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13)
一是供需见面:举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共同参加的多次座谈会,由信息披露的供求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就年报应披露的内容进行充分辩论、求同存异;就重大调整专门举行上市公司座谈会、投顾座谈会等,充分考虑各方反应,慎重决策;
二是深入研讨:邀请部分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加入年报准则的后期修订工作,充分听取专业分析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价值分析和判断方法,借此进一步明确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重点;
三是借鉴国际经验:为充分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邀请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专家加入修订工作,了解国际社会特别是成熟市场国家关于公司年报的最新发展趋势;
四是公司试编:在年报准则修订过程中,先后三次组织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修订后的规则进行年报试编制,并根据年报试编制的反馈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改进;
五是问卷调查:根据前期对中小投资者需求的初步了解,形成了年报摘要的模板,在公司试编后,到证券营业部举行中小投资者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其对年报摘要的需求、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设计了针对中小投资者的问卷,通过中信证券的20家营业部向1000位个人投资者发放,以期了解个人投资者对年报的需求,尤其是对年报摘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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