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18)
③传染病漏报督导的县数:考核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已经进行传染病漏报督导的县级数。
④辖区零缺报县数:指考核年度辖区传染病报告卡数为零或缺报的县级数。
⑤实际进行传染病漏报督导的单位数:考核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已经进行传染病漏报督导的网络直报单位数。
⑥辖区零缺报网络直报单位数:考核年度,辖区内月传染病报告卡数为零或缺报的网络直报单位数。
(3)基本数据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本年度各级督导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漏报调查方案和调查结果。
(4)资料目录清单
需提供本年度和上一年度疫情报告质量文字材料:
①年度督导工作计划、督导工作报告,年度督导工作总结。
②本年度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或通知、调查基础数据表、调查结果分析等资料。
③上年度漏报调查报告或督导漏报调查汇总结果。
1.1.3传染病监测完成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传染病监测完成率 100% √ √ √
(1)计算方法
传染病监测完成率=开展监测传染病病种数/应开展监测的传染病种数×100%
①应开展监测传染病种数:为考核年度,上级要求开展监测的或本级要求开展的病种数。综合监测的按单病种统计。重点考核除了常规传染病报告以外有具体监测任务要求或有传染病监测点工作任务要求的病种,国家有明确任务安排的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和重点传染病控制病种必须纳入考核。本辖区按监测方案要求仅面上常规开展疫情报告和处置工作的不计入应开展监测传染病种数内(如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等)。
省级,为国家和省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的病种;市、县,为国家、省要求的同时将市、县监测方案规定开展的监测病种纳入统计。
国家有分病种监测方案而省采用综合监测的(如霍乱、菌痢等肠道传染病综合监测),可按省方案监测病种统计病种数。
②已开展监测传染病种数: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完成监测任务数量且质量或工作指标达到方案要求的,即可视为该病种监测工作已开展。完成监测任务为监测的人群数量符合要求,标本采集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监测指标完成结果符合要求,按项次分别计算单病种完成情况,一项不符合视为未完成,如果因上级原因未完成的要陈述理由。最终汇总实际完成监测的病种数。
③分项统计国家、省、市、县不同级别不同病种的监测完成情况,计算方式如下:
国家某传染病监测完成率=国家项目某传染病监测完成项次数(工作指标)/国家监测方案要求该病同期应监测的项次数(工作指标)×100%
省(市、县)某传染病监测完成率=省(市、县)项目某传染病监测完成项次数/省(市、县)监测方案要求该病同期应监测的项次数×100%
④国家监测方案目前包括肠出血性大肠杆菌、麻疹、HIV、血吸虫病、疟疾、鼠疫、人间布鲁氏菌病、炭疽、肾综合征、登革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病、不明原因肺炎、流感人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麻风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性病等。
国家监测方案把监测工作任务分为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开展的(如乙肝、AFP等)、全面开展和监测点相结合、仅监测点开展三种类型。
⑤现场核查资料回顾全面开展工作任务3个,全面开展和监测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仅监测点开展工作的各1个。兼顾国家、省监测方案要求监测的病种各2个;考核市、县级时,在总数不少于4个的前提下,保证至少抽取1个本级方案要求开展监测的传染病。考核时如果不具备三种情况,可适当调整。考核结果与填报结果相符,认可填报结果。不相符按照考核结果等比例调整填报结果。
⑥国家疾病控制信息系统中的单病种监测系统结果直接导出纳入评估结果。具体应监测病种由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定。卫生部下达的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工作完成情况按本年度工作任务数量填报。
⑦得分:
省、市、县级=传染病监测完成率×指标分值。
省级得分,国家、本级各占分值50%;市级得分,国家占分值40%、省级和本级各占分值30%;县级得分,国家、省级、市级、本级各占分值25%。如果某级没有监测任务,该级分值按比例分到已有的项目。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度 各级监测方案 国家方案 省级方案 市级方案 县级方案
应监测病种数 已监测病种数 应监测病种数 已监测病种数 应监测病种数 已监测病种数 应监测病种数 已监测病种数 应监测病种数 已监测病种数
①各级监测方案应开展和已开展监测的病种数:考核年度,依据国家、省、市、县级监测方案要求及各省的工作计划任务安排,应承担监测的传染病病种数之和。已开展为依据上述要求判定按质按量完成监测的传染病病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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