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
财关税[2010]17号文件附件3第十三类“输变电设备”项下“直流输变电设备”包括第1、2、4、5、9条商品;“交流输变电设备”包括第10、11、13、14、15、17、18条商品;“交直流通用输变电设备”包括第3、6、7、8、12、16、19、20、21、22、23、24、26条商品。
附件:1.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目录
2.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026/001aa04b79580e307eda01.xls
3.进口不予免税的部分重大技术装备目录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026/001aa04b79580e307f1302.xls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目录
编号
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销售业绩要求
一
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
(一)
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
2
常规岛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50Hz/6.6Kv/10.5kV
持有合同订单
九
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
(一)
大气污染治理设备
4
300MW及以上燃煤电站烟气脱硝成套设备:吸收剂系统、催化反应设备
脱硝效率:70-90%,氨逃逸率≤3ppm
持有合同订单
(二)
工业废水、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备
1
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转盘式膜反应分离器、转盘式微滤机
转盘式膜反应分离器:过滤精度≤0.038μm,出水浊度<2NTU; 转盘式微滤机:过滤精度≤10μm,出水固体悬浮物<10mg/l
持有合同订单
2
污泥处理成套设备:污泥浓缩脱水设备、中低温污泥干化处理设备
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处理能力≥20m3/h; 中低温污泥干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50m3/d,出泥含固率≥60%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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