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38)
②与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总数:考核年度,与麻风病患者直接生活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总数。
③接受麻风健康体检的患者家庭成员数:考核年度,接受麻风健康体检的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家庭成员数。
④麻风病现症患者接受细菌检查的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实际细菌检查的麻风病现症患者数。
⑤细菌检查阳性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实际细菌检查的麻风病现症患者数结果阳性的人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资料来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麻风病、皮肤病防治相关部门或专业防治站/所等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查阅工作计划、患者的病历、患者随访表、麻风病患者家属检查登记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等相关资料。核对患者名单和患者查菌化验单,核实辖区细菌检查阳性人数。核对家属名单,核查是否经过当地防治人员的体检。核实当年麻风病患者总人数、辖区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总人数、接受麻风健康体检的人数和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
(4)资料目录清单
①开展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计划与方案;
②麻风病患者家属检查登记表;
③细菌检查登记本、病历化验单;
④麻风病患者的病历及患者的随访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⑤麻风病患者家属检查登记和统计分析报告;
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报表。
1.5.1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 以县为单位:≥90% √ √ √
(1)计算方法
①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人数/辖区应接种新生儿总数×100%
②得分:
省、市级=达到要求的县级比例(100%为1)×指标分值
县级=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规划要求为1)×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度 辖区县级行政区划总数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标的县级行政区划数 辖区应接种乙肝疫苗的新生儿总数 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新生儿数
①辖区县级行政区划总数:考核年度,辖区内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②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标的县级行政区划数:考核年度辖区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要求的县级总数。
③辖区应接种乙肝疫苗的新生儿总数: 考核年度辖区常住人口中新出生婴儿中符合乙肝免疫规划规定计划接种新生儿人数。
④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新生儿数:考核年度辖区按乙肝免疫规划规定要求及时接种(24小时内)首剂乙肝疫苗的新生儿总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或乙肝防治管理部门和有关接种单位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数的相关计划、年度接种率报表、出生儿童数、专项调查、疫苗使用记录等资料,督导反馈记录,总结等获得该指标所需数据。省、市级用报告接种率结果。县级现场调查1处医疗机构从接种登记中查30名近2年出生的儿童,进行快速评估;评估总体接种及时率和抽样调查结果的一致性。
(4)资料目录清单
① 以乡为单位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统计表
② 以县为单位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统计表
③ 乙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④ 乙肝疫苗接种率调查方案与调查报告
⑤对医疗机构接种督导报告
1.5.2 五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
指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五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 <1% √
(1)计算方法
5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人数/同期辖区5岁以下儿童检测人数×100%
①根据国家统一抽样计划开展工作。如国家未作相关要求,5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至少每个考核周期内有一次掌握。
②得分
省级=五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1%为1,高于1%按比例减分)×指标分值
高于1%的按照超过1%的比例((携带率-1%)/1%)减分;高于2%不得分。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5岁以下儿童接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总人数 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人数
①5岁以下儿童接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总人数:考核周期内,按照国家或省抽样调查方案要求开展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情况调查接受调查的5岁以下常住儿童人数。
②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人数:考核周期内,接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情况调查的5岁以下常住儿童中,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人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来源于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或乙肝防治部门和有关接种单位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数的相关计划调查方案、报表、出生儿童数人口资料、专项调查、实验记录、总结等资料获得该指标所需数据。如无本年度调查结果,填报最近一次的调查结果。
总共84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