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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铜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铜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n13348551.files/n133483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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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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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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