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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书式的通知(15)
6、第5项指法定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住所变更的证明文件。外方合伙人的境外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伙人的住所变更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方式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 其他有关文件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变更承担责任方式等登记事项的,有关申请文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6、第5项外国合伙人由有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伙人的,还应当提交资信证明。
7、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
8、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数额变更登记
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4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确认书
6 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或证明文件
7 其他有关文件
8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指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做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变更认缴出资数额决定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6、第5项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7、第6项外国合伙人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企业取得人民币利润或者企业转股、清算、减资、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等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出资的,应当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者其他人民币合法收益再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及税务凭证或者证明。
8、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数额变更登记
所需提交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出资的确认书
4 其他有关文件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3项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外国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变更实缴出资数额决定书的签名应当经过中国法定公证机构的公证。
6、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登记
提交材料规范

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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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商务部关于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资的暂行规定 / 商务部(2012-9-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2010-8-5)
·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5-7)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 商务部办公厅(2008-5-5)
·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 / 商务部(2006-9-1)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 (2014-3-10)
·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2014-4-23)
·商务部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 商务部(2014-6-17)
·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4-10)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 商务部(201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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