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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4)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 0.53 6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5.7 >90 [>4.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 <10 >15 [>5]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 30
秸秆综合利用率
% 70.6 80 [9.4]
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2600 7600 192.3

注:1.主要资源产出率的资源核算品种包括:3种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9种矿产资源(铁矿、铜矿、铝土矿、铅矿、锌矿、镍矿,石灰石、磷矿、硫铁矿),木材和工业用粮。
2.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
3.综合利用发电指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等低热值燃料发电。

第三章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比2010年降低21%、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了循环化改造。

第一节 煤炭工业

推动煤矿绿色开采。根据资源赋存条件选择先进高效的开采技术,推广矸石充填、以矸换煤等即采即填技术工艺,鼓励采用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开采方式,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推进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煤系高岭土(岩)、油母页岩、硅藻土、石墨、膨润土、耐火土等共伴生矿综合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煤层气发电或将煤层气作为矿区、城市的生产生活用气。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
实施系统节能降耗。鼓励煤矿和选煤厂开展系统节能,淘汰老旧设备和选煤工艺,加强工序能耗管理,加大风机、水泵及选煤厂技术改造,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减少电耗、水耗和介质消耗。加大煤泥脱水技术的攻关力度,提高煤泥利用率。
推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利用矿区矸石对采空区进行填充,对沉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整治,利用矸石、灰渣等进行土地复垦,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等适宜产业。鼓励复垦土地的再利用。
构建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煤矸石、洗中煤、煤泥发电以及煤矸石制砖和生产水泥,构建煤—电—建材产业链。推进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合成氨等已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示范项目建设,构建煤—焦—化等煤基多联产产业链。
到2015年,原煤入洗率达到60%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5%,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60%,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万千瓦,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600万千瓦,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5%,土地复垦率达到60%。



第二节 电力工业

加强节能降耗。调整优化电源结构,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提高火电机组技术装备水平。加大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改造,推广等离子无油点火等节能技术,降低厂用电率。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三联供,严格实行“以热定电”。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电网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电网传输效率,有效降低线损。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将中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作为冷却水。
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粉煤灰生产建材产品,推广粉煤灰在市政建设、筑路等工程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在高铝粉煤灰中提取氧化铝,支持粉煤灰经超细化加工作为造纸、橡胶等的填充材料。鼓励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高档装饰建材及改良盐碱土壤等。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加强准入监管,优先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符合条件的煤层气、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等综合利用电厂并网发电。强化电力调度交易监管,推行节能发电调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和综合利用电厂发电量比例,促进区域间电力交易,减少“窝电”。推广分布式能源。
构建发电与相关产业的循环经济链。构建发电—粉煤灰—建材、筑路、建筑工程,发电—高铝粉煤灰—氧化铝,发电—脱硫石膏—建材及装饰材料,发电—余热—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盐化工,煤矸石、垃圾、污泥—发电—灰渣—建材等产业链。
到2015年,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到325克标准煤/千瓦时,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80%,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



第三节 钢铁工业

推进铁矿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低品位矿产及难分选矿产综合利用。推动高磷铁矿、高硫铁矿中磷、硫等伴生元素的提取利用。推进铁尾矿伴生金属的高效提取利用、富铁老尾矿低成本再选和低铁富硅尾矿高值整体利用。鼓励利用尾矿砂生产建材、进行井下充填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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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7-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 中国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2014-10-29)
·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办...(20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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