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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4)
  ④仅限于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存储转发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⑤须按照内地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会签商务部)。
  ⑥根据内地《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及简化外资经营离岸呼叫中心业务试点审批程序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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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 / 海关总署(2012-3-30)
·信息产业部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和《<内地与澳门关于... / 信息产业部(2007-11-28)
·关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 海关总署(2007-6-27)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2006-6-26)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 / 海关总署(2005-12-30)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 /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2005-10-21)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 /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2004-10-29)
·文化部关于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和《〈内地与澳门关于... / 文化部(2012-9-27)
·关于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 卫生部 商务部(2012-10-22)
·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机构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商务部 民政部(2013-2-17)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 / 商务部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201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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