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37)
②相关年度、季报表;
③实验室EQA报告,EQA反馈记录;
④实验室报表和记录、总结。
⑤网络核实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数据库。
1.4.7 新发现麻风病患者畸残比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新发现麻风病患者畸残比 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目标 √ √ √
(1)计算方法
依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及其实施工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发现新麻风病患者的重视程度和发现力度。
①指某年(阶段)新发现患者中有2级畸残的人数占同期新发现患者总数的百分比。2级畸残指可见的畸形与损害。
②新发现麻风病患者畸残比=新发现患者中2级畸残的人数/同期辖区新发现麻风病患者总人数×100%
③得分:
省、市、县级=新发现麻风病患者2级畸残比(达标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辖区新发现麻风病患者总人数 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的人数
①辖区新发现麻风病患者总人数:考核年度,辖区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之和。
②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的人数:考核年度,辖区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有可见的畸形与损害(2级畸残)的人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资料来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风病、皮肤病防治相关部门或防治专业站/所等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查阅工作计划、方案,新发现麻风病患者的病历、《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核实一致性。
(4)资料目录清单
①现场督导调查表;
②新发现麻风病患者的病历及统计分析报告;
③《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
1.4.8 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率 ≥95% √ √
(1)计算方法
依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及其防治工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麻风病患者治疗的管理质量。
①指当年接受规则治疗的患者总数占同期接受治疗的患者总数的百分比。规则治疗指本年度病人按国家规定的方案规则治疗者。
②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率=接受规则治疗的患者数/同期接受治疗的患者总数×100%
③得分:
市、县级=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率(≥95%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辖区接受治疗的麻风病患者总数 其中新发麻风病患者治疗数 接受规则治疗的麻风病患者数 其中新发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数
①辖区接受治疗的麻风病患者总数:考核年度,辖区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中报告的应接受治疗的麻风病患者之和(包括新发、复发、迁入、重访和上年底需继续治疗的人数)。
②接受规则治疗的麻风病患者数:考核年度,辖区接受治疗的麻风病患者中,按国家规定的方案规则治疗者的人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资料来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风病、皮肤病防治相关部门或防治专业站/所等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查阅工作计划、方案,新发现麻风病患者的病历、患者的随访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核实一致性。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开展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工作计划与方案;
②现场督导调查表;
③新发现麻风病患者的病历及患者的随访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④《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
1.4.9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 ≥95% √ √
麻风病患者细菌检查率 100% √ √
(1)计算方法
依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及其防治工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登记的麻风病现症患者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健康体检任务完成和麻风病患者诊断情况。
①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接受麻风健康体检的患者密切接触者人数/同期辖区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总数×100%
②麻风病患者细菌检查率=现症患者中开展细菌检查人数/同期所有现症患者总人数×100%
③得分:
市、县级=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95%为1)×50%指标分值+麻风病患者细菌检查率(100%为1)×50%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度 麻风病现症患者总人数 与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总数 接受麻风健康体检的患者家庭成员数 麻风病现症患者接受细菌检查的人数 细菌检查阳性人数
①麻风病现症患者总人数:考核年度,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中报告的辖区麻风病现症患者数。
总共84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