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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2)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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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3-9-23)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2013-7-24)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10-11)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9-16)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2013-7-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发电运行调节管理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5-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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