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2012年版)的通知(51)
(4)资料目录清单
①相关工作方案、计划、总结
②相关工作记录、报表、报告
③抽查调查评估计划、记录和报告
1.11.1 疟疾年发热病人血检率
指 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疟疾年发热病人血检率 达国家规划要求 √ √ √
(1)计算方法
根据全国疟疾防治规划,流行区各县级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发热病人年血检。2010年:80%乡开展,每乡血检率≥60%;2015年:95%乡开展,每乡血检率≥70%。计算公式如下:
①年发热病人血检率=年发热病人血检数/应血检人总数×100%
②达到规划目标乡镇比例:以省、市、县级为单位,进行血检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规划目标数的乡镇数。
达到规划目标乡比例=血检率达到规划要求的乡数/流行区乡总数×100%
③得分:
省、市、县级=年发热病人血检率(≥70%为1)×50%分值+达到规划目标乡比例(≥95%为1)×50%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流行县级总数 辖区乡镇总数 开展血检乡镇卫生院数 年门诊发热病人数 年血检人数 血检阳性人数 血检率达到规划目标的乡镇数
①流行县级总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有疟疾流行的县级的总数,以该年度疟疾防治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②辖区乡镇总数、考核年度,辖区辖有的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制行政区划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③开展血检乡镇卫生院数:考核年度、辖区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的个数。
④年门诊发热病人数:考核年度、辖区开展发热血检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总数。
⑤年血检人数:考核年底,开展发热血检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三热”病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涂片镜检的总数。
⑥血检阳性人数:辖区内开展疟原虫血涂片镜检发现的阳性病例数。
⑦血检率达到规划目标的乡镇数:指考核年度内,辖区内疟疾流行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发热病人血检率达到疟疾防治相关规划要求的乡镇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基本数据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生虫病防治业务部门的疟疾监测方案、监测记录、总结等资料。各市、县提供辖区人口资料、发热病人血检方案、督导记录、总结等;提供发热病人登记、血检记录表、血片复检和质控记录、阳性者名单等。
(4)资料目录清单
①流行区一般情况一览表
②目标人群血检率统计报表和相关项目统计报表
③疟疾防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④督导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⑤年度工作总结
1.11.2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
指 标
指标要求
适用对象
省 市 县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 ≥90% √ √ √
(1)计算方法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辖区确诊和临床诊断疟疾病例规范治疗数/辖区确诊和临床诊断疟疾病例总数×100%
①疟疾病例规范治疗根据全国疟疾防治规划,以乡镇为单位考核目标实现情况。治疗率达到90%以上;在2010年规范治疗率达到80%以上;2011-2014年考核,按照年平均递增率2%,每年递增;2015年,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90%以上。
达到规划目标乡比例=病人治疗达到规划要求的乡镇数/流行区中有疟疾发病病人的乡总数×100%
②得分
省、市、县级=规范治疗率(≥90%为1)×70%指标分值+乡镇达标覆盖率(达到100%为1)×30%指标分值
(2)基本数据收集与录入
年 度 流行县级总数 辖区乡镇总数 流行区有疟疾发病病人的乡镇数 规范治疗达标的乡镇数 疟疾流行区乡镇病人数 疟疾流行区乡镇病人规范治疗人数
①流行县级总数:考核年度、辖区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有疟疾流行的县级的总数,以该年度疟疾防治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②辖区乡镇总数、考核年度,辖区辖有的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建制行政区划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③流行区有疟疾发病病人的乡镇数: 考核年度,疟疾流行区中有疟疾发病病人(流行)的乡镇总数。
④规范治疗达标的乡镇数:考核年度,辖区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疟疾防治相关规划要求的疟疾流行(病例)乡镇总数。
⑤疟疾流行区病人数:考核年度,辖区疟疾流行区经确诊疟疾病人数。
⑦辖区规范治疗病人数:考核年度内,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确诊疟疾病人进行规范治疗随访管理的病人数。“规范治疗”界定为:按治疗方案全程足量、定期访视(疗程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一次访视,追踪血检)、并记录齐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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