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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14)
第八条 现场技术考核时间为3天。技术评审单位应当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确定现场技术考核日期,制定现场技术考核计划,备齐现场技术考核所需的考核盲样、考核试题、有关资料和表格,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于现场考核前交接给专家组。
第九条 现场技术考核专家组成员从国家职业卫生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应当满足现场技术考核工作的需要,由检测、评价、质量管理、卫生工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专家组组长由总局资质认可机关确定,并对现场技术考核的技术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 技术评审单位应当提前将现场技术考核时间、专家组及有关人员名单告知申请单位。
总局资质认可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对现场技术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技术评审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协助专家组做好现场技术考核,并负责现场技术考核的协调、联络、记录等工作。
第十一条 现场技术考核前应当组织召开全体专家组成员参加的预备会,会议内容包括:
(一)宣布现场考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和专家组组长;
(二)介绍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宣布申请材料技术审查结论;
(三)提出现场考核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等要求,专家组全体成员签署保密和公正性声明;
(四)介绍现场考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及考核原则和判定标准,并介绍本次考核的计划和日程表;
(五)确定专家组成员分工,明确专家组成员职责;
(六)听取专家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解答专家组成员提出的疑问。
第十二条 专家组应当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和标准,按照现场技术考核计划,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技术考核。
第十三条 现场技术考核程序和内容如下:
(一)交接模拟评价试题、考核盲样。专家组到达考核现场后,与申请单位进行考核盲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模拟试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二)召开首次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技术评审单位工作人员和申请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1.宣布专家组组长和专家组成员名单,对现场技术考核提出要求;
2.申请单位介绍本单位参会人员;
3.专家组组长介绍现场考核的目的、依据、范围、方法等,介绍现场考核分工、日程安排,宣读保密和公正性申明;
4.申请单位负责人宣读签署的承诺书;
5.申请单位汇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情况;
6.确定申请单位的现场考核配合人员;
7.确定考核意见反馈时间和末次会议时间、地点。
(三)考核专业技术能力。
1.书面考试。参加书面考试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评价人员、检测人员,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以上人员总数的80%。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
2.模拟评价。申请单位应当组织评价人员完成模拟评价,并在48小时内向专家组提交模拟评价报告。
3.职业卫生工程口试与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专家组对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口试,并对其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
4.盲样考核。申请单位应当独立完成样品的检测,并在48小时内向专家组提交检测报告。
5.检测人员操作技能考核。按照专家组指定的考核题目,申请单位检测人员独立完成现场采样、检测和实验室分析。
(四)审查资料。专家组按照分工对以下资料进行审查:
1.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
2.相关部门设置和负责人任命文件;
3.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聘用证明、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情况;
5.仪器设备的购置凭证;
6.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
7.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及原始记录;
8.教育培训证明文件或记录;
9.应当审查的其他有关资料。
(五)审查实验室等工作场所。主要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种类、数量、运行状态;
2.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放置、标识、使用记录;
3.实验室等工作场所的面积、布局、环境及警示标识设置;
4.标准溶液及化学试剂的配制标识与使用记录;
5.样品管理;
6.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内容。
(六)召开专家组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和技术评审单位工作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1.现场考核专家按照考核工作分工分别报告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编制现场技术考核报告;
3.作出现场技术考核结论。
现场技术考核结论分为“通过”、“整改后通过”、“整改后复审”和“不通过”。其中,对“整改后通过”和“整改后复审”的,下达资质认可现场技术考核整改通知单。
(七)反馈考核意见。专家组就现场技术考核情况与申请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反馈考核意见。
(八)召开末次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专家组成员、技术评审单位工作人员和申请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会议程序及内容如下:
1.专家组组长通报现场技术考核工作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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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2-6-2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2012-6-5)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4-27)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 卫生部办公厅 (2008-3-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 卫生部(2005-8-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11-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2-12-1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3-12-3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4-4-14)
·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和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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