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8)
第八十八条 水运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有关水运工程行业标准的培训,培训课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第八十九条 对于涉及水运工程标准的科研项目,应将其科研成果是否达到标准制(修)订的要求作为鉴定验收的重要考评指标。
第九十条 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奖励评选时,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对科研成果的采标率应作为重要的评选指标。
第九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设立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工作“突出贡献奖”,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不分等级,每次授予单位不超出3个,个人不超出5名,在没有合适单位和人员的情况下可以空缺。
第九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获奖者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第九十三条 申报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工作“突出贡献奖”的单位应为在水运工程标准编制和有关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培养标准工作后备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
第九十四条 申报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工作“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应为在水运工程标准工作中长期发挥重要作用,注重跟踪世界先进技术和积极推进技术进步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九十五条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工作“突出贡献奖”申报工作截至时间为评选活动年的8月14日,个人申报材料应有单位的推荐意见(申报表见附件8)。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第九十六条 水运工程标准、标准专题研究和软件开发成果作为科技成果可以由标准主编单位向有关部门申报奖励,并应将获奖情况及时报送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九十七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本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九十六条的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十八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07〕5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水运工程标准立项申请报告》格式及内容
(采用A4规格印刷,封面颜色采用白色,不得用塑料夹或塑料膜等包夹)
水运工程标准立项申请报告
(字体二号黑体,居中,段落行距2倍)
项目类别: (类)
(字体三号黑体,居中,内容为:标准制订、标准修订、标准局部修订)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字体小三号宋体加粗,左边距6cm,段落行距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
(字体三号黑体,居中)
一、项目名称(字体小三号宋体,段落行距1.5倍。本页下同)
二、项目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背景
主要反映存在问题及开展工作的基础。
(二)必要性
项目实施对促进水运工程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三)可行性
项目主编单位的技术和设备条件,有关基础资料积累情况等。
三、工作内容及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内容
明确标准制订、修订或专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标准修订项目应重点阐述修订条款和新增内容;标准制订项目应明确章节安排及各章节主要内容;专题研究项目应明确研究成果对标准相应条文的修改内容;标准翻译应明确翻译的内容。
(二)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主要工作思路及设想。标准编制过程质量控制计划措施。
四、项目预期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
五、主编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编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形式,表中字体小四号宋体)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地址 邮政编码
标准管理职能部门
与项目有关的主要业绩
(二)参加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形式、表中字体小四号宋体)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地址 邮政编码 与项目有关的主要
业绩
六、拟定的编写组组长及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表格形式,表中字体小四号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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