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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现代化:学理阐述与实践进路
编号:98553
书名:检察工作现代化:学理阐述与实践进路
作者:韩彦霞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4-12-1
入库时间:2025-1-19
定价:68元
[图书内容简介]
理念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先导,体系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点。本书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独立价值、内在规定、整体目标、现实路径四个层面对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体系阐释,旨在推动检察基础理论进一步深化,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履职、法治之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图书目录]
"目 录
导 论 “现代化”的演进及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出的背景
第一章 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独立价值
 第一节 在法治实施体系中的独立价值
  一、在刑事法治实施体系中的制约价值
  二、在民事行政法治实施体系中的救济价值
 第二节 在现代化监督体系中的独立价值
  一、具体化落实宪法监督的价值
  二、整体性落实诉讼监督的价值
  三、补充式落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价值
 第三节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独立价值
  一、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和特定群体权益
  二、通过刑事司法政策推动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
第二章 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规定
 第一节 具备司法和法律监督的时代品格
  一、具备权利品格
  二、具备程序品格
  三、具备公正品格
  四、具备民主品格
  五、具备效率品格
 第二节 遵循司法规律、检察规律和现代化规律
  一、遵循司法规律
  二、遵循检察规律
  三、遵循现代化规律
 第三节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中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二、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中的人民司法制度
  三、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中的检察工作现代化
 第四节 引领世界法治文明
  一、中国法治文明对世界法治产生积极影响
  二、中国特色检察权具有显著的制度优越性
  三、“四大检察”具有超越政体的制度价值
  四、检察工作现代化推进世界法治文明进程
第三章 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整体目标
 第一节 形成检察制度的完备性
  一、法律监督定位科学明确
   (一)不断回归法律监督功能属性
   (二)检察权和法律监督的对立统一
  二、职能体系成熟定型
   (一)职能类型齐备
   (二)职能结构均衡
   (三)职能体系创新
   (四)职能边界开放
   (五)职能特性恒定
  三、组织形式规范健全
   (一)促进组织体系规范有序
   (二)优化内设业务机构配置
   (三)创新完善办案组织形式
  四、中国特质鲜明突出
   (一)我国检察权兼具司法性
   (二)我国检察权具有政治性
   (三)我国检察权独具人民性
 第二节 提升检察权运行的有效性
  一、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一)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二)行使宪法监督职能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二、促进权力制约监督和权利保护现代化
   (一)权力制约监督和权利保护现代化的一体两面
   (二)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核心在于通过法治实现权力制约
   (三)权利法治成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基本形态
  三、促进公共利益和弱者利益守护现代化
   (一)促进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现代化
   (二)促进弱者利益守护现代化
  四、推动形成规则之治和秩序之治
   (一)在规则和秩序的更高层面实现治理现代化
   (二)推动形成普遍的稳定的规则之治
   (三)推动形成和谐的安全的秩序之治
   (四)重视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节 实现检察人员的适配性
  一、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要求
   (一)专业化是特殊职业主体的基本要求
   (二)专业化与职业化存在互相依存关系
   (三)精英化是检察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必然方向
  二、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一)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维护职业自治和社会秩序
   (二)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具有鲜明的政治特色
   (三)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
  三、崇高的职业精神
   (一)职业精神是职业主体的精神状态和价值取向
   (二)检察职业主体应具备理性精神
   (三)检察职业主体要具有人文精神
  四、科学的检察管理体制
   (一)形成现代化的人员分类和绩效评价体系
   (二)形成现代化的司法责任追究制
   (三)形成现代化的检察职业保障体系
第四章 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实践进路
 第一节 检察理念现代化
  一、政治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全方位实现检察为民
   (三)强化刑事法律领域人权保障
  二、法律上追求公平正义理念
   (一)准确把握实体和程序的关系
   (二)秉持客观中立理念
  三、监督上树立检察一体化理念
   (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二)推进“四大检察”平衡发展
 第二节 检察体系现代化
  一、促进职能体系现代化
   (一)检察职能结构现代化
   (二)检察职能方式现代化
   (三)检察职能价值现代化
   (四)构建现代化的刑事诉讼体系
   (五)构建现代化的检察侦查体系
   (六)构建现代化的民事行政检察体系
   (七)构建现代化的公益诉讼检察体系
  二、推动组织体系现代化
   (一)持续推动检察机关“去地方化”和“去行政化”
   (二)继续推动检察机关基本组织形态变革
 第三节 检察程序和检察机制现代化
  一、适应刑事司法现代化的角色定位
   (一)提升刑事普通程序中的庭审实质化程度
   (二)推进刑事执行及其附随规定创新
  二、破解制约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因素
   (一)实化监督手段
   (二)完善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机制
  三、跟进行政检察新晋职能的程序和机制建设
   (一)明确监督程序
   (二)完善协作机制
   (三)助推行政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
  四、健全符合“公共性”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一)建立客观诉讼机制
   (二)强化公益救济机制
   (三)激活内部责任机制
   (四)提高公众参与度
 第四节 检察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二、强化职业道德、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建设
   (一)强化职业道德、职业伦理建设
   (二)强化职业精神建设
  三、增强权责担当能力和职业保障能力
   (一)增强权责担当能力
   (二)增强职业保障能力
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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