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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4)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扣分 实际得分
  5.11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测报告,各类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1)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
  (2)压力管道应满足: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级别划分,并应定期检验;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附属仪器或者仪表完好,满足要求;架空管道支撑、吊架应牢固、齐全。架空管道下方如有车辆通行时,应悬挂限高标志;所有管道的焊接接头应当先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无损检测;应建立定期自行检查制度,检查后应做出书面记录,书面记录至少保存3年。
  (3)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4)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5)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限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超载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轨道端部止挡,定位装置,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走台栏杆等其他装置。
  (6)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7)电梯: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轿厢内粘贴检验合格证。 3   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期检测的,扣1分;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扣分 实际得分
  5.12通用设备应满足防护罩牢固,各种限位、联锁可靠灵敏,接地(零)保护可靠有效。
  (1)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2)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3)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4)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限位装置,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大伸长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时,运动时速应设定在250mm/s以下;当进行运送工作时,急停开关启动后,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安全护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无锐边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能抵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防护罩应永久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护罩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置,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危险区域内装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符合相关标准。
  (5)电焊机应满足: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或控制柜,电气线路绝缘完好,使用的输气、输油、输水管道应安装规范、运行可靠;外壳防护等级满足作业场所要求,PE线连接可靠;变压器、控制器线路的绝缘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并保存其记录;二次回路保持其独立性和隔离要求;工作场所通风良好,相对独立,宜设置防护围栏,并设有警示标识,采取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防机械伤害、防灼伤等技术措施,周边无可燃爆物品。 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考评类目 标准条款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扣分 实际得分
  5.13煤气发生炉应满足:对容易发生煤气泄漏的点应有煤气监测报警装置并使用正常;压力表、液位计、蒸汽汇集器等显示仪器、仪表、装置使用正常;管道畅通,包括安全阀在内各种阀门灵活,并使用正常;加煤机运行正常;出灰机运行正常;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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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2013-1-29)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2-7-3)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2-6-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6-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6-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1-5-13)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5-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6-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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