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关于印发《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3)
(二)为执行国务院的紧急命令和决定;
(三)需要立即施行的临时性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12-14)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