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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

  (十二)加强教育、营造氛围。

  把廉洁风险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文化建设特别是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活动中,深入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建立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岗前廉洁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通过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反腐倡廉形势、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增强主动防范廉洁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制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出现腐败问题的个人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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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1-26)
·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1-10)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201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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