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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81)
5.333 已废止。(SUP-WRC-97)
5.334 附加划分:在加拿大和美国,1 350-1 370 MHz频带以主要使用条件也划分给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WRC-03)
5.335 在加拿大和美国,1 240-1 300 MHz频带内的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和空间研究业务中的星载有源传感器不得对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能提出保护要求,或限制这些业务的操作或发展。(WRC-97)
5.335A 在1 260-1 300 MHz频带,卫星地球探测业务和空间研究业务中的星载有源传感器不得对脚注中处于主要使用条件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和其他业务造成有害干扰,要求得到其保护,或限制其操作与发展。(WRC-2000)
5.336 没使用。
5.337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使用1 300-1 350 MHz、2 700-2 900 MHz以及9 000-9 200 MHz频带,限于陆基雷达和相关的机载应答器,这些应答器只能在受同一频带内工作的雷达激发时方可使用这些频带内的频率发射。
5.337A 在1 300-1 350 MHz频带中,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地球站和无线电定位业务电台不能对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造成有害干扰,或限制其操作和发展。(WRC-2000)
5.338 在吉尔吉斯斯坦、斯洛伐克和土库曼斯坦,无线电导航业务的现有设施可以继续在1 350-1 400 MHz频段内工作。(WRC-12)
5.338A 在1 350-1 400 MHz、1 427-1 452 MHz、22.55-23.55 GHz、30-31.3 GHz、49.7-50.2 GHz、50.4-50.9 GHz、51.4-52.6 GHz、81-86 GHz和92-94 GHz频段,第750号决议(WRC-12,修订版)适用。(WRC-12)
5.339 1 370-1 400 MHz、2 640-2 655 MHz、4 950-4 990 MHz和15.20-15.35 GHz频带以次要使用条件划分给空间研究(无源)业务和卫星地球探测(无源)业务。
5.339A 已废止。(SUP-WRC-07)
5.340 在下列频带内禁止一切发射:
1400-1427MHz,
2690-2700MHz,5.422款规定的除外,
10.68-10.7GHz,5.483款规定的除外,
15.35-15.4GHz,5.511款规定的除外,
23.6-24GHz,
31.3-31.5GHz,
31.5-31.8GHz,在2区,
48.94-49.04GHz,来自机载电台,
50.2-50.4GHz *,
52.6-54.25GHz,
86-92GHz,
100-102GHz,
109.5-111.8GHz,
114.25-116GHz,
148.5-151.5GHz,
164-167GHz,
182-185GHz,
190-191.8GHz,
200-209GHz,
226-231.5GHz,
250-252GHz。(WRC-03)
      * 在50.2-50.4GHz频带内对卫星地球探测(无源)业务和空间研究(无源)业务的划分不得对相邻频带内以主要使用条件划分的业务的使用加以不适当的限制。(WRC-97)
5.341 在1 400-1 727 MHz、101-120 GHz和197-220 GHz频带内,某些国家正在进行无源研究计划,以探测来自地球之外的有意发射。
5.342 附加划分:在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俄罗斯联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克兰,1 429-1 535 MHz频段,以及在保加利亚的1 525-1 535 MHz频段亦划分给作为主要业务的航空移动业务,专用于国境内的航空遥测。从2007年4月1日起,使用1 452-1 492 MHz频段须遵守相关主管部门间的协议。(WRC-12)
5.343 在2区,1 435-1 535 MHz频带由航空移动业务用于遥测,优先于移动业务的其他用途。
5.344 替代划分:在美国,1 452-1 525 MHz频带以主要使用条件划分给固定业务和移动业务(也见5.343款)。
5.345 卫星广播业务和广播业务使用1 452-1 492 MHz频带,限于数字声音广播,并遵守第528号决议(WARC-92)的规定。
5.346 没使用。
5.347 已废止。(SUP-WRC-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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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 /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2010-8-3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8-6)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3-5)
·关于发布《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的通知 / 信息产业部(2007-4-27)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 / 信息产业部(2006-10-16)
·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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