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十八)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各地要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办学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订工作预案。学校主管部门应关注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运行情况,对举办者非法干预学校运行、管理,抽逃出资,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管,对可能影响所举办学校的重大事件及时了解、快速预警,督促学校规避风险、平稳运行。

  (十九)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民办学校终止办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清算和安置方案,保证有序退出,保护师生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民办学校举办者退出举办、转让举办者权益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事先公告,按规定程序变更后报学校审批机关依法核准或者备案。

  五、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

  (二十)将民办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各地在制订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学校布局时,要充分考虑民办教育的作用,挖掘民间资金的潜力。新增教育资源要统筹考虑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发展实际。

  (二十一)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开展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政府资助等扶持政策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政府扶持政策体系。健全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强化督导专员的责任,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民办学校督导评价科学化水平。将检查、督导、评估作为规范民办教育的重要手段。

  (二十二)提高民办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地要逐步建立满足公众需求、方便办学者需要、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的民办教育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和社会培训事业的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引导民办教育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加强民办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积极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改革成果和发展成就,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相关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6-11)
·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6-4)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2012-6-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5-31)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2012-5-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2012-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6-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11-7)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6-12-29)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