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10)
2、根据合同要求,按批复的工作大纲开展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年 日 日以前向委托单位提交大纲送审稿及送审文件; 年 日 日以前向委托单位提交成果送审稿及送审文件;每年12月5日前,向委托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执行情况报告”,直至项目结束。
3、向委托单位报送目标调整计划和人员变动情况。
4、根据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委托单位提交经费申请。
5、积极配合委托单位和有关主管单位对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6、按批复的经费使用范围进行项目开支。
7、标准发布实施后督促标准管理组完成相关意见的收集和整理,参加项目复审工作。
第五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委托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1、项目组织和执行不力。
2、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或主要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
3、拖延项目编制进度达六个月以上。
4.不可抗拒因素。
合同中止后,主编单位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项目不能完成的,委托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主编单位责任造成项目终止的,委托单位视情况追缴部分或全部拨付经费。
2、由委托单位原因造成项目拖延的,合同阶段性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项目拖延或终止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项目所含专题研究和测试验证所产生的成果知识产权以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之间的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标准第一次复审完成后失效。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委托单位和主编单位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4份,委托单位和主编单位各执一份,送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各一份备案。
委托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编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签字):
帐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3 水运工程标准成果资料格式
水运工程标准成果资料格式及要求
序号 成果名称 格式和要求
成果资料右上角注明“合同编号: ”(小三号宋体),资料均采用A4规格印刷,封面外不得用塑料夹或塑料膜等包夹。
1 工作大纲 送审稿封面颜色为白色,报批稿封面颜色为淡蓝色
2 专题研究或测试验证报告 封面颜色为淡蓝色
3 征求意见稿 封面颜色为白色
4 送审稿 封面颜色为淡蓝色
5 总校稿 封面颜色为白色
6 报批稿 封面颜色为白色
附件4 《水运工程标准项目工作大纲》格式及内容
合同编号:
(字体小三号宋体加粗,右边距6cm,段落行距2倍)
水运工程标准项目工作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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