五、感化激励功能
六、量刑台阶功能
第四节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掌握
一、从轻情节(包括减轻情节)
二、少数民族政策
三、留有余地
四、政治利益需要
五、某些家庭内部的杀人犯罪
第五节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条件
一、故意犯罪的本质
二、故意犯罪的表现形式
三、须经法定程序
第六节死缓犯的减刑、假释
一、减为无期徒刑
二、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死缓犯的再次减刑
四、死缓犯的假释
上、下级之间送、收“红包”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下级给上级送红包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收受下级红包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斡旋受贿罪的立法比较和司法实践
一、立法比较
二、斡旋受贿利用“职权与地位”的含义
三、斡旋者的主现状态
四、利用职权通过下级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的性质
五、利用职权与地位进行斡旋的范围
六、斡旋者及被斡旋者的责任
回扣
一、回扣的概念
二、回扣的性质
三、回扣与行贿受贿的关系
将公款借给私有企业或个人使用的性质探究

一、借给私有企业公款是否应视为挪用公款给个人
使用
二、为私利将公款拆借给其他个人使用的,应以挪
用公款罪处罚
三、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利益将公款借贷给其他个
人(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有、合资企业)
使用的,不应以挪用公款罪处罚
四、为单位利益将公款借贷给他人使用的形式
五、为单位利益出借公款主观状态的判断
六、为单位利益将公款借贷给其他个人造成严重损
失案件的处理
回赠财物行为的性质
一、分歧意见
二、回赠是退回财物的特殊形式
三、回赠现象产生的原因
四、非法占有收受财物的判断
五、对回赠案件的处理
小金库涉及贪污案件的处理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特点
二、公款私存案件的处理
三、集体私分的性质
四、从小金库支取资金未用于公务的行为性质
加强对经济犯罪案件的退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追缴赃款赃物对保护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
二、追缴赃款赃物的原则
三、恰当掌握法院追缴的条件
四、查清赃款赃物去向的方法
五、采取正确的追缴措施
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三要素
一、加害物
二、加害部位
三、加害力量
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对犯罪分子刑罚的影响
一、被害人的过错影响被告人刑罚的原因
二、被害人的过错对犯罪分子刑罚的影响
三、确定被害人的过错时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准确把握严打整治斗争中“两个基本”原则
一、基本事实与基本事实清楚
二、基本证据及其量与质的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
一、翻供的概念与特点
二、翻供的原因
三、对翻供案件的审查判断
死刑案件的“留有余地”问题
一、留有余地案件的特点
二、留有余地措施的必要性
三、留有余地措施的具体适用
四、留有余地措施适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共同犯罪仅有共犯口供不能认定有罪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
一、附带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
二、审理附带民事案件中具体法律适用问题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
一、优先赔偿原则
二、罪责与赔偿责任相一致的原则
三、全部赔偿原阶
四、充分保护原则
《刑诉法》与无罪推定
判决的功能
中编少年犯罪的审判研究
目前在我国设立少年法院问题研究
一、在我国设立少年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对我国少年审判体系的设想
少年法庭工作的几个问题
一、少年法庭的工作标准
二、少年法庭的工作范围
三、对少年被告人适用刑罚问题
四、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
五、一、二审少年法庭的工作互相衔接,形成少年
犯罪审判体系
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中的双向保护原则
一、确立双向保护原则的必要性
二、双向保护原则在我国司法工作中的体现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适用
一、对犯罪少年适用刑罚的指导思想
二、对犯罪少年正确适用刑罚的意义
三、对未成年人适用刑罚的原则
四、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少年的刑事责任
怎样处理未成年人强枪少色财物案件
一、正确区分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的界限
二、未成年人强抢少量钱财案件的刑事责任
关于对少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的审判实践
一、以庭审教育为重心的意义
二、开庭前的准备
三、庭审教育的内容
四、庭审教育方法
五、庭审教育的程序
六、巩固庭审教育的效果
下编案例评析
禹作敏等窝藏、妨害公务、行贿、非法拘禁、非法
管制数罪并罚案析解
一、诉讼双方
二、一审情况
三、_审情况
四、解说
张晓明被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二审因非法占有证
据不足宣告无罪案析解
一、诉讼双方
二、一审情况
三、二审情况
四、解说
李栋、苏胜芬将亲生女儿遗弃子医院构成犯罪案析解
一、诉讼双方
二、 一审情况
三、审情况
四、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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