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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3)
  座具;其他家具;弹簧床垫、寝具等;灯具;活动房屋
  94012010-94018090;94032000、94034000-94038990;9404;94051000-94052000、94053000;9406

  45
  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
  第九十五章全部税号

  46
  画笔、毛笔及化妆用的类似笔;旅行用具;纽扣;圆珠笔;铅笔;打火机等
  96033010-96033090;9605;9606;9608;9609;9613-9617;9619

  47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九十七章全部税号


  5.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中未列入上述生活消费类货物清单的其他商品。

  6.其他与生产无关的货物。

  三、在“一线”不予保税的货物清单

  在“一线”不予保税的货物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保税的货物。

  2.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

  3.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口的货物,即兴建宾馆饭店、写字楼、别墅、公寓、住宅、商业购物场所、娱乐服务业场馆、餐饮业店馆以及其他商业性房地产项目进口的建设物资、设备(如电梯、空调、水泥、钢材、大理石、灯具等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

  4.区内个人、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生活消费类用品(具体商品范围同第二条中的“4”和“5”)。

  5.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

  6.其他与生产无关的货物。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并在保持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在“一线”不予免税的货物清单和在“一线”不予保税的货物清单。

  本通知自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开关运行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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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 / 海关总署(2013-6-27)
·关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2-6-15)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3-8-28)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横琴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2013-5-23)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7-23)
·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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