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水平,促进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加快实现做强做优、科学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资委
2014年1月10日
关于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管理水平,促进中央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加快实现做强做优、科学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价值管理概念、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价值管理概念。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超过资本成本的盈利能力,即税后净营业利润大于资本成本的净值。经济增加值是全面考核企业经营者有效使用资本和为股东创造价值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价值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本指导意见所称价值管理是基于经济增加值的价值管理,是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经济增加值管理理念、管理决策和流程再造为重点,通过价值诊断、管理提升、考核激励、监测控制等管理流程的制度化、工具化,对影响企业价值的相关因素进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二)基本原则。
价值管理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实事求是、尊重企业发展规律,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发展阶段、战略目标,推动企业根据资本属性,在战略规划、投资决策、生产运营、财务管理、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与价值管理有机结合,实现从注重利润创造向注重价值创造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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