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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

  五、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确保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到实处。要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人员的工作计入工作量。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确保特殊教育教师按规定享有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按规定为特殊教育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

  六、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大优秀特殊教育教师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特殊教育教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对长期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教育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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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2012-9-20)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2012-9-20)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2012-9-20)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国务院(2012-8-20)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2008-9-23)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2012-9-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2014-1-8)
·关于印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教育部(2015-11-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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