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2)
持有合同订单
2
污泥处理成套设备:污泥浓缩脱水设备、中低温污泥干化处理设备
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处理能力≥20m3/h; 中低温污泥干化处理设备:处理能力≥50m3/d,出泥含固率≥60%DS
持有合同订单
3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可在线监测CODcr、总磷、氨氮、TOC、UV、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六价铬、正磷酸盐指数等项目。
持有合同订单
(四)
资源综合利用设备
5
煤气综合利用净化设备: 脱酸塔、喷淋式饱和器
持有合同订单
6
木塑产品生产线
持有合同订单
十
大型施工机械和基础设施专用设备
(二)
机场专用设备
1
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
单套分拣能力大于5000件/小时
持有合同订单
十二
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数控系统、功能部件与基础制造装备
(三)
基础制造装备
2
重型模锻液压机
400MN及以上
持有合同订单
注:该目录的编号按照财关税[2010]17号文件附件1已有序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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