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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

民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促进广大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解决社会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中不断作出新贡献,现就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开展救助灾害、救孤济困、扶老助残等慈善活动,积极投身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已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主体力量,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应看到,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是引导民营企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方式,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中国特色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工商联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支持民营企业为中国特色公益慈善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自觉自愿。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应坚持自觉自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民营企业开展和参与各项公益慈善活动或进行捐赠。


  (二)合法合规。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利益。民营企业只能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用于公益慈善事业。民营企业依法设立的慈善组织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部分是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和挪用。


  (三)诚信公正。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诚实守信,已经向社会公众或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与慈善组织开展的合作,必须依据协议认真履行。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公平公正,不得要求受赠人、受益人在融资活动、市场准入、资源占有等方面为其创造便利条件或提供利益回报。


  三、参与途径


  (一)开展社会捐赠。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捐赠资金、产权、物资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捐赠有价证券、专利、技术等探索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新方式。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在政府引导下,积极向需求突出的社会领域进行捐赠。


  (二)设立慈善组织。


  ——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设立基金会,或在慈善组织中设立专项基金,探索企业留本冠名慈善基金、公益信托等新载体。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举办扶贫济困、教育、医疗、养老、助残等方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不断增加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与慈善组织合作。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选择公信力高、专业性强、富有活力的慈善组织开展合作,参与有影响力、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慈善项目。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持续稳定关注某一公益慈善领域,以形成长期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正面积极的社会评价。


  (四)组织员工开展志愿服务。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有意识地引导、组织员工,立足于所在地区和所从事的行业,在扶贫济困、帮老助幼、支教助学、卫生保健、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心理安抚、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等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可持续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在投资兴业中吸纳困难群体。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在投资兴业中吸纳残疾人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实现公益目标和经济目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传播慈善文化。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将以“平等、互助、博爱、共享”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慈善理念和以“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人关心慈善、人人支持慈善的良好氛围,并通过提升合作伙伴和社会公众的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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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 / 国家宗教事务局 中共中央统战部...(2012-2-16)
·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2013-12-23)
·民政部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指导意见 / 民政部(2013-8-12)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 / 民政部(2005-11-21)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14-11-24)
·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 司法部(20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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