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3)
(二)经营支出,即彩票机构在彩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彩票机构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其他支出,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查处非法彩票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九条 彩票机构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彩票机构应当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彩票机构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 彩票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彩票机构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结转资金是指彩票机构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彩票机构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经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彩票机构结转和结余包括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结转和结余,以及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
第三十四条 彩票机构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形成的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用于增人增编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间不得挪用,不得擅自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确需调整结转资金用途的,需报财政部门审批。
彩票机构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形成的结余资金是彩票机构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当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相关支出。
第三十五条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余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事业基金是非限定用途的资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支持彩票事业发展。彩票机构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三十七条 彩票机构应当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正确计算与分配结余资金。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彩票机构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九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彩票机构从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之外的其他资金结余中提取,或按照相关规定转入,专项用于彩票机构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二)彩票兑奖周转金,即从彩票机构业务费中计提,专项用于彩票游戏奖池、当期返奖奖金、调节基金不足以兑付或弥补彩票中奖者奖金时的垫支周转资金。
(三)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即按不超过上年度彩票机构业务费收入的10%提取,专项用于弥补因彩票市场变化导致的坏账损失,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的彩票发行销售损失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彩票机构应当加强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提取比例和开支范围。
第四十一条 彩票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彩票发行销售量,当期返奖奖金、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的规模,以及奖金兑付情况等因素,提出彩票兑奖周转金提取、垫支和返还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彩票机构应当加强对彩票兑奖周转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垫支并及时返还。
第四十二条 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年末余额超过当年彩票机构业务费收入的10%时,下年度不再计提。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彩票市场变化以及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使用等情况,调整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
彩票机构使用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时,应当编制详细的使用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第四十三条 彩票兑奖周转金、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计提时,应当冲减彩票机构业务费收入,在财政专户中专账核算,并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科目下单独列示。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资产是指彩票机构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彩票机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库存彩票、存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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